中新经纬10月14日电 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14日发布自律处置信息称,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开元”)作为发行人,在债款融资东西存续期间,部分征集资金未按约好用处运用且未及时进行信息发表。
一是“20新开元PPN001”中3亿元征集资金未按约好用处运用,改变份额为25%;二是“20新开元PPN002”中3亿元征集资金未按约好用处运用,改变份额为37.5%。此外,成都新开元相关征集资金改变布告及2020年年报中关于征集资金运用情况信息发表不精确。
依据银行间债券商场相关自律规则,经2021年第16次自律处置会议审议,对成都新开元予以诫勉说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化的整改;对其信息发表业务负责人、董事、总会计师赵麒翔予以诫勉说话。(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