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炒股盈利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在國內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股票買賣所獲收益,是不交個人所得稅的,不過需要交印花稅。
截止2019年2月,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股票基金收益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擴展閱讀:
股票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征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稅率計算:
目前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征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于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傭金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于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計算舉例:
如果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么不需繳納印花稅
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么要繳納印花稅:
(1000*10)*0.001=10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絡--個人所得稅
? 股票收益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投資者通過買賣境內上市交易的個股所賺取的價差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買賣的是境外上市交易的個股則有可能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同時投資者通過股票分紅獲得的收益也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 股票投資收入要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股票等金融證券投資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
? 關于股票投資收益個人所得稅
國內炒股盈利暫不征收個稅,不過前段時間說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要是炒股盈利超過12萬的要申報。
好像美國要交,不過沒找到確切答案,但是我知道美國有句話叫"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在美國幾乎每分錢都要交稅
? 請問基金收益要交稅嗎
除了買賣基金的手續費,不需要再交其他費用,管理費、托管費都不要持有人來交,基金收益也不要交稅。但不是有個規定年收入8萬要交所得稅嗎,某種意義等于變相要你交,盡管交的人很少
? 購買基金收益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個人投資購買基金產品也涉及兩種收益。一是買賣或申購贖回基金獲得的價差收益;二是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分紅收益。
1.買賣封閉式基金單位和申購、贖回開放式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目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收入,是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證券投資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扣繳個人所得稅,而在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階段,不再扣繳個人所得稅。特別的是,對從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則在基金分配給個人時征稅。
因此,不管購買的是傳統的基金產品,還是借助余額寶、理財通等互聯網金融平臺間接購買的基金產品,雖然在基金分配收益上未體現個人所得稅,但實際上,基金在取得上市公司、發行債券企業的收益時就已被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因此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時,就不再扣繳稅款了。
? 投資基金收益要繳稅嗎
投資基金的收益不用繳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 股票收益到底交個人所得稅嗎
本報訊 (記者孟斯碩)正當股指不斷刷新,人們還在計算著自己今年能從股市捧回多少錢的時候,我國第二次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啟動。
個稅申報政策沒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做好準備,以確保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完成。
按照稅法規定,2007年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的法定申報期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昨日,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個稅申報政策沒有發生變化,個稅申報工作將如期進行。
未賣出股票不計收入
據了解,截止到今年4月2號申報期結束,去年個稅申報的人數接近163萬人,補稅19億元。北京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今年股票市場火爆,預計申報人數將超過去年。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在11項所得項目中,如果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北京地稅有關稅務人員介紹,計算股票收入,就是在去年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2007年度股票轉讓所得的計算,只需匯總在2007年度賣出股票的盈虧,并不計算尚未賣出股票的“賬面盈虧”。
未申報者將被曝光
根據《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要要在完成首次自行納稅申報數據歸集、整理和錄入的基礎上,擴大個人收入建檔管理的覆蓋面。并根據首次自行納稅申報的有關數據,確定當地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點地區、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作為2007年度自行納稅申報的工作重點。
同時《通知》要求各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選擇部分有宣傳和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在2007年11月底前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