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又一家闻名券商的从业人员违法炒股被罚(证券从业人员当心啦)
新浪财经讯12月27日音讯,近来,证监会官发布行政处分决议书称,中金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营业部高档出资司理陆茜违法运用家族账户炒股亏本逾23万元,责令其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高档出资司理违法炒股:亏本23万被罚40万(证券人员必读)
以下为全文:
我国证监会行政处分决议书(陆茜)
〔2017〕109号
当事人:陆茜,女,1984年4月出世,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则,我会对证券从业人员陆茜借用别人账户从事股票生意一案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陆茜告知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经查明,陆茜存在以下违法现实:
一、陆茜任职状况
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陆茜上任于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先后担任出资司理助理和出资司理。2012年7月24日,陆茜获得证券出资咨询事务(出资参谋)执业证书。2014年6月至我会查询日,陆茜任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营业部高档出资司理。
二、陆茜借用“林某勤”证券账户生意股票状况
2013年5月3日,陆茜与林某挂号成婚。林某勤为林某之父。2010年3月25日,“林某勤”证券账户开立于湘财证券福州东街营业部,资金账号260×××111。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期间,“林某勤”证券账户的资金来源和去向首要指向林某银行账户。
“林某勤”证券账户开户后即交由林某办理运用,林某勤自己未生意或下达出资指令。2013年2月,林某将“林某勤”证券账户的账号和分身不暇告知陆茜,由陆茜办理。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期间,“林某勤”证券账户的生意决议计划和生意操作首要由陆茜做出,生意方式首要为陆茜运用自己手机下单。
经上海证券生意所和深圳证券生意所核算,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期间,“林某勤”证券账户累计买入金额57,843,369.78元,累计卖出金额54,658,993.26元,该账户亏本(含账面)231,501.46元。
以上现实,有陆茜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账户生意流水、银行账户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和状况阐明等根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以为,2013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6日,陆茜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内借用“林某勤”证券账户持有、生意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则,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美誉、行政法规规则制止参加股票生意的人员,直接或许以化名、借别人名义持有、生意股票”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则,我会决议:责令陆茜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0,00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称号的付款凭据复印件送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稽查局存案。当事人假如对本处分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请求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议不中止顺利。
我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20日
以下为原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