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 #002181#
2021年4月30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代码:00218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决议书的布告》(处分字〔2021〕19号)。
中国证监会查明,粤传媒存在以下首要违法现实:2013年10月,粤传媒与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股东签定《粤传媒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协议》,粤传媒以现金和向香榭丽整体股东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法购买香榭丽100%股份,购买协议确认,以相关《评价陈说》,依照收益法以香榭丽2013年6月30日净财物的评价价值45,098.96万元作为定价依据,归纳考虑香榭丽未来盈余才能等各项要素,确认交易价格为45,000万元。
2011年至2015年期间,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制造虚伪合同虚增收入合计599,272,117.70元,虚增成本费用合计30,554,652.44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合计7,556,473.95元,虚增净利润合计561,160,991.30元。一起,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野外LED显示屏为其股东、实践操控人叶某2000万元个人债款供给担保的现实未被发表。香榭丽的上述财政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发表的《收买陈说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伪记载。
故中国证监会决议:责令粤传媒及相关职责人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罚款。
之前,2016年10月20日,粤传媒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通知书的布告》(粤证查询通字160076号)。2019年2月28日,粤传媒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的布告》(处分字[2019]27号)。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伪陈说民事补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挂号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则司法解释、关于证券胶葛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作业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胶葛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建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变革供给司法保证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变革并试点注册制供给司法保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伪陈说等的证券诈骗行为导致证券出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当民事补偿职责,补偿规模包含:出资差额、佣钱、印花税和利息丢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出资者能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补偿诉讼。
因为粤传媒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为保护证券出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从前购买过粤传媒的证券出资者打开诉讼署理搜集,署理出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出资者能够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挂号。
您若有亏本需预备进行索赔或维权的,能够联络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咱们将为您供给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以为,粤传媒案的索赔条件为: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揭露发行产品,并在2016年10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的受损出资者,能够处理索赔挂号。假如同一时期内买卖过相关以该股票作为权重股票的股指期货合约或交易所基金(ETF)的受损出资者,也能够来电来函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