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魏晞)我国央行12日宣告,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与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阿古斯·玛多瓦多约(AgusD.W.Martowardojo)已于本月5日一起签署了《我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印度尼西亚银行在华建立代表处的协议》。
这是外国央行在华建立的第九家代表处。
我国央行表明,印度尼西亚银行驻华代表处的建立,有助于加强两国央行间协作,促进双方金融与经贸关系进一步开展。
2003年12月,韩国银行在华建立代表处,为外国央行在华建立的第一家代表处。
2010年以来,泰国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新加坡金管局、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等多国央行相继在华建立代表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