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罗知之)为标准公民币纸、硬币及相关产品生意行为,维护顾客合法权益,推进钱银文明传达,公民银行安排对标准性文件《中国公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不合法生意公民币的告诉〉的告诉》进行修订,并联合商场监管总局和外汇局发布《中国公民银行 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 国家外汇办理局布告(公民币生意及相关办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留念币、经中国公民银行布告中止流转的公民币,以及“装帧流转公民币批阅”撤销前,经公民银行同意的公民币装帧品能够生意。留念币是指中国公民银行定量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的公民币,包含一般留念币和贵金属留念币。一般留念币包含留念硬币和留念钞。
除上述种类外,其他种类的公民币不管是否通过装帧,均不得以任何方法生意,包含以搭售、在生意装帧包装一起按面值兑换公民币等方法变相生意。关于不符合公民币出产质量标准的流转公民币,持有人应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兑换。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着重,各类留念章、留念券、留念金等,不是法定钱银,不得称之为公民币、留念币,不得运用钱银单位,不得运用中国公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名义进行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