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年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增至12位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郁琼源)为进一步标准增值税发票办理,优化交税服务,满意交税人发票运用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近来发布布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图为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供图) 中新社记者 钟欣 摄
据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品种和运用量添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意交税人需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议,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为了清晰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12位发票代码的编码规矩和运用印有本单位称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有关问题,发布这个布告。
依据布告内容,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矩: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间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交税人没有运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能够持续运用。
这位负责人说,为了便利交税人发票运用,布告清晰,交税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则,运用印有本单位称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经过增值税发票办理新系统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