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等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王龙集团公司)等损害技术秘密胶葛上诉案进行宣判,判定被诉侵权人王龙集团公司等补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这也是人民法院史上判定补偿额最高的损害商业秘密案子。
“香兰素”是全球广泛运用的香料,本案原告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与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欣晨公司)一起比赛出出产香兰素的新工艺,并作为技术秘密加以维护。嘉兴中华化工公司和上海欣晨公司的相关香兰素出产技术和工艺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我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嘉兴中华化工公司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0年被我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为“2009年度我国轻工业香料香精职业十强企业”第一名。在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前,嘉兴中华化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香兰素制造商,占有全球香兰素商场约60%的比例。
2010年,嘉兴中华化工公司前职工、被告傅祥根从被告王龙集团公司取得酬劳后,将“香兰素”技术秘密发表给王龙集团公司监事、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王龙科技公司)董事长、本案被告之一王国军,并进入被告王龙科技公司的香兰素车间作业。2011年6月起,王龙科技公司开端出产香兰素,短时间内即成为全球第三大香兰素制造商。2015年,被告喜孚狮王龙香料(宁波)有限公司(简称喜孚狮王龙公司)建立,继续运用王龙科技公司作为股权出资的香兰素出产设备出产香兰素。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不合法获取“香兰素”技术秘密后,从2011年6月开端出产香兰素并继续至今,其实践年出产香兰素至少在2000吨,占有全球10%的商场比例。一起,上述被告损害涉案技术秘密出产的香兰素产品出售地域广泛全球首要商场,并对标嘉兴中华化工公司抢夺客户和商场。因为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等系不合法获取涉案技术秘密,没有实质性的比赛本钱投入,能以较低价格出售香兰素产品,对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原有世界和国内商场形成了较大冲击,导致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全球香兰素商场比例从60%滑落到50%。
2018年,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上海欣晨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述,以为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祥根、王国军损害其享有的“香兰素”技术秘密,恳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中止侵权并补偿5.02亿元。一审法院确定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祥根构成侵略涉案部分技术秘密,判令其中止侵权、补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一起,一审法院在诉中裁决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中止运用涉案技术秘密出产香兰素,但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实践并未中止其运用行为。
除王国军外,本案各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中,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上海欣晨公司将其补偿恳求降至1.77亿元(含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确定,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傅祥根、王国军侵略涉案悉数技术秘密。依据权利人供给的经济损失相关数据,归纳考虑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涉案技术秘密商业价值极大、王龙科技公司等侵权人拒不执行收效行为保全裁决等要素,判定吊销一审判定,改判上述各侵权人连带补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含合理维权费用349万元)。一起,本案因权利人申述所建议的损害补偿数额仅核算至2017年末,而其时的法令并未规则惩罚性补偿,故本案未能适用惩罚性补偿,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指出,权利人对本案各被告2018年今后的继续侵权行为能够依法另行寻求救助。
本案判定成果显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严厉依法维护知识产权、严厉冲击歹意侵权行为的明显司法情绪。除依据案子现实依法判定补偿1.59亿元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判令以侵权为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当连带责任,精准昂首冲击了企业负责人以企业为侵权东西的违法行为,让侵权行为主导者支付沉重价值。此外,因涉案损害技术秘密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许涉嫌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将相关涉嫌犯罪头绪资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总台央视记者张赛)
(修改唐泽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