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4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得悉,广东无居民海岛运用权下月可市场化出让。
据悉,经广东省政府赞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运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日前由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并将于5月10日起施行,以期进一步标准广东省无居民海岛资源市场化装备作业。
作为广东省展开无居民海岛运用权市场化出让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法》清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担任审阅、批阅无居民海岛运用权市场化出让计划、具体安排施行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政府托付处理用岛批复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担任出让计划等相关资料的检查及上报作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担任安排展开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作业并编制出让计划和无居民海岛运用权价值评价陈述,安排《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计划》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证明陈述》评定作业;不设县(市、区)的地级以上市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担任上述作业。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受省人民政府托付,广州、深圳持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运用批阅权限。
该《方法》还对出让前期作业、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出让合同、运用金交纳等均有具体规则。据悉,在处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运用权人可依照不动产一致挂号的有关规则,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挂号组织请求处理无居民海岛运用权挂号,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