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站音讯,近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清晰撤销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约束时点的告诉》(下称《告诉》),清晰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撤销运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份额约束。
银保监会表明,本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展金融业对外敞开的有关行动》,将人身险外资股比约束从51%进步至100%的过渡期提早至2020年。为推进上述对外敞开行动赶快落地,现将有关详细事项告诉如下:
一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撤销运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下称“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份额约束,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份额可达100%。
二是有关主体可根据《外资保险公司办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办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告诉》,向银保监会提交行政许可请求,银保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批阅。
三是关于现行《外资保险公司办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合资寿险公司“外资份额不得超越公司总股本的51%”的规则,银保监会将赶快发动修订,并在修订后从头发布。
据银保监会12月6日发布的布告,近期,银保监会修订发布《外资保险公司办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执行保险业最新敞开行动要求,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约束,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为2020年当令全面撤销外方股比约束预留准则空间。
别的,《实施细则》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不再对“运营年限30年”“代表组织”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则。为标准外资保险公司股权办理,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至少有1家运营正常的保险公司作为首要股东,进一步清晰首要股东的职责和责任,保证外资保险公司继续健康运转。
在一致中外资监管准则方面,《实施细则》删除了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分支组织办理等相关条款,外资保险公司在分支组织的建立和办理方面与中资保险公司平等适用《保险公司分支组织市场准入办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建立合资保险公司的我国请求人的资历条件一致适用《保险公司股权办理办法》,保证相关监管规则的和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