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今天指出,我国品牌知名度正在进步。近期经过民的查询,我国民关于我国商标品牌的重视度到达55%,超过了对世界著名品牌45%的重视。
张茅表明,这种状况是商场经济发展的成果,是顾客的认可,而不是政府评比行政决议的。全国的一些区域可以说是大部分区域都存在着由政府安排评比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有些省份当地人大立法,有些当地拟定了政府规章,规则安排一个评比委员会由政府来评比谁是著名商标,谁是知名商标,这实际上是歪曲了政府与商场的联系,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涉,存在政府不正当的干涉,评出的商标误导顾客,并不是商场竞争构成的,并且会带来寻租和糜烂行为。工商总局及时叫停了各地的这种做法,全国人大也十分支撑,下发了告诉,废止了当地性法规,工商总局也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告诉,要求各地对本当地触及著名商标的当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张茅还说到,关于驰名商标,是个法令概念,不能用于企业宣传。这在商标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则。咱们到国外沟通,问对方有多少驰名商标,他说咱们没有这个计算,就像法院打官司,一次打赢了就完了,并不是阐明你这个产品以后会怎么样。现在咱们把驰名商标回归原本的法令含义,驰名商标也是在商场中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