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的津保监罚〔2018〕5、6、7、8号行政处分决定书显现,天津银行多处支行因虚伪宣扬出售稳妥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分。
决定书显现,2017年7月13日,天津银行西联支行、抚育路支行、第四中心支行、第五中心支行在经营场所制造并摆放克己的稳妥产品宣扬材料,套用“存入”概念,对署理出售的稳妥产品进行虚伪宣扬,诈骗投保人、被稳妥人。
天津银行上述诈骗投保、被稳妥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则。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根据《稳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分别对天津银行西联支行、抚育路支行、第四中心支行、第五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