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政府债款置换大限迫临,3月份以来,江西、湖北等多地加速了债款置换。财务部数据显现,2018年尚待置换的当地债款数额为1.73万亿元。
财务部3月26日发文指出,加速存量当地政府债款置换进展,要求各地尽早发动置换债券发行,保证在国务院清晰的期限内完结悉数非政府债券方式存量政府债款置换作业。
据记者了解,近来,湖北成功发行2018年第一批当地债125.4亿元,悉数为置换债券;江西省发行当地债204.28亿元,悉数为置换债券;河北省发行政府置换债券134.4亿元,估计每年削减市县利息4.1亿元;云南省发行当地债163.5亿元,悉数为置换债券。
我国财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明,当地债款置换是2015年以来我国采纳的一项重要当地债办理办法。这一办法的施行,不只标准了当地债存量办理,缓解当地到期还款的压力,提升了当地政府应对危险的才能,并且将债款本钱从均匀10%左右降至3.5%左右,减轻了当地担负。但这仅仅将债款压力后移,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财务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表明,现在没有置换的非政府债券方式存量政府债款还有1.73万亿元,估计本年8月底前可以全面完结置换作业。
陈龙指出,当地政府需求以时刻换空间,在遏止隐性债款增量的一起,盘活本地国有经济资源,积极主动地化解当地债存量。
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表明,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则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款人依法承当偿债职责,对应的当地债限额由中心一致回收;当地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在出资范围内承当有限职责。
关于当地债款危险问题,吉林省财务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明,下一步需求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的查办力度,严厉执行当地政府主体职责,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追责、有责必问,坚决规矩当地的政绩观和举债观,把防备和化解当地政府债款危险放在首位,保证当地政府债款平稳安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