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主张发购房补助?
8月4日上午,有媒体称《发改委:这些城市可发放购房补助》,文章内容称国家发改委8月3日在其官方站发文表明商品房库存较大城市,可采纳发放购房补助、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法促进居民购房。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明,这是部分提出的下一步主张,并不代表一定会施行。
“购房补助”表述已不见
记者随后进入发改委站,发现这篇文章中已没有“购房补助”相关内容。现在的表述为:“因城施策加大调控力度。鼓舞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进一步 加大去库存力度,可采纳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法促进居民购房。鼓舞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买现有地产项目,经过品牌注入、进步住宅质量的方法消化库 存。”
多地曾推购房补助
补助的方法一般包含:调整普通住宅规范、政府直接给予契税优惠或减免、政府直接发放钱银补助等。记者整理发现,多个区域曾施行购房补助方针。
据报道,本年4月份,四川省蓬安县出台购房财务补助方针。从5月1日至7月31日止,该县共出售商品房1851套,“存量房”去库存作用显着。其补助方针就包含购房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内,由县财务一次性给予200元/㎡购房补助。
本年3月,沈阳也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发展的施行定见(试行)》,触及税费补助等多项优惠方针。上一年,浙江省乐清市也出台了《关于执行 个人购房财务补助的施行细则》,规则4月30日至12月20日期间,签购房合同或处理产权过户的将可享用房子成交计税价格0.6%的购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