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登云股份与嘉寓股份别离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分及商场禁入事前奉告书》与《行政处分决议书》。值得注意的是,两家上市公司遭到处分都与当年IPO请求文件以及挂牌后定时陈述存在虚伪记载、严重遗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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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上市公司因IPO请求文件存在虚伪记载以及严重遗失的违规行为,遭到证监会的处分。不过,证监会的处分以正告与罚款为主,且罚款的最大金额亦不过60万元的顶格处分。回头看,假如这两家上市公司最初发表的IPO请求文件都是实在的,或许其早已与资本商场“擦肩而过”了。
登云股份与嘉寓股份被处分,让笔者想起了欣泰电气的遭受。上一年7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欣泰电气诈骗发行及相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决议书》。证监会查询确定,欣泰电气IPO请求文件相关财政数据存在虚伪记载,上市后发表的定时陈述存在虚伪记载与严重遗失。该上市公司与责任人员相同遭到处分。
欣泰电气2014年1月份在创业板挂牌,登云股份2014年2月份在中小板挂牌,且两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都与虚伪记载有关,挂牌后定时陈述中都呈现严重遗失的景象,尽管两家上市公司及责任人员都遭到行政处分,但相关于登云股份,欣泰电气的命运要凄惨得多。因诈骗发行,欣泰电气“不幸”成为创业板“诈骗发行榜首股”,而登云股份现在仍然在中小板活得很“精彩”。
《证券法》第二十条规则,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许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报送的证券发行请求文件,有必要实在、精确、完好。假如说嘉寓股份的违规问题因时刻“长远”不具有可比性的话,那么登云股份与欣泰电气不同的命运,无疑更值得重视。相同是虚伪记载,相同是挂牌后的定时陈述中存在严重遗失,两家上市公司不同的命运,笔者认为与其虚伪记载的“性质”密切相关。从监管部分查询的成果看,欣泰电气归于“自动”施行财政造假,而登云股份则归于“被迫”的虚伪记载。“自动”与“被迫”的背面,证监会的处分必定不一样。“自动”与“被迫”,客观上也决议了其不同的命运与结局。
一家企业成功上市,意味着巨额的利益,因而才有那么多企业不吝经过财政造假的方法追求上市。不过,根据《证券法》的规则以及信息发表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无论是自动财政造假,仍是被迫的虚伪记载,至少都阐明其最初发表的IPO请求文件是不实在的,客观上都违反了《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规则。关于这样的上市公司,都应该以“诈骗发行”的缘由责令其退市。假如有了此规则,拟上市企业在预备IPO文件时必然会愈加慎重,商场才会看到一个愈加通明的发行人。这不只与证监会强化信息发表作业的监管思路相符,也将提高发行人的信息发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