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近日经自治区监察复查和国家“地条钢”专项查看工作组查看检验,承认新疆24家“地条钢”出产企业共500万吨产能被悉数撤除。
据自治区经信委介绍,依照国家全面撤销“地条钢”的要求,本年5月,新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撤除“地条钢”企业设备布告,散布于乌鲁木齐、昌吉、塔城、阿克苏等地(州、市)的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佳顺金属制品厂等17家“地条钢”企业的设备于6月30日前被完全撤除。在此期间,还有接到大众告发并经查验事实的“地条钢”企业7家。
7月下旬,经自治区检验监察,24家“地条钢”出产企业中频炉等锻炼主体设备已悉数撤除,部分企业的辅佐设备设备未完全到达国家“四个完全”撤除规范,被责令期限整改。7月底,经自治区复查,24家“地条钢”企业已完全撤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及除尘烟道以及操作渠道和轨迹。
8月16日至19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撤销“地条钢”专项查看工作组对新疆已撤销“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查看,承认24家“地条钢”出产企业共500万吨产能被悉数撤除,已撤销的“地条钢”出产企业没有死灰复燃、异地搬运和“以停代关”的状况。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胡开江表明,新疆在撤销“地条钢”,树立长效机制避免“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一起,活跃加强钢铁行业项目办理,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法核准、存案钢铁新增产能项目。现在自治区正在研讨支撑被撤销的“地条钢”企业转产转型的方法,研讨制定政策推进合法合规产能企业与被撤销“地条钢”企业进行吞并重组、协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