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4日起虚拟货币监管规则,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虚拟货币监管规则的兑换业务虚拟货币监管规则,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一建设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
很多消费者把自己的资金放进这些网站里面的同时也是可能会遭受诈骗的这样的危险,所以像这样的情况也是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针对于这样的虚拟货币一定要理智,并且监管部门也是对于这些虚拟货币的市场进行严格的管控。
监管政策认可虚拟货币在性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禁止从事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为,由于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除此之外,对于特定主体,还不得从事相应禁止行为一是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