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拿转自第一财经内容来吐个痛快
一汽轿车一纸延期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让上市公司大股东背信违诺现象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一汽轿车的情形在A股上市公司中并不鲜见。《第一财经日报》查阅资料发现,在此之前,潍柴动力、华东药业等多家上市国企都出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了类似行为,而且违约手法也各不相同。虽然证监会在2014年初出台相关规定,但类似情形仍然屡禁不止。
“大股东的承诺,如没有对赌协议并涉及补偿标准,将很难付诸法律。”业内人士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现有规定尚不足以震慑失信行为,有必要加大惩戒力度,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提高上市公司大股东故意违约的成本。
承诺违约屡见不鲜
一汽轿车、一汽夏利两家公司均在公告中称,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公司管理层在2015年也出现重大变化等三项原因,一汽股份目前尚未履行上述承诺,并恳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承诺期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
在一汽轿车之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履行承诺额行为早已屡见不鲜,甚至出现多次承诺违约事件。证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年底,沪深两市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80家上市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
最近几年来,控股股东承诺未能兑现,部分上市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其中包括潍柴动力、大连圣亚、华东医药等上市公司。
2009年2月,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海湾投资”),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大连圣亚第一大股东,并承诺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择机通过定增、现金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将大连星海公园改造工程项目、星海湾旅游区商铺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2010年2月,上述承诺到期后,星海湾投资却未能履行承诺,并将承诺期延长6个月。然而在上述期限内,星海湾投资仍然未能履行承诺,之后其又制定了其他资产注入方案,但都未能实现,直到2014年,上述承诺也未能履行。
同样的情形,还出现了潍柴动力、华东医药等上市公司身上。根据证监会要求,2011年9月,潍柴动力的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在2014年9月份之前,解决旗下公司潍柴道依茨与潍柴动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但该承诺此后一直没有兑现。2016年1月,潍柴动力因此登上了上证所、深交所联合发布的失信榜。
华东医药同样如此。2006年,经浙江国资委批准,远大集团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时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择机采取定增、资产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将其所持的三家企业部分股权,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2007年8月份,远大集团提出以7.63亿元的价格,将三家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但在一年后的2008年,华东医药董事会却以0票同意、5票否决,否定了该方案。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拒不履行承诺多年之后的2014年4月,远大集团却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特别议案,要求豁免履行承诺事项,但最终遭到投资者反对,未能在股东大会上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一汽轿车在内,上述4家上市公司中,潍柴动力、华东医药都是国企或过期控股上市公司。大连圣亚的第一股东星海湾投资也是大连当地国有法人,截至2015年底,持有大连圣亚2210万股,持股比例为24.03%。
“在国有企业里,承诺无法兑现太常见了,最近几年还稍微好了一点。”深圳一名私募总经理对《第一财经日报》称,相较于一汽股份,有些上司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做法更为过分。
违约成本过低
一汽轿车公告发布后,迅速引起投资者反弹,深圳一家名为明曜投资的私募基金,于6月5日向一汽轿车及一汽股份隔空喊话,明确反对其上述议案,称将征集投票权,对一汽股份上述议案投反对票。
对于明曜投资的做法,有私募人士认为,当初买入无非是赌重组预期,一汽经营差在业内是公开的事实,愿赌就要服输,一定要求大股东履行承诺,在目前的情况下也不大现实。
“这怎么是愿赌服输呢?大股东的承诺是公开的,投资也是基于这个公开信息,既然做出了承诺就要兑现,只要不违法违规,无论什么维权方式都可以采取。”深圳一名私募合伙人说,即便最后没有结果,明曜投资的行为也值得赞许。
值得注意的是,和一汽股份的承诺,是由于监管层的要求而做出一样,山东重工集团对潍柴动力的承诺,也是应监管层的要求,为了解决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如果涉及到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监管层是有权力进行干预,就一汽轿车而论,监管层有必要进行干预。
但上述深圳私募合伙人认为,监管层的干预当然必要,但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屡屡违约,也暴露出了监管存在的不足,有必要在制度层面进行完善,遏制上市公司违反承诺的行为。之所以敢于违约,就在于违约成本太低。
实际上,早在2014年1月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首次提出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失信行为进行打击。
然而,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失信的情况,仍然屡有发生。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但从实践情况来看,说明现有规定尚不足以震慑失信行为,有必要加大惩戒力度,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如果国企可以改,那民企也可以改,大家都说话不算数,那不就乱套了吗?”上述深圳私募合伙人说,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必须遵守制度,因此有必要对制定制度,提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违约成本。
各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未能履行承诺原因也各不相同。如大连圣亚,该公司2014年曾解释,星河湾投资未能履行承诺,是因为当初承诺注入资产,已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履行承诺。而华东医药给出的理由,则是承诺注入的资产,与该公司主业关联性不强。
董登新认为,有些承诺可能本属善意,但由于时间推移,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未能履行诺的情况,具有一定合理性,因此,要对失信行为进行区分,对于哪些情况属于客观环境、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失信,进行明确界定,从而有效杜绝恶意失信。
以上转自 第一财经
上证指数周线图
尽管李大霄仍然在叫嚣着多头,对于大势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我依然看空。纵然反弹也是无力的。
连个底都没有做成就要上攻,扯淡。
作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这个震荡或许说明年底的时候我们的经济才会稍稳。
对于一汽这种无信用的国企一旦事发之后的半年时间里,不要有任何幻想。只能阴跌,继续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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