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冷伟青,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冷伟青: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9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367人;通过15轮对271家单位冷伟青的巡视,共立案审查195人,处理5809人次,退出钱款1.06亿元;360余名干部因瞒报被诫勉谈话或取消提任资格。
1367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在去年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经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党内法规中首次亮相。
市纪委常委王永伟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四种形态”分别是:对一般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和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员有“破纪”行为了,就要及时处理,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职务调整;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永伟介绍,就上海来说,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095件,初步核实14967件次,谈话函询4661件次,澄清了结14530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681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272人,给予纪律重处分3248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442人,其中局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57人。以2016年为例,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439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68.2%;第二种形态1260人次,占19.6%;第三种形态471人,占7.3%;第四种形态318人,占4.9%。
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9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367人;给予纪律处分820人,其中局级干部67人,处级干部266人。此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年来通报曝光324起,涉及528人,其中局级干部36人,处级干部167人。
15轮巡视共立案侦查195人 退款1.06亿元
党中央根据形势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主要体现在十六个字: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发现问题、倒逼改革。
“冷伟青我们把巡视工作比作‘探头’,‘探头’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及时发现问题,另外一个是预警震慑。”王永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巡视是对被巡视单位的一次“政治体检”, 巡视已经成为执纪审查问题线索来源的重要渠道。
王永伟介绍,至2016年底,本届市委已全面完成巡视全覆盖的任务。在过程管理上,通过“建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的“五帐”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完成等情况,问题得不到办理和有效解决绝不“销号”。在督促整改上,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对移交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不解决、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释放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市十次党代会以来,通过15轮对271家单位的巡视,发现问题2644个,提出整改建议1198条,移送问题线索1051个。根据巡视移送线索共立案审查195人,采取调整岗位、批评教育、纠正违规行为等方式处理5809人次,退出钱款1.06亿元。
360余名干部因瞒报个人事项 被谈话或取消提任资格
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上海施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该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冷伟青回应,近年来,上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于2013年8月,率先开始对拟提任市管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核。
根据中组部统一部署,上海每年约有3.5万名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企事业单位)集中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共抽查核实2.2万余人,其中拟提任或转任重要岗位考察人选核查9000余人,其他类型核查1.1万余人。经过核查,有360余名干部因瞒报被诫勉谈话或取消提任资格。常态化的核查机制和严肃的结果处理,让少部分仍存在“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干部无处遁形,如实申报已成为上海干部队伍中的主流声音。
冷伟青介绍,从近几年开展查核的实际情况看,投资房产、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是上海领导干部家庭目前主要、普遍的金融投资方式,且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修订后的规定中,对此类家产事项的报告要求都作了明确。对一些存款性质的国库券、银行存款等投资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适时纳入报告内容范围。
100余名领导干部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
“全市列入规范范围的18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共甄别出180余名领导干部需要规范。”在回答记者关于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规定实施情况时,冷伟青说。2016年上半年,本市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对100余名选择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的领导干部,逐一核实甄别,分类设定流程规范,跟踪处置相关情况。
2015年2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5月1日,本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2015年5月至10月,上海根据中央先行先试的要求,集中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亲属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
此外,还同步规范了全市市管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不属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300余名市管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共甄别出4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需要规范。
“从总体上看,规范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干部队伍情况稳定,精神状态积极正向。”冷伟青说。
作者 | 胡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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