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布告编号:2018-072
新华联文明旅行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档办理人员违规生意股票的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新华联文明旅行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来在深圳证券生意
所事务专区渠道监管信息中得悉,公司高档办理人员杨云峰发生违规生意公司股票的行为。对此,公司进行了仔细核对,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生意股票的基本状况
杨云峰证券账户于2018年10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116,400股,成交均价4.212元/股,成交金额490,276.80元,在本次买入前其持有公司股票0股;后于2018年10月19日卖出公司股票29,100股,成交均价4.142元/股,成交金额120,519.84元,生意亏本2,037元,本次卖出后其持有公司股票87,300股。
杨云峰阐明,其友人在杨云峰自己未知情的状况下,运用杨云峰证券账户买
卖公司股票,导致窗口期违规生意股票和短线生意行为的发生,不存在内情生意的状况。
杨云峰上述生意股票行为违背了《公司法》、《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办理规矩》第十三条、《深圳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矩》第3.1.9条及《深圳证券生意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3.8.14条、3.8.15条的规矩。
二、本事项的处理状况
1、公司知悉上述事项后,对杨云峰先生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教育,并责成其进行深入反省。杨云峰先生深入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许诺往后在担任公司高档办理人员期间不再呈现此类违规行为,并加强本身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令、法规的学习,进步合规认识,束缚本身及相关人员参加股票生意的行为,一起就本次违规生意股票行为向广阔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抱歉。
2、根据规矩,杨云峰先生须将本次短线生意发生的收益上缴公司董事会;鉴于本次短线生意未发生收益,杨云峰先生没有可上缴的收益。
3、公司董事会已向杨云峰先生进一步阐明晰有关生意公司股票的规矩,并要求其严厉标准生意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令法规的学习,严厉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办理的有关规矩,吸取教训,根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布告。
新华联文明旅行开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布告编号:2018-073
新华联文明旅行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开展布告
重要提示:
●新华联控股2018年10月19日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会集竞价方法增持公司股份10,134,7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277.89万元;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663,512股,累计增持股份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5%,累计增持金额为9,996.64万元。
新华联文明旅行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告诉,根据对公司持续稳定开展的决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别,继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增持公司股票共13,528,812股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070、071号布告),新华联控股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会集竞价生意的方法再次增持了公司股票10,134,700股,增持金额为4,277.89万元,累计增持股份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5%。根据深圳证券生意所相关规矩,现将新华联控股增持开展状况布告如下:
一、增持方案施行状况
1、增持人称号: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增持意图:根据对公司运营现状及未来开展的决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维护广阔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增持方案: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74元/股至5.00元/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自初次发表控股股东方案增持股份布告之日(2018年10月17日)起30日内施行结束。
4、增持方法:经过深圳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会集竞价的方法。
6、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份额:本次增持前,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47,61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1%。
7、本次增持股份数量:10,134,700股。
8、本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0.53%。
9、本次增持方案累计已施行股份数量:23,663,512股。
10、本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1.25%。
11、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份额:本次增持后,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57,74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4%。
二、后续增持方案
新华联控股方案自2018年10月17日起30日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含已累计增持金额),增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74元/股至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方案增持股份的布告》(布告编号:2018-069)。
三、其他状况阐明
1、新华联控股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背《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等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和深圳证券生意所事务规矩等规矩的景象。
2、新华联控股本次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位置,不会导致公司股权散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新华联控股许诺,在增持施行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重视新华联控股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状况,并根据相关规矩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