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 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吉电股份股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吉电股份股吧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吉电股份股吧,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参股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 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交 总”)拟对白山热电增资并引进战略投资者。 白山热电注册资本 83,666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1,468.6 万元, 持有白山热电 25.66%的股权吉电股份股吧;吉林能交总出资 62,197.4 万元,持有 白山热电 74.34%的股权。 公司放弃本次向白山热电增资,由吉林能交总和战略投资者分步 向白山热电注入资本 28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白山热电注册资本 增加至 363,666 万元。 二、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设立时间:2005年4月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 住所:浑江区光明街1号(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新华 注册资金:83,6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0177420316XX 经营范围(主营):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电厂、承揽电/热站设 备运行维护业务;从事电力业务;供热;生产、销售脱硫石膏及粉煤 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经营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白山热电资产总额 21.58 亿元,负债 总额 30.18 亿元,资产负债率 139.86%。发电量 247,621 万千瓦时; 发电利用小时 4,127 小时,标煤单价 483.06 元/吨,2016 年 1-12 月累 计亏损 1.57 亿元。 3、股权结构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73.43%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5.66% 3 合计 100% 4、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2015 年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6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12 月份 资产总额 2,390,975,396.95 2287207869.29 2157976085.87 负债总额 2981261786.70 2990356444.91 3018119467.9 应收款项总额 80725239.85 105082846.61 86990626.59 净资产 -590286389.75 -703148575.62 -860143382.03 2 营业收入 671219154.89 740021593.66 719228102.7 营业利润 -157342237.19 -123739856.58 -158501494.41 净利润 -156226321.95 -112862185.87 -156994806.41 三、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设立时间:1988 年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住所:长春市工农大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毅勇 注册资金:202,1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证:912200001239214404 经营范围(主营):火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等)、水电、 居民供热、工业供汽、供水(冷、热水)、分布式能源、气电的开发、 投资、建设、生产与销售;电站检修及服务业;运输服务、节能产品、 电力科技咨询;电力、热力建设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机械设备 和发电所需燃料购销;煤炭的采购与销售;生产、销售脱硫剂、脱硫 石膏、脱硝催化剂;粉煤灰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 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 务;进出口贸易;客房、餐饮、自有房屋租赁。 吉林能交总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吉林能交总本次向白山热电注资 10 亿元,出资方式:现金。 战略投资者逐步向白山热电注资 18 亿元,出资方式:通过信托 计划。 3 公司本次如不放弃向白山热电增资,且保持现有的持股比例,需 支付 71,848 万元现金,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5 号—放弃权利第 七款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 董事 6 名,3 名关联董事进行吉电股份股吧了回避表决。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 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增资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对白山热电本次增资的说明 白山热电自投产以来连续亏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 债率为 139.86%。本次增资后,白山热电未来经营状况尚存在不确定 性。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慎 研究,决定放弃本次对白山热电增资。 增资完成后的,白山热电股权变更为: 序号 公司名称 增资后持股比例 1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7.61%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2% 3 战略投资者 91.73% 4 合计 100% 六、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放弃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放弃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4 1、 因本次增资后,白山热电未来经营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为 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放弃对白山热电的增资。 2、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 次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可以优化白山热电的债务结构,逐步 恢复其盈利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影响公司在吉林区域电力市场的份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