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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富国 创 业板 指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办 理 不定 期 份额 折 算业 务 的公 告
根据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 “基金合同” )
“二十一、 基金份额 折算” 的相关规定创业板b净值, 当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之 基 础 份 额 ( 富国创业板份额 )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高 至 1.500
元或以上 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06 元, 达到
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将以 2015 年 5 月 21 日为折
算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创业板b净值: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日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由于本基金为分级基金, 因此基金份额折算对象包含 基金份额折算日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 (富国 创业板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 基金代
码创业板b净值:161022,其中场内简称: 创业 分级)、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场内简称:创
业板 A , 基金代码:150152) 和富国 创业板 B 份额 (场内简称: 创业板 B , 基 金
代码:15015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 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 本基金将分别对上
述折算对象进行份额折算 。 折算后, 上述折算对象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或基金份
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创业板b净值; 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 的比例仍为 1:
1。 折算日折算前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富国创
业板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 的部分均将折算为 富国创业板份额
分别分配给 富国创业板份额、 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持有人。
(1 )富国创业板份额
富国 创业板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富国创业板份额数=
NAV
基础
前
?1.000 ×NUM
基础
前
1.000
持有场外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
外富国创业板 份额的分配创业板b净值; 持有场内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
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富国创业板 份额的分配。
(2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折算后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
A
后
=NUM
A
前
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
NAV
A
前
? 1.000 × NUM
A
前
1.000
其中,
NUM
A
后
:折算后富国创业板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 )富国创业板 B 份额
折算后 富国创业板 B 份额 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NUM
B
后
=NUM
B
前
富国 创业板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
NAV
B
前
? 1.000 × NUM
B
前
1.000
其中,
NUM
B
后
:折算后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UM
B
前
:折算前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AV
B
前
:折算前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4 )折算后富国创业板份额 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富国创业板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前富国创业板份额的份额数+ 富国
创业板份额 持有人新增的富国 创业板 份额数+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持 有人新增的场
内富国创业板 份额数+ 富国创业板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 创业板份额数
(5 )举例
某投资人持有 富国创业板 份额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 创业板 B 份额分
别为 100,000 份, 10,000 份和 10,000 份, 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 假设三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如下表所示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此处采用假设的净值进
行计算; 折算日折算前准确的净值 以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
净值为准 ),折算后,富国创业板 份额、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和富国创业板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折算前 折算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假设值)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富国 创业板份额 1.500 元 100,000 份 1.000 元
150,000 份 富国创业板份
额
富国 创业板 A 份
额
1.028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0,000 份富国创业板 A 份
额+ 新增 280 份富国创业
板 份额
富国 创业板 B 份
额
1.972 元 10,000 份 1.000 元
10,000 份富国创业板 B 份
额+ 新增 9,720 份 富国 创
业板 份额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 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即 2015 年 5 月 21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 , 下同) 、 赎回、 转托管 (包括 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 下
同)、配对转换业务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 正常交易;折算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 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 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5 月 22 日 ),本基金
将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
业板 B 份额 将于该日停牌一天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 将完成份额登
记确认及 份额折算。
3、 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5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 人 将 公告份 额 折 算确认 结 果 ,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可 以 查询其 账 户 内的基 金 份 额 ;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将于该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
并于上午 10:30 之后复牌; 自该 日 起,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 赎回、 转托管、 配
对转换业务。
4 、 根 据《 深 圳 证 券交易 所 证 券投资 基 金 交易和 申 购 赎回实 施 细 则 》,2015
年 5 月 25 日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的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5、2015 年 5 月 25 日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
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 本基金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表现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 不
定期份额折算后 ,原富国创业板 A 份额持有 人 将持有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
创业板份额 , 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
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 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 , 预期收益实现
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此外, 富国 创业板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 的基础份额, 其
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
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 富国创业板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 高收益的特征, 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原富国 创业板 B 份额持有人 将同时持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 富国创业板 B 份
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 富国创业板 份额, 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且 折算
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 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 2 倍杠杆水平 。 此外, 富
国创业板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
幅增加。
3、 由于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 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
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折溢价率
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
风险。
4、原 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 富国创业板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
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 富国 创业板 份额分拆为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
板 B 份额。
5 、 折 算后 , 本基金 富国 创业板 份额 的 份 额数量 会 增加 。根 据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舍去部分计入
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 富国 创业板 A 份额、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和场内富国创
业板份额 的持有人, 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
基金资产的风险。
6 、 此 次基金 份 额 折算日 不 是 触发折 算 阀 值当日 , 折 算日的 富国 创业板 份额
净值与折算阀值 1.5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 、 基 金管理 人 承 诺以诚 实 信 用、勤 勉 尽 责的原 则 管 理和运 用 基 金资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
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
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