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二套房确定“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 新政4月15日起履行
国管公积金中心昨日(12日)发布《关于调整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告贷方针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告诉》,清晰对二套房告贷实施“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份额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履行,以签日期为准。
二套房确定“认房又认贷”
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将二套房的确定规范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新政规则,告贷申请人家庭(包含告贷申请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宅且夫妻两边名下无住宅告贷记载(包含商业性住宅告贷和住宅公积金告贷记载)的,按首套住宅告贷方针处理。
告贷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宅且名下仅有1笔住宅告贷记载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宅且名下无住宅告贷记载或仅有同一套住宅告贷记载的,按二套住宅告贷方针处理。换句话说,从前告贷买过房,无论是商贷仍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确定。被确定为二套以上住宅的,不予告贷。
二套房最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一起调整了首付款份额。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则,告贷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宅之外的首套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告贷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子的,购房总价以房子评价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告贷额度方面,首套住宅告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履行告贷基准利率;二套住宅告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告贷利率为同期告贷基准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