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怎么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治僵,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治僵,把推动产业梯度转移作为去产能、优化全省产业布局的重中之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分业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重点突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治僵:到2018年底,“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兼并重组无望的实现全部出清治僵;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
联合行动 彻底清查
7月4日,云南拾僵尸企业”清理的一场重要战役由工商和国税、地税部门打响。根据《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此次,省工商、国税、地税三部门联合对进行清理的三种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做了明确界定治僵: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未依法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且未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含2015年12月31日)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但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的,经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企业;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但在税务属于非正常户的企业。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87776户。其中,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有79491户,占90.56%。这一批“僵尸企业”的存在,挤占了社会资源,增进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影响政府掌握经济实际情况,制约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清理工作从7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为宣传准备、清理规范、总结上报等三个阶段。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和实地核实工作,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并实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料共享。在此过程中,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未办理纳税申报、被列入清理范围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但办理了纳税申报,以及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但未连续两年办理纳税申报、被列入清理范围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但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被列入清理范围已连续两年报送年度报告但在税务部门属于非正常户等几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将视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留出空间 稳妥处置
清理“僵尸企业”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今天的清理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发展。因此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是去产能的关键点,也是难点和风险点。我们还需要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将各种资源要素从产能严重过剩、增长空间有限的产业和“僵尸企业”中释放出来,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中,提高有效供给,创造新的生产力。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推进钢材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钢铁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调整钢铁企业布局,发展钢结构建筑、扩大市场消费,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水泥产业转型升级。在处置“僵尸企业”中,云南将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产、股权置换等途径积极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将坚决停止各种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保护,拔掉“输液管”和“呼吸机”,加快市场化退出步伐。
在省工商和国税、地税三部门联合清理“僵尸企业”的过程中,特别提到了一个词“唤醒”。这个人性化的词告诉我们“清理”不等于“死亡”,希望在政府的促进下,一些盈利乏力,发展动力不足的企业,能重拾发展信心,摆脱“僵”的状况。
为此,省工商局还特别提醒各相关企业,也可自行与当地工商、国税、地税部门联系,依法依规限期办理年报补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纳税申报补办、非正常户解除等手续,取得正常经营资格,继续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路上,清理是为重生,为将来更好的发展做准备。清理“僵尸企业”的目的不是让企业死亡、让从业人员失业。在我省提出去产能的同时,一再强调要做好企业兼并重组、产业转型升级、人员妥善安置。处于“僵尸”状态的企业和产业,应该主动而为,融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新的发展篇章。(云南日报 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