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展开变革委昨日发布《企业境外出资办理方法》(下称“新方法”)。新方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到时2014年公布的《境外出资项目核准和存案办理方法》(下称“老方法”)废止。比照新老方法,能够发现新方法对境外出资有所放宽,撤销了“小路条”准则和省级发改委转报程序,延长了核准文件、存案通知书有效期等,但在监管上有所强化,不再限于事前的“核准”和“存案”,而是掩盖事中和过后。
撤销“小路条”准则
新方法一大亮点,便是撤销了备受商场重视的“小路条”准则。
老方法规则:“中方出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买或竞标项目,出资主体在对外展开实质性作业之前,应向国家展开变革委报送项目信息陈述。”新方法对这一俗称为“小路条”准则予以撤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开定表明,“小路条”准则规划的初衷是防备我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但在实操过程中,特别是在境外竞标项目中,“小路条”准则影响了我国企业的买卖确定性和时刻表,使得我国企业在境外竞标项目中与其他境外竞标方比较处于晦气位置且需付出额定的“我国本钱”。
在美森首席咨询专家赵清、磐太本钱办理合伙人陈大江等看来,撤销“小路条”准则,是发改委在“简政放权”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为进一步进步便当,新方法还撤销当地初审转报环节,明确规则当地企业能够直接向国家展开变革委进行请求。对此,赵清表明,这关于那些注册在二三线城市的境内主体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能够削减企业由于境内取得批阅的时刻违约,然后导致反向付出分手费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