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声誉院长 厉以宁 (络图)
国有企业在体系转型过程中,能够分为两类企业。一类是特别职业的企业,另一类是一般职业的企业。特别职业的企业能够暂缓,一般职业的企业能够先改先试行。要斗胆改制,招引民间本钱进入,以树立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为方针。国有企业中能够试行变革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应当有改制细则作为根据。假如股权涣散,由国有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纷歧定要死守51%这条控股线,控股40%或30%乃至更低一些,也是可行的。只要这样看待国有股的操控权,才能使国有股持续对转型后的企业股份行使有用的控股。当然,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后,并非任何一家企业都需求国有出资方控股,有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纷歧定要国有股操控。全部以职业性质和国有企业本来的运营情况而定。
PPP形式一般用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出资建造,如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建造、公共交通建造、城市一般居民的房子建造、公共医院建造等。国际上常把PPP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指建造阶段。建造结束后即转入第二阶段,即依照法律法规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股权清晰,自主运营。项目转入股份制企业后,政府本钱可增可减,也能够不变,而企业或民间本钱则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和远景,很可能会投入新本钱,使这些公益性企业越办越好。
往后在推广PPP形式时,一定要免除民间出资者的顾忌,完成公平竞争,才能使PPP形式发挥更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