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查核委员会
第二期解锁的核对定见依据《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发表事务备忘录第 8号:股权鼓励方案》等的规则和要求,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查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鼓励目标第二个解锁期的资历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和核对,咱们以为:公司本次股权鼓励方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现已成果,除1名鼓励目标高士良因为离任原因不契合解锁条件应由公司对其没有解锁的股份进行回购外,其他66名鼓励目标契合相关法规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相关规则,在查核年度内均查核合格,且契合其他解锁条件,其解锁资历合法、有用。赞同公司为66名鼓励目标处理第二期解锁手续。委员签字:黄加宁陈光亮章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