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来印发《关于发布撤销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正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议》,在前期分两批撤销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撤销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当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
据税务总局方针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税务部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展开“减证便民”的布置要求,进一步优化税务法律方法、更好执行减税降费方针、着力改进税收营商环境。到现在,税务总局分三批共撤销60项税务证明事项,触及231个详细办税事项。
此次撤销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归于本来需求纳税人专门经过第三方获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掉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他20项是本来需求纳税人供给的自有法定证照等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处理改变税务登记时需供给的营业执照等。
据了解,税务总局将撤销证明事项作为简化税收优惠事项处理,增进减税降费便当化的重要行动。此次发布撤销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有19项触及税收优惠处理。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持续把执行证明事项整理作业抓紧抓好,促进办理更有用,服务更优质,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当化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