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询聆讯,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聆讯,由行政机关组织并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决定聆讯的理由和依据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聆讯的活动聆讯,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
上市聆讯是指有关专家对即将上市的公司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看看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简而言之,上市聆讯就是对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进行的一个审查机制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陈述,聆讯一般都在内庭形式进行,与案无关人士不得列席”这是百度上的回答相当于刑事审判开庭前的预审简言之,聆询和聆讯都是处罚前先对案件做一个大体的聆讯了解。
港交所上市聆讯就是上市前对即将上市的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待有关专家当面评估是否通过上市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
所谓“聆讯”,就是随时等着被联交所质询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对拟上市公司只进行“形式性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审查”意思是只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例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否存在非正常关联交易等等,而不审核。
聆讯,从字面上理解即是聆听和讯问的意思是普通法系的一个术语不过从涵意上讲,是和我们所使用的大陆法系中的“询问”“讯问”是大体相同的且意思介于两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