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赵建华)我国财政部近来拟定《当地预算单位政府会集收购目录及规范指引(2020年版)》(下称《当地目录及规范指引》),对会集收购组织收购项目、涣散收购限额规范和公开招标数额规范等作出相应规则。
材料图:财政部。中新记者 金硕 摄
财政部表明,规范并逐渐在全国一致会集收购目录是树立会集收购组织竞争机制的根底和保证。各地应逐渐规范会集收购规模,撤销市、县级会集收购目录,完成会集收购目录省域规模相对一致,充分发挥会集收购准则优势,不断提高会集收购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财政部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目录及规范指引》,结合本地区实践确认本地区货品、服务类会集收购组织收购项目,可在《当地目录及规范指引》根底上恰当添加品目,原则上不超越10个。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践自行确认各品目详细履行规模、收购限额等。政府收购工程归入会集收购组织收购的项目,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践确认。会集收购目录原则上不包括部分会集收购项目,部分会集收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身事务特色自行确认,报省级财政部分存案后施行。
《当地目录及规范指引》规则,省级单位政府收购货品、服务项目涣散收购限额规范不该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市县级单位政府收购货品、服务项目涣散收购限额规范不该低于30万元,政府收购工程项目涣散收购限额规范不该低于60万元;政府收购货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规范不该低于200万元,政府收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货品、服务公开招标数额规范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则履行。
各地可根据《当地目录及规范指引》确认的品目规模、限额规范等,结合本地区实践,将本地区会集收购目录及规范逐渐调整到位,保证2021年1月1日起依照本告诉规则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