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博客
自从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争论就从未断过。一直堪称网贷前期发展“功臣”的第三方支付,在这指导意见中却被一脚踢开,让众人唏嘘不已。
指导意见明确“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就在舆论大议,第三方支付机构要被排挤在游戏之外的当口,作为占据市场最大份额的第三方支付汇付天下出来发话建行第三方存管了:
“其为 P2P平台提供账户系统托管模式,汇付天下从来未做过资金存管,资金存管全部都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汇付天下主要是提供 ‘账户系统+ 支付服务 ’,银行提供‘ 资金存管 ’,汇付实际上是和银行共同为 P2P平台服务。” 期间,汇付特意强调 “第三方支付是银行服务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而非竞争。
初听这段话,是不是头上突然像被汇付敲了脑洞似的,一下子托管存管傻傻分不清。不过,这话刚出来,就有网友机智打趣:照汇付的逻辑,给别人支付的货款、转的账,都算资金存管喽,都放在银行嘛。
那么那些自有资金池,甚至平台老板诈骗直接携款跑路的算什么,钱都走银行的通道,也算银行资金存管吗建行第三方存管?岂不可笑?汇付为自己辩护,为掩饰当下不利态势也太过“拼” 了。
显然,资金在不在银行压根不是判断存管托管的标准。
再说只要走银行通道的资金都算存管,那《指导意见》也用不着正儿八经,别类列项明确:客户资金需第三方银行存管。
那存管与托管到底是什么样的区别呢?按当下的实际情形,没啥区别。所属对象不一样而已,即银行称存管,支付称托管。
按逻辑“ 托管”,即托为保管。那托管者必须对所保管的东西去向,有所确定。
之前,众多在支付平台上线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平台,在资金托管上也做了不少增信的功夫。实际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对平台资金流出做跟踪吗?能确定到了真实的借款人手里吗?不能。所以,这里的托管,也只是按照指令将资金进行划拨,实现支付的功能而已,要说有多大监督作用,多半都很虚。
正真要说这里托管有的作用,那就是建立了一个通道,避免平台直接触碰资金的通道,减少平台携款跑路的道德风险。要说平台老板真要跑路,通过第三方支付这个通道将钱从左手,放到右手也无不可能。所以,投资者对这也不要抱太大希望。
银行为什么叫存管呢?这真是央妈为银行想的万全之策。
按照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托管的做法,显而易见托管既不会进行信息核对,也不会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单纯实现资金管道流通,资金划拨支付清算。这哪里能叫 “托管” 呢?搁在银行只能算存管。
银行存管,真正要做的也就是这些事儿。不替 P2P审核信息,不进行背书,只负责资金进出,交付清算。为了银行有业务还不会有信用负担,央妈也是蛮拼的。
银行做托管那就不一样了?银行不能像第三方支付那样打马虎眼,把存管当托管叫也无所谓,混一下就过去了。最后可能失去的是整个银行体系的信誉。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银行做客户资金第三方资金托管了,至少会进行信息审核吧。从 P2P平台融资来的资金,要划拨到的账号,是不是就是那个借款项目对接的借款人呢?银行是不是要想办法审核?
如果审核,假设银行的操作,是从 P2P平台要一份借款人借款项目的资料信息或者直接开发系统自动收取 P2P平台借款项目信息,审核借款人账号信息后,再划拨资金。这得多费力。
不说审核工程的浩大,开发一套对接 P2P平台的系统也是一项不小的成本,更重要的是还要搭上银行的信用背书,就网贷那点托管费率,银行会干么?太不划算了。
央妈是何其的机智,光捡着划算的事,给银行干了。
至于汇付所称,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不会对之形成竞争,危及他的业务。显而易见,银行存管能支付能交付能清算能资金划拨,还要你第三方支付何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部分的资金存管与支付都已经被银行替代,第三方支付哪还有肉吃?
偶然有些小银行之间没有实现支付清算功能,第三方支付可以来捎把手,所以支付只能捡边角料的活儿干了。说没影响,没竞争也只能是掩饰内心的空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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