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展开作业状况,《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作业会议纪要》以及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事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到会发布会并介绍有关状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掌管发布会。
其间,北京一中院受理的“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当选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事例。接下来就跟着小编学习一下吧~根本案情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中兴公司)现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体系代理股份转让的非上市大众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日,注册资本2.5亿余元。1993年4月,经海南省证券办理办公室同意,公司定向征集1.2亿股在中国证券买卖体系(NET体系)上市买卖,流转股17 090万股,股东达1.4万余名。到2017年,公司财物总额979.66万元,负债总额近亿元,已严峻资不抵债。债务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为由,向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请求京中兴公司破产重整,该院于2017年9月15日裁决受理。/p>审理状况为进步重整成功率,北京一中院选用预重整方法,以听证方法屡次安排相关主体展开商洽洽谈,并在对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抢救或许进行有用辨认的根底上,引导首要债务人与债款人、投资方签署“预重整作业备忘录”等文件,就债务调整、运营方案以及重整途径等首要问题达到开始意向。一起,还经过预先摇号方法选定办理人提早展开作业。经过有用对接预重整作业效果,加速审理节奏,本案在受理八十余天便举行债务人会议表决重整方案草案,债务人组100%表决经过(申报债务均为一般债务),出资人组经现场和网络投票,经过率亦超87%。2017年12月21日,北京一中院裁决同意破产重整方案,中止重整程序。依据重整方案,投资人许诺在受让京中兴公司1万股后,注入不低于8亿元的优质旅行财物并转增股份用于归还公司债款,估计债务清偿率达69.25%(不含复牌后或许溢价的部分)。到2018年2月底,投资人已实践受让1万股,并完成对注入财物的审计评价作业,严重财物重组的相关作业亦开展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