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的热烈还未散失,跨境电商职业又迎来多项方针利好。
昨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下一年1月1日起,连续施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方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不履行初次进口答应批件、注册或存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这是两年半以来,政府第三次延伸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方针。
电商零售进口继续“按个人物品监管”
2016年4月8日,为标准职业开展,财务部、发改委等11个部分拟定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针正式施行,除将行邮税改为归纳税外,新政还对进口货品施行一般买卖监管形式。不过,一个多月后,相关部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中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过渡期。之后这一过渡期方针进一步延伸至2017年末,并再次延伸到2018年末。
“此次再度连续过渡期方针,不管是对跨境电商企业仍是顾客来说,都是利好。”对外经济买卖大学世界商务研讨中心主任王健在承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明。
商务部研讨院电子商务研讨所所长张莉剖析称,现在世界大环境下,跨境电商监管方针坚持松紧适度而且继续安稳,有利于职业的开展,有利于加强工业交融。
方针适用规模从15个城市扩展至22个
在跨境电商监管方针“靴子落地”的一起,国常会还清晰了其他四个方面利好方针。
会议决定,将方针适用规模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展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归纳试验区的城市;依照世界通行做法,支撑跨境电商出口,研讨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方针。
会议要求,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产品实施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享用优惠方针的产品规模,新增大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产品。进步享用税收优惠方针的产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买卖限值由现在的2000元进步至5000元,将年度买卖限值由现在的每人每年2万元进步至2.6万元,往后随居民收入进步相机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