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人民银行经营办理部、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生意组织实行反洗钱责任的告诉》,自本年5月1日起试行。告诉要求,北京市的购房生意有必要运用自己银行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经营办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分在答记者问中表明,房地产职业存在运用杂乱融资东西的特征,简单被用来粉饰和隐秘违法所得,在该职业展开反洗钱作业,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告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生意组织在供给二手房生意生意服务时,应要求房子生意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法付出,且有必要运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经过预售资金、存量房生意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付出。确需运用现金付出的,需经由生意两边银行账户完结,办理该事务的商业银行需依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生意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陈述大额生意。
《告诉》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房地产生意组织供给二手房生意生意服务时,实行客户身份辨认责任,在房子生意合同上签约环节,挂号房子买受人、出卖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填写身份辨认表,对生意两边身份进行辨认。
为维护房子生意两边的个人信息,《告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生意组织对在依法实行反洗钱责任或责任中取得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身份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