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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a00031:2608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2608

  ANNUAL REPORT年 度 報 告

  2015 2015

  目 錄

  2 公司資料

  4 榮譽及獎項

  5 主席報告

  12 企業大事記

  13 財務摘要

  1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38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47 董事會報告

  69 企業管治報告

  81 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83 綜合全面收益表

  85 綜合財務狀況表

  87 綜合權益變動表

  88 綜合現金流量表

  90 財務報表附註

  公司資料

  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

  執行董事

  易小迪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范小冲先生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

  王功權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顧雲昌先生

  黃博愛先生

  王 波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審核委員會

  黃博愛先生(主席)

  陳勁松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顧雲昌先生

  王 波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薪酬委員會

  陳勁松先生(主席)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王 波先生(主席)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范小冲先生

  顧雲昌先生

  提名委員會

  易小迪先生(主席)

  陳勁松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顧雲昌先生

  王 波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聯席公司秘書

  魏偉峰博士

  杜宏偉先生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辭任)

  周志明先生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獲委任)

  公司網站

  www.ss100.com.cn

  授權代表

  易小迪先生

  魏偉峰博士

  3 2015 年度報告

  公司資料

  註冊辦事處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

  總部

  中國

  北京

  光華路2號

  D座12層(郵編:100026)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灣仔

  皇后大道東28號

  金鐘匯中心18樓

  法律顧問

  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

  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香港

  中環

  遮打道10號

  太子大廈8樓

  合規顧問

  海通國際資本有限公司

  主要往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

  灣仔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PO Box 1586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上市資料

  上市地點: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08

  榮譽及獎項

  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本集團榮獲中國房地產TOP10研究組頒發的

  「2015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及「2015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融

  資能力TOP10」稱號。

  二零一五年五月本集團繼續榮獲中國房地產TOP10研究組頒

  發的「2015中國大陸在港上市房地產公司投資價值TOP10」及

  「2015中國大陸在港上市房地產公司財富創造能力TOP10」稱

  號。

  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

  和中國指數研究院三家機構共同組成的「中國房地產TOP10研

  究組」,對企業經營規模、財富創造能力(EVA)、投資價值、

  財務穩健性、融資能力、運營效率和社會責任等多個方面構

  建評價體系。該研究自二零零三年以來已經連續進行了十三

  年,其成果已經成為投資者評判中國房地產上市公司綜合實

  力、發掘證券市場投資機會的重要標準。

  主席報告

  5 2015 年度報告

  易小迪

  主席兼執行董事

  本人欣然向各位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陽光100」,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股東

  提呈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報告期」)之業務回顧與展望。

  業績

  二零一五年合約銷售額增加12.4%至人民幣7,491.9百萬元,且合約銷售中的商業佔比由16%增加至19%。

  受房地產市場價格下降及交付面積低於預期影響,收入減少9.6%至人民幣6,418.2百萬元。毛利潤下降

  22.4%至人民幣1,168.5百萬元,毛利率下降到18.2%。權益股東應佔年度溢利下降21.6%至人民幣600.6百

  萬元。本集團從多途徑優化了財務結構和融資能力,通過配售及低成本境內債置換高成本信託及其a00031他金融

  機構貸款,信託類貸款比例由二零一四年的48%下降至38%,同時短期負債及一年內須償還的長期負債佔

  總有息負債比例由二零一四年的54%下降至38%。

  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報告

  二零一五年回顧

  經營業績保持穩健

  二零一五年,中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有降,房地產行業處於長週期的調整期。一方面,自二零一四年起房

  地產市場步入向下調整期,非一線城市房地產持續出現供大於求的局面和低迷的市場環境,對二零一五年

  的銷售有所影響,一些項目所在城市有去庫存和住宅價格向下調整的壓力。與此同時,中央及地方政府推

  出一系列支持樓市政策,包括降息降准、取消限購、調低首付比例和貸款條件等,對房地產市場整體提供

  了有利的環境。受惠於政府推出的正面措施,加上本集團進一步推進主力產品轉型和銷售、加大商業產品

  比重、增強銷售隊伍建設和採取靈活的銷售政策,整體取得較為穩定的業績表現。

  二零一五年,本集團合約銷售增加12.4%至人民幣7,491.9百萬元、其中商業項目合約銷售增加32.3%至人

  民幣1,430.9百萬元,同時商業項目佔總體合約銷售比例進一步提升至19%。受市場整體價格下降影響及交

  付面積低於預期,收入降低9.6%至人民幣6,418.2百萬元。受毛利潤下降及新項目帶來的銷售人員和銷售費

  用上升等因素影響,歸屬本公司權益股東之溢利下降21.6%至人民幣600.6百萬元。同時,本集團財務狀況

  持續穩健,總資產增加23.0%至人民幣43,138.9百萬元,同時權益股東應佔權益總額增加34.1%至人民幣

  6,196.1百萬元。

  另一方面,本集團啟動多個新項目,新開工總建築面積增加48.8%至190.5萬平方米、期末在建總建築面積

  增加56.5%至343.0萬平方米。同時,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擁有土地儲備總建築面積約

  1,317.4萬平方米,權益建築面積約1,049.2萬平方米。二零一五年全年新收購四個項目,規劃總建築面積約

  146.9萬平方米。其中包括麗江雪山藝術小鎮約20.4萬平方米,為融合傳統與現代、民族與國際、度假與休

  閒的體驗式街區商業a00031;塞班項目約12.0萬平方米a00031;溫州中心項目約48.1萬平方米,其中包含約6萬平方米濱

  江商業,將打造成為溫州城市會客廳性質的街區綜合體項目,以及溫州阿爾勒項目約66.4萬平方米。

  7 2015 年度報告

  主席報告

  持續推進產品結構調整

  本集團秉持轉型方向,在過去一年中繼續調整產品結構,擴大商業佔比。一方面進一步鞏固主力商業地產

  產品街區綜合體高盈利、高週轉和低風險的優勢。另一方面貫徹對住宅產品的升級,將關注重點從開發拓

  展至銷售與服務,並注重為項目提供多元化附加價值。

  商業產品方面,各重點街區綜合體項目進展順利:其中代表項目之一柳州陽光100窯埠TOWN街區綜合體總

  體,建築面積約為23.1萬平方米,目前銷售持續暢旺。項目建設第一期至第四期均已完工。項目招商工作

  亦在火熱進行之中,繼去年商業開街以來,入駐窯埠TOWN項目的商家已達180餘戶,今年項目將繼續推進

  街區商業運營,陸續推出鳳凰市集、潮流主題商街a00031;宜興街區綜合體項目地處宜興東氿灣區核心,背靠金

  融街區,總建築面積約10.9萬平方米,將被建設成為面向未來的新型商業街區,引導新的生活方式與消費

  升級。該項目二零一五年下半年開工建設,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開始預售即創下幾日內取得人民幣2.78億元

  的銷售佳績。該項目已榮獲中國商業地產行業發展論壇頒發的「中國最具成長性商業地產項目」稱號,預計

  二零一七年中建成完工;二零一五年新收購的雪山藝術小鎮毗鄰麗江束河古鎮,地理位置優越,總建築面

  積約20.4萬平方米,將被建設成為集旅遊觀光、休閒度假、體驗式商業於一體的綜合旅遊商業地產項目。

  目前一期部份在持續開發及銷售中,進展順利,預計將於二零一六年內建成完工,二至四期在設計規劃

  中,預計二零一七年開工建設;重慶慈雲寺商業街項目總規劃建築面積約11.5萬平方米,位於重慶長江和

  嘉陵江交匯的CBD的黃金地段,且為重慶最大最完好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街區,將被建設成為重慶的城市

  會客廳和國際頂級機構聚集地。項目一期已於二零一五年開工建設,預計二零一六年下半年開始預售,其

  他部份在設計規劃中。溫州中心項目的濱江商業部份鳳凰街總建築規劃面積約6.0萬平方米,將依託優質景

  觀資源,集合多種商業業態,把溫州中心打造成溫州城市會客廳,目前在設計規劃中,預計將於二零一六

  年底開工。

  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報告

  住宅產品方面,本集團進一步推廣鳳凰社產品理念,即以高質量、小戶型的住宅產品滿足年輕精英一族尤

  其是年輕創業者的現代生活需求。二零一五年,本集團推動鳳凰社產品進一步於落地進駐城市,目前已進

  駐包括瀋陽、濰坊、武漢、長沙、成都、柳州、清遠等多個城市,對本集團提升庫存去化和避免住宅產品

  價格進一步下降提供了有力支持,例如瀋陽鳳凰社項目去化率達83%,均價比競品高約300元╱平方米;

  長沙鳳凰社項目去化率達73%,均價比競品高約1,000元╱平方米。同時,本集團還將持續推動鳳凰社的

  發展及對外合作,打造優質住宅和物業管理服務,滿足年輕精英的精緻生活需求,例如24小時管家服務

  體系、汽車清洗及養護服務、家政服務、代辦代訂各類服務、資產管理、各類社群類活動、自助服務的後

  勤保障等。此外,鳳凰社致力通過建築空間與配套服務,為青年一代的社交與創業需求提供平台,例如長

  沙項目規劃有1,200平方米的鳳凰社公共空間,功能有咖啡吧、書吧、公共路演中心、社區廚房、公共影

  音室、娛樂角、多功能會議室、孩童樂園、寵物館、社交型的空中花園等,預計將於二零一六年七月開

  放。而武漢鳳凰社Villa創業咖啡館已經開業運營,共享空間正在打造中,預計二零一六年四月底亮相投入

  使用,同時,鳳凰社Villa計劃依託咖啡館及共享空間,打造別墅業主的共享交流平台––鳳凰社創業家俱樂

  部,將提供專屬服務及針對性社群運營活動。

  以收購方式取得優質土地儲備

  二零一五年,本集團進一步擴充在主力產品方面的土地儲備,以低成本入股或收購項目的形式獲得優質項

  目土地,為本集團持續加大商業項目發展力度和業務版圖的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報告期間主要收購項目

  包括塞班島翅灘項目地塊51%權益,總代價約595萬美元,目前項目正在設計規劃中;麗江雪山藝術小鎮

  項目51%權益,總代價約為人民幣193.8百萬元,該項目為商業街區綜合體項目,目前一期已經部份建成及

  銷售,二至四期在設計規劃中;溫州中心項目51%權益,總代價約為人民幣334.8百萬元,該項目為集高端

  商務、國際時尚、高端物業、休閒娛樂、購物中心、旅遊度假為一體的複合型城市綜合體,由三棟超高層

  地標建築,三棟江景住宅,以及約6萬方濱江商業廣場組成。住宅部份已於去年底開始預售,一個月內已取

  得人民幣4億元的銷售業績,其他部份將陸續於二零一六年底開工及預售;溫州阿爾勒項目51%權益,總代

  價約為人民幣570.5百萬元,該項目為別墅和住宅項目,計劃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開工並於年底開始預售。

  9 2015 年度報告

  主席報告

  創新銷售策略

  本集團擁有獨特的內部競價代理制度,配合小量逐次推盤的模式,使得銷售的工作積極性得到充分調動,

  並在承擔競價和銷售風險的同時能夠享受到更大的佣金激勵。同時扁平化的銷售團隊架構能夠實現將定價

  權下放,使銷售團隊對於市場需求變化反應更為敏感,應對更為迅速。二零一五年,在較為艱難的市場環

  境中,本集團取得合約銷售較去年增加12.4%。本集團預計這種創新的銷售策略的效應將在未來三年持續

  顯現,加快銷售增長及加快去化,同時隨着合約銷售額的增加也將進一步降低銷售和行政費用的所佔比率。

  拓展多元戰略合作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引入由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光大安石(「光大安石」)牽頭的投資財團成為本

  公司第二大股東,持股9.03%,並與本集團確立多方位戰略合作關係。本集團將結合光大安石在地產、金

  融等領域的資源優勢,尋求獲取核心市場優質項目標機會,進一步強化市場競爭力。此外,本集團還連手

  毛大慶旗下針對創客群體的「優客工場」,共同經營北京光華路的陽光100優客工場項目,並已達成全面戰略

  合作協議,優客工場在本集團煙台項目即將落地,此外還在進一步尋覓更多適合落地的項目。我們與新銳

  創投組織「少創派」在武漢達成戰略聯盟,推出武漢最大的創業別墅群—「鳳凰社Villa」;亦與李亞鵬旗下的

  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携手開發雲南麗江雪山藝術小鎮,並積極推動雙方在其他項目層面的合作,以

  構建文化藝術商業生態,提升項目價值。我們將持續尋求多方位合作機會,在以輕資產經營模式輸出產品

  營銷優勢的同時積極打造多元開放的合作平台。

  持續優化資本結構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本公司完成先舊後新配售3.75億股公司股份,集資總額為12.75億港元(淨額為12.40億

  港元)。配售為本公司擴充股本,引入優質的戰略投資者,並進一步豐富了本公司的股東結構。二零一五年

  下半年至二零一六年初,本公司之中國附屬公司廣西萬通房地產有限公司(「廣西萬通」)或(「發行人」)在境

  內成功非公開發行人民幣35億元、票面利率不超過8%的國內公司債券,以及公開發行人民幣14.6億元、票

  面利率6.9%的境內公司債券。不僅為本公司拓展業務注入新的資金,亦有助於優化財務結構,降低融資成

  本。

  1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報告

  截至二零一五年底,本集團短期負債及一年內須償還的長期負債佔總有息負債比例由二零一四年的54%下

  降至38%,同時信託類貸款比例由二零一四年的48%下降至38%。此外,成功的股票配售及債券發行提升

  了本公司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認可度及影響力,對未來多渠道融資和持續優化財務結構有積極影響作用。

  業務展望

  放眼未來,雖然中國城市化進程還未結束,但已由規模高增長的時代,走向以更新與品質提升為下一步發

  展主流,這為中國房地產行業帶來了新一輪發展的挑戰和契機。另一方面,宏觀政策的支持與資金的寬鬆

  給房企特別是中小房企轉型提供了極好的窗口與發展機遇,但同時,行業內企業兼併重組的速度大於預

  期,市場整體的風險顯著上升。對於房地產企業而言,要能在新的市場環境下尋找到突破口,需要由投資

  發展轉向開發和創新產品,在具備競爭力的主力產品的同時,擁有持續發展與經營主力產品的能力。

  二零一六年,本集團將關注及順應中國最新的房地產行業發展趨勢,結合本集團超過二十年的房地產開發

  能力和在土地規模和成本方面的優勢,捕捉市場新機遇,提升行業競爭力。本集團將高度關注市場動態,

  抓住窗口期加速庫存去化。一方面,本集團將進一步完善營銷體系,加大營銷力度,在過去兩年多的營銷

  團隊改革基礎上,繼續推進機制改革、團隊培訓和擴大規模,繼續保證營銷支持並進一步鞏固相對同行的

  競爭優勢,進一步激發人員活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除了加大營銷力度,還將加快項目開發進度,迅速

  去化庫存產品和低效資產,從而保證有限的資金最大限度支持主力產品發展。同時,從產品端着眼,有針

  對性地從普宅去化、庫存去化、商業項目去化以及高端產品去化等多方位突破項目去化與銷售,以及努力

  通過產品創新區別於單一降價促銷的傳統模式。

  11 2015 年度報告

  主席報告

  與此同時,本集團將持續加強與提升主力產品核心競爭力與商業運營能力,強化主力產品優勢,做大做強

  陽光100品牌。例如為本集團街區綜合體形成配套設施和服務標準,打造口碑並形成競爭門檻。本集團街區

  綜合體產品已經基本成形,並在一些城市獲得了成功,下一步將持續鞏固運營能力並形成客戶口碑,進一

  步探索和實現產品標準化,同時計劃將迅速在全國其他城市推廣,進一步提升產品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放眼未來,本集團認為兩大主打產品中,街區綜合體產品憑借自身能夠滿足投資需求的特性、具備相對較

  高的競爭門檻,同時鳳凰社項目依靠清晰和突出的項目定位、緊密貼近市場和時代發展需求,均擁有廣闊

  的發展前景。本集團未來將全力打造兩大主力產品並在全國推廣並形成一批緊密、共贏的合作伙伴。

  本集團還將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優化企業組織架構與管理模式,以提升自身綜合運營能力和效率,

  同時開放合作,引入合作者優化結構體系,實現優勢互補和雙贏。並進一步推進對優質項目的兼併重組,

  採用多種方式盤活新項目發展,除了街區商業等主力產品控股,其他住宅產品等可以發揮營銷隊伍優勢小

  股操盤。

  此外,本集團始終關注客戶的需求,致力為僱員提供更有競爭力的待遇,尋求與供貨商實現共贏的合作,

  積極履行企業公民的社會責任,將致力為本公司股東和社會創造更豐厚的回報。

  最後,本人謹代表本公司董事會,就過去一年本集團全體僱員的不懈努力以及全體股東、客戶的鼎力支持

  致以衷心感謝!

  主席兼執行董事

  易小迪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企業大事記

  1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陽光 100 附屬公司廣西萬通在境內成功發行

  多筆人民幣私募債,共計人民幣 35 億元。

  收購美國塞班島翅灘項目。項目共佔 14 幅地

  塊,佔地面積共計約 16.8 萬平方米,總代價

  為 595 萬美元。

  與新銳創投組織少創派在武漢達成戰略聯盟,

  推出武漢最大的創業別墅群 – 「鳳凰社 Villa」。

  入選上市公司 Top10,並獲「中國大陸在港上

  市房地產公司投資價值 TOP10」和「中國大陸

  在港上市房地產公司財富創造能力 TOP10」。

  攜手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發雲南麗江

  雪山藝術小鎮,並積極推動雙方在其他項目層

  面的合作。

  聯手優客工場,共同經營北京光華路的陽光

  100 優客工場項目,並達成全面戰略合作協議。

  光大安石 (1) 入股陽光 100 並與公司建立全面戰

  略合作關係,推進輕資產合作模式。

  「中國房地產(溫州)高峰論壇暨陽光100溫

  州中心品牌發佈會」舉行,正式對外宣佈陽光

  100入主溫州中心項目。

  榮膺「2015 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2015 中

  國房地產百強企業-融資能力 TOP10」稱號。

  首個創客工作營落戶陽光 100 雪山藝術小鎮。

  1 月

  3 月

  5 月

  6 月

  7 月

  9 月

  10 月

  9 月–11 月

  註:

  (1) 光大安石牽頭的投資財團

  財務摘要

  13 2015 年度報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收入 6,418 7,104 5,769 4,455 2,940

  毛利 1,168 1,506 1,650 1,412 858

  除稅前溢利 1,003 1,310 1,115 754 329

  所得稅 (390) (500) (484) (370) (268)

  年度溢利 613 810 631 384 61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

  年度溢利 601 767 672 301 24

  非控股權益 12 43 (41) 83 37

  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610 810 631 384 6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資產總額 43,139 35,071 27,903 22,510 19,699

  負債總額 35,637 29,555 25,152 20,670 18,255

  資產淨值 7,502 5,516 2,751 1,840 1,444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 6,196 4,620 1,992 1,320 1,013

  非控股權益 1,306 896 759 520 431

  權益總額 7,502 5,516 2,751 1,840 1,444

  1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摘要

  收入 毛利

  6,418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2,940

  4,455

  5,769

  7,104

  人民幣百萬元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五年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五年

  0

  500

  1,000

  1,500

  2,000

  1,168

  858

  1,412

  1,650

  1,506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年度溢利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五年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601

  24

  301

  672

  767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幣百萬元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五年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6,196

  1,013

  1,320

  1,992

  4,620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5 2015 年度報告

  業務回顧

  (一) 物業開發

  合約銷售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實現合約銷售金額人民幣7,491.9百萬元,較二零一四年度增長12.4%;實現合

  約銷售面積925,140平方米,較二零一四年度增長14.4%。其中,商用物業實現合約銷售金額人民

  幣1,430.9百萬元,較二零一四年度增加32.3%;實現合約銷售面積86,984平方米,較二零一四年增

  加33.0%。合約銷售區域分佈較為均衡,其中清遠、瀋陽、無錫、濟南和武漢項目貢獻顯著,合約

  銷售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160.5百萬元、人民幣1,120.9百萬元、人民幣1,054.8百萬元、人民幣912.5

  百萬元和人民幣879.9百萬元,分別佔本集團總合約銷售金額的15.5%、15.0%、14.1%、12.2%和

  11.7%。實現平均合約銷售單價人民幣7,918元╱平方米,較二零一四年略有下降2.9%。

  本集團於本報告期內的合約銷售按地區劃分情況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合約銷售面積 合約銷售金額 單價

  (平方米)(1) (人民幣百萬元)(2) (人民幣元/平方米)(1)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環渤海 瀋陽 瀋陽陽光100國際新城 168,642 142,628 1,121 1,031 6,558 7,130

  瀋陽陽光100果嶺公館 21,140 26,524 101 132 4,730 4,901

  濟南 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 81,004 113,128 912 1,140 10,851 9,944

  東營 東營陽光100城市麗園 40,454 47,054 254 294 6,279 6,248

  濰坊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 21,361 22,849 120 143 5,477 5,952

  天津 天津陽光100國際新城 221 – 38 – 22,624 –

  小計 332,822 352,183 2,546 2,740 7,394 7,672

  1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合約銷售面積 合約銷售金額 單價

  (平方米)(1) (人民幣百萬元)(2) (人民幣元/平方米)(1)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中西區 武漢 武漢陽光100大湖第 117,774 110,519 880 724 7,387 6,542

  長沙 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 39,828 33,411 417 322 10,068 9,248

  成都 成都陽光100米婭中心 21,149 50,992 263 569 11,774 11,119

  柳州 柳州陽光100窯埠TOWN 7,945 37,988 251 897 30,963 23,613

  柳州陽光100城市廣場 217 – 12 7 18,433 –

  重慶 重慶陽光100國際新城 10,119 – 118 9 10,871 –

  麗江 麗江雪山藝術小鎮 3,481 – 68 – 19,535 –

  桂林 桂林灕江小鎮 3,612 1,006 32 9 8,859 8,946

  南寧 南寧陽光100上東國際 156 – 11 – – –

  小計 204,281 233,916 2,052 2,537 9,693 10,709

  長三角 無錫 無錫陽光100國際新城 153,230 99,705 1,055 743 6,885 7,432

  溫州 溫州中心 21,546 – 401 – 18,611 –

  宜興 宜興陽光100鳳凰街(前稱

  「宜興東氿商業水街」)

  8,655 – 278 – 32,120 –

  小計 183,431 99,705 1,734 743 9,453 7,432

  珠三角 清遠 清遠芒果小鎮 204,606 122,722 1,160 647 5,621 5,248

  小計 204,606 122,722 1,160 647 5,621 5,248

  總計 925,140 808,526 7,492 6,667 7,918 8,153

  17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本集團於本報告期內的合約銷售按業態劃分情況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合約銷售面積

  (平方米)(1)

  合約銷售金額

  (人民幣百萬元)(2)

  單價

  (人民幣元/平方米)(1)

  類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商用物業 86,984 65,413 1,431 1,082 16,451 16,541

  住宅及車庫 838,156 743,113 6,061 5,585 7,032 7,414

  總計 925,140 808,526 7,492 6,667 7,918 8,153

  所佔比例

  商用物業 9% 8% 19% 16%

  住宅及車庫 91% 92% 81% 84%

  總計 100% 100% 100% 100%

  附註:

  (1) 不包括車庫

  (2) 包括車庫

  1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物業建造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新開工建築面積1,905,060平方米,較二零一四年增長48.8%;竣工建築面積

  715,417平方米,較二零一四年減少51.1%,主要由於本公司穩步提升經營規模,加快資產週轉,部

  份項目於二零一五年下半年開工所致。

  本集團於本報告期內的物業建造情況如下:

  二零一五年

  經濟區域 城市

  新開工總

  建築面積

  竣工總

  建築面積

  期末在建總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環渤海 瀋陽 244,718 408,558 361,040

  濟南 – 42,671 262,672

  濰坊 155,867 – 155,867

  東營 79,095 32,369 145,011

  小計 479,680 483,598 924,590

  中西部 武漢 120,372 – 433,211

  成都 – – 143,978

  重慶 – – 141,161

  長沙 117,000 19,542 117,000

  麗江 – – 79,511

  柳州 – – 60,327

  桂林 28,560 – 51,343

  小計 265,932 19,542 1,026,531

  長三角 溫州 480,593 – 480,593

  無錫 327,469 185,653 325,322

  宜興 109,472 – 109,472

  小計 917,534 185,653 915,387

  珠三角 清遠 241,914 26,624 563,168

  小計 241,914 26,624 563,168

  總計 1,905,060 715,417 3,429,676

  19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主要物業明細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環渤海 濟南 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 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陽光新路19號 106,859 262,672 175,772 49.00%

  一期 6,045 – –

  二期 20,790 – –

  三期 38,673 – –

  四期 23,730 – –

  五期 2017 64% 17,621 262,672 112,866

  六期 – – 62,906

  瀋陽 瀋陽陽光100國際新城 遼寧省瀋陽市于洪區于洪新城 178,819 320,130 434,681 100.00%

  一期 25,888 – –

  二期 55,384 – –

  三期 2018 50% 97,547 320,130 434,681

  瀋陽陽光100果嶺公館 遼寧省瀋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七號街18號

  89,205 40,910 18,456 51.00%

  一期 79,340 – –

  二、三期 2018 56% 9,865 40,910 18,456

  2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天津 天津陽光100國際新城 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 186,550 – – 86.00%

  東營 東營陽光100城市麗園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北一路248號 58,919 145,011 8,384 100.00%

  一期 3,980 – –

  二期 28,916 – –

  三期 2017 56% 26,023 145,011 8,384

  濰坊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 山東省濰坊市

  奎文區勝利東街5051號

  33,032 155,867 1,364,936 100.00%

  一期 33,032 – –

  二期 2017 50% – 155,867 –

  三期 – – 478,382

  四期 – – 423,573

  五期 – – 462,981

  煙台 煙台陽光100城市廣場 山東省煙台市

  芝罘區海港路25-27號

  22,433 – 323,632 100.00%

  一期 22,433 – –

  二期 – – 323,632

  小計 675,817 924,590 2,325,861

  21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中西部 武漢 武漢陽光100大湖第 湖北省武漢市

  江夏區藏龍島楊橋湖大道2號

  64,012 433,211 – 100.00%

  一期 2,706 – –

  二期 34,791 – –

  三期 10,256 – –

  四期 16,259 – –

  五期 2016 70% – 106,335 –

  六期 2016 70% – 206,560 –

  七期 2017 38% – 120,316 –

  重慶 重慶陽光100國際新城 重慶市南岸區南濱路 8,899 141,161 716,880 100.00%

  一期 8,899 – –

  二期 2022 53% – 141,161 716,880

  成都 成都陽光100米婭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五桂路6號 34,192 143,978 – 100.00%

  一期 34,192 – –

  二期 2016 82% – 143,978 –

  鑫盛源項目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科苑南二路 – – 20,000 100.00%

  2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長沙 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 湖南省長沙市

  岳麓區南二環一段518號

  53,935 117,000 157,141 100.00%

  一期 6,204 – –

  二期 13,020 – –

  三期 32,455 – –

  四期 2018 21% 2,256 117,000 157,141

  桂林 桂林灕江小鎮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

  平樂縣平樂鎮

  – 49,008 83,163 75.00%

  一、二期 2016 78% – 20,448 58,003

  三期 2016 66% – 28,560 25,160

  桂林麗園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

  象山區二塘鄉

  – 2,335 236,722 100.00%

  柳州 柳州陽光100城市廣場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

  桂中大道2號

  50,983 – – 75.00%

  一期 11,553 – –

  二期 16,486 – –

  三期 4,984 – –

  四期 17,960 – –

  23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柳州陽光100窯埠TOWN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蟠龍路9號 93,043 60,327 – 98.75%

  一期 36,998 – –

  二期 13,338 – –

  三期 2016 88% 42,707 60,327 –

  柳州陽光100經典時代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海關路11號 1,434 – – 100.00%

  南寧 南寧陽光100城市廣場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民族大道63-1號

  16,916 – 92,230 100.00%

  一期 16,916 – –

  二期 – – 92,230

  南寧陽光100上東國際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民族大道166號

  54,060 – – 26.01%

  2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萬通空中花園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人民西路80號

  2,751 – – 100.00%

  南寧陽光100半山麗園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英華路1–2號

  10,603 – – 51.00%

  南寧陽光100澳洲麗園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青山路8號

  800 – – 50.00%

  南寧陽光100歐景庭園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民族大道63-1號

  – – – 100.00%

  麗江 麗江雪山藝術小鎮 雲南省麗江市

  束河街道開文、龍泉社區

  2017 28% – 79,511 124,657 51.00%

  小計 391,628 1,026,531 1,430,793

  25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長三角 無錫 無錫陽光100國際新城 江蘇省無錫市

  惠山區堰橋鎮西漳天一新街1號

  341,042 325,322 752,216 100.00%

  一期 93,262 – –

  二期 64,269 – –

  三期 27,141 – –

  四期 127,410 – 150,907

  五期 28,960 – 140,010

  六期 2018 50% – 325,322 461,299

  宜興 宜興陽光100鳳凰街

  (前稱「宜興東氿

  商業水街」)

  江蘇省宜興市城東新區解放東路 2017 18% – 109,472 – 80.00%

  溫州 溫州中心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濱江七都 – 480,593 – 51.00%

  溫州生態城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仰義街道 – – 664,177 51.00%

  小計 341,042 915,387 1,416,393

  2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地址

  發展中

  物業預計

  竣工時間(1)

  發展中物業

  完工進度(1)(2)

  已完工

  仍未出售

  建築面積

  發展中

  建築面積

  規劃

  建築面積

  本集團

  於項目中

  的權益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珠三角 清遠 清遠芒果小鎮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

  龍塘鎮陂坑聯泰工業城N24號區

  83,146 563,168 2,495,825 55.00%

  一期 40,203 – –

  二期 2016 70% 42,943 529,110 –

  三期 2018 25% – 34,058 498,127

  四期 – – 1,997,698

  小計 83,146 563,168 2,495,825

  海外 塞班 塞班島翅灘項目 北馬里亞納群島塞班島翅灘 – – 120,000 51.00%

  小計 – – 120,000

  總計 1,491,633 3,429,676 7,788,872

  附註:

  (1) 預計竣工時間及完工進度適用於發展中項目,而不適用於已竣工項目或待建項目。

  (2) 完工進度反映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完工進度。

  (3) 已完工之投資物業總建築面積約374,171平方米,並未包含在此表內。

  (4)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自營商業部分建築面積合計約14,700平方米,以及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柳州陽光100城市廣場及無

  錫陽光100國際新城自營酒店之建築面積合計約68,418平方米,並未包含在此表內。

  27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二) 投資物業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新增已落成及在建中投資物業建築面積85,016平方米及持作未來發展的投資

  物業規劃建築面積179,845平方米,減少投資物業建築面積15,109平方米;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持有已落成及在建中投資物業建築面積469,921平方米及持作未來發展的投

  資物業規劃建築面積179,845平方米。另外,本報告期內,租金收入為人民幣115.4百萬元,較二零

  一四年增加11.6%。

  投資物業明細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物業 用途 租期

  環渤海 濟南 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 四期商場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三期幼稚園 幼稚園 長期

  瀋陽 瀋陽陽光100國際新城 一期商業之部分 商業 中期

  二期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二期D13棟幼稚園 幼稚園 長期

  三期商業之部分 商業 在建

  天津 天津陽光100國際新城 社區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東營 東營陽光100城市麗園 A4幼稚園 幼稚園 長期

  濰坊 濰坊陽光100城市廣場 一期5-8棟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一期8棟寫字樓之部分 寫字樓 短、中期

  煙台 煙台陽光100城市廣場 寫字樓未售部分 寫字樓 中期

  商場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2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經濟區域 城市 項目 物業 用途 租期

  中西部 武漢 武漢陽光100大湖第 四期F53號樓商業之部分 商業 空置

  重慶 重慶陽光100國際新城 社區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期

  喜馬拉雅E2棟 服務式公寓 在建

  成都 成都陽光100米婭中心 地下商業之部分 商業 中期

  長沙 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 三期52-56棟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柳州 柳州陽光100城市廣場 商業之部分 商業 長期

  33棟一層 幼稚園 長期

  柳州陽光100窯埠TOWN A地塊預留部分 商業 空置

  B地塊預留部分 商業 空置

  柳州陽光100經典時代 幼兒園 幼稚園 長期

  桂林 陽朔陽光100西街廣場(1) 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南寧 南寧陽光100城市廣場 商業之部分 商業 短、中、長期

  萬通空中花園 商業之部分 商業 中、長期

  南寧陽光100半山麗園(2) 會所 商業 長期

  南寧陽光100澳洲麗園(3) 會所、俱樂部 商業 中、長期

  南寧陽光100歐景庭園 會所 商業、幼稚園 短、中期

  長三角 無錫 無錫陽光100國際新城 五期天一街商業之部分 商業 長期

  宜興 宜興陽光100鳳凰街 地上商業之部分 商業 在建

  溫州 溫州中心 地上商業之部分 商業 持作未來開發

  海外 塞班 塞班島翅灘項目 整個項目 商業 持作未來開發

  附註:

  (1) 本集團所佔權益為75%。

  (2) 本集團所佔權益為51%。

  (3) 本集團所佔權益為50%。

  29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三) 土地獲取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支付各類土地款項合計人民幣712.0百萬元,其中包括支付瀋陽陽光100國際新

  城項目土地款項人民幣119.4百萬元、支付重慶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土地款項人民幣168.9百萬元以

  及支付麗江雪山藝術小鎮項目收購款人民幣193.8百萬元等。

  本集團於本報告期末的土地儲備情況如下:

  經濟區域 城市 總建築面積 所佔比例

  權益

  建築面積 所佔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環渤海 濰坊 1,586,973 12% 1,586,973 15%

  瀋陽 1,164,945 9% 1,092,145 10%

  濟南 618,156 5% 302,897 3%

  煙台 404,613 3% 404,613 4%

  東營 214,408 2% 214,408 2%

  天津 201,717 1% 173,477 2%

  小計 4,190,812 32% 3,774,513 36%

  中西部 重慶 886,665 7% 886,665 8%

  武漢 500,558 4% 500,558 5%

  桂林 383,650 3% 347,502 3%

  長沙 336,408 3% 336,408 3%

  柳州 290,658 2% 256,579 2%

  南寧 213,231 2% 173,232 2%

  成都 206,327 1% 206,327 2%

  麗江 204,168 1% 104,126 1%

  小計 3,021,665 23% 2,811,397 26%

  長三角 無錫 1,445,584 11% 1,445,584 14%

  溫州 1,144,770 8% 583,833 6%

  宜興 109,472 1% 87,577 1%

  小計 2,699,826 20% 2,116,994 21%

  珠三角 清遠 3,142,139 24% 1,728,176 16%

  小計 3,142,139 24% 1,728,176 16%

  北馬裡亞納群島 塞班 120,000 1% 61,200 1%

  小計 120,000 1% 61,200 1%

  總計 13,174,442 100% 10,492,280 100%

  3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入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收入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7,103.7百萬元減少9.6%至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幣6,418.2

  百萬元,主要是由於本集團物業銷售收入減少所致。

  物業銷售收入

  本報告期內,物業銷售收入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6,747.1百萬元減少11.3%至人民幣5,984.0百萬元,主要

  是由於交付物業的平均售價較二零一四年有所降低,且交付面積低於預期所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銷售面積 銷售收入 單價

  (平方米)(1) (人民幣百萬元)(2) (人民幣元╱平方米)(1)

  類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商用物業 53,862 77,871 859 1,426 15,948 18,318

  住宅及車庫 796,177 742,574 5,125 5,321 6,258 6,875

  總計 850,039 820,445 5,984 6,747 6,872 7,992

  所佔比例

  商用物業 6% 9% 14% 21%

  住宅及車庫 94% 91% 86% 79%

  總計 100% 100% 100% 100%

  附註:

  (1) 不包括車庫

  (2) 包括車庫

  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253.2百萬元增加25.9%至人民幣

  318.8百萬元,主要是由於本集團的物業管理面積增加所致。

  投資物業租金收入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投資物業租金收入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103.4百萬元增加11.6%至人民幣115.4百萬

  元,主要是由於平均租賃價格上漲以及供出租的建築面積增加所致。

  31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銷售成本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銷售成本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5,598.2百萬元減少6.2%至人民幣5,249.7百萬元。

  物業銷售成本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5,338.5百萬元減少7.5%至人民幣4,937.6百萬元,主要是由於交付物

  業的平均單位成本降低所致。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成本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259.7百萬元增加20.2%至人

  民幣312.1百萬元,主要由於本集團的物業管理面積增加所致。

  毛利

  基於上述因素,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毛利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1,505.5百萬元減少22.4%至人民幣

  1,168.5百萬元。本集團的毛利率由二零一四年的21.2%降低3.0個百分點至18.2%,主要是由於毛利率較低

  的物業交付比例上升所致。

  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投資物業估值收益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387.8百萬元增加49.1%至人民幣578.2百

  萬元,主要是由於本報告期內新增投資物業以及原有在建投資物業的估值隨著完工進度而增加。

  銷售費用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銷售費用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372.2百萬元增加54.8%至人民幣576.0百萬元,主

  要是由於本報告期內本集團加大推廣力度,以及大力發展內部銷售代理制度,導致廣告費用及銷售團隊獎

  勵等相應增加。

  行政費用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行政費用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406.3百萬元減少0.5%至人民幣404.3百萬元。

  融資費用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融資費用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144.8百萬元增加18.2%至人民幣171.2百萬元,主

  要是由於本集團有息負債總規模增加所致。

  所得稅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499.5百萬元減少22.0%至人民幣389.6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利潤減少所致。

  3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年度溢利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的年度溢利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810.2百萬元減少24.3%至人民幣613.0百萬元。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

  基於上述因素,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766.5百萬元減少21.6%至人民幣600.6百

  萬元。

  流動資金、財務及資本資源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人民幣1,325.2百萬元,較二零一四年減少

  人民幣1,232.6百萬元。主要是由於本報告期內支付工程款較多所致。

  流動比率、資本負債比率及淨負債比率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流動比率由二零一四年的136.1%上升至167.7%。於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流動資產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27,084.7百萬元上升至人民幣32,424.0百萬

  元,流動負債由二零一四年的人民幣19,902.7百萬元下降至人民幣19,339.8百萬元。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由二零一四年的42.3%上升至45.8%,淨負債比率

  由二零一四年的209.5%上升約27個百分點至236.5%,主要由於本集團有息負債增加所致。

  或然負債

  本報告期內,本集團與一些銀行簽訂了協定對其物業買家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團就該等協議向銀行提供擔保的按揭貸款金額為人民幣5,317.6百萬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幣5,180.1百萬元)。

  貸款和借貸及已抵押資產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貸款和借貸總額為人民幣19,768.5百萬元。其中人民幣7,577.5百

  萬元、人民幣6,037.9百萬元、人民幣5,860.1百萬元及人民幣293.0百萬元分別須於一年內或按要求,於一

  年後但於兩年內、於兩年後但於五年內及於五年後償還。

  33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截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發行兩期國內公司債券。發行人非公開發行了一期金額為人民

  幣20億元的國內公司債券。這批債券包含兩個品種,其中品種一的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發行期為4年且

  票面利率為7.85%。在第2.5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同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權。品種二

  的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發行期為5年且票面利率為7.95%。在第3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同

  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權。發行人還非公開發行了一期金額為人民幣15億元的國內公司債券。這批債券

  發行期為3年且票面利率為7.99%。在第2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上調票面利率,同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

  權。關於該等發行的具體內容,請參考本公司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告。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賬面值為人民幣12,514.7百萬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9,268.8百萬

  元)的已抵押物業及受限制存款為本集團獲授的銀行融資提供擔保。

  資本承擔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未於財務資料中計提撥備的發展中物業及在建投資物業作出的已

  訂約資本承擔約為人民幣2,686.0百萬元(二零一四年:約為人民幣1,566.7百萬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團已批准但未訂約的資本承擔約為人民幣4,300.2百萬元(二零一四年:約為人民幣5,301.3

  百萬元)。

  外匯風險

  由於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為其他外幣,所有涉及人民幣的外匯交易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或其他

  法定機構進行外匯買賣。外匯交易所採用的匯率為央行所公佈的匯率,該匯率可能受非特定貨幣籃子的有

  限制浮動匯率所限。外幣付款(包括中國境外收益的匯款)均受外幣的可用性(取決於本集團收益的外幣幣

  種)所限,或必須附有政府批文並通過央行進行。

  本集團絕大部分收支以人民幣計值,若干銀行存款及貸款以港元及美元計值。然而,本集團的經營現金流

  量及流動資金並未因匯兌波動受到重大影響。本集團目前並無對外匯風險作出對沖,但本集團或將於日後

  採取對沖措施。

  3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購回重慶渝能壹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渝能壹佰」)的72%股權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陽光壹佰集團」)(本公司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

  與陽光一百置業(遼寧)有限公司、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中融國際信託」)及重慶渝能壹佰訂立提前

  還款協議,據此,(i)陽光壹佰集團購回,而中融國際信託轉讓重慶渝能壹佰的72%股權,代價約為人民

  幣517,900,000元;及(ii)陽光壹佰集團償還重慶渝能壹佰結欠中融國際信託的未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300,000,000元加利息總額約人民幣64,300,000元)。有關本次購回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的公告。

  收購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股份及股東貸款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新進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份轉讓協議,據此,新進有

  限公司同意以總代價5,951,821美元從偉發控股有限公司及Zhongran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收購

  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之510,000股股份及4,335,000美元的股東貸款。交易完成後,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分別由新進有限公司、Tan Holdings Corporation及Zhongran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持有51%、30%及19%的股權。有關本次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

  二月十日的公告。

  轉讓重慶渝能壹佰的49%股權及股權回購協議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

  此,陽光壹佰集團以人民幣49,000,000元的代價將重慶渝能壹佰的49%股權轉讓予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

  中心(有限合夥)。

  同時,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訂立股權回購協

  議,據此,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有權按該股權回購協議的條款,以人民幣49,000,000元

  的對價將重慶渝能壹佰49%的權益歸還予陽光壹佰集團。有關本次轉讓股權及股權回購事項的進一步詳

  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及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的公告。

  35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收購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麗江雪山」)股份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陽光壹佰集團及無錫蘇源置業有限公司與李亞鵬先生、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

  司以及麗江雪山訂立一份股權收購協議,收購麗江雪山之51%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幣1.938億元。收購的目

  的為開發位於麗江市束河古鎮的麗江雪山藝術小鎮項目。有關本次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的公告。

  注資溫州兩間項目公司股權並獲51%股權及收購溫州另一間項目公司49%股權

  陽光壹佰集團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與四川中行昊園投資有限公司(「中行昊園」)、控股股東劉傑先生及張

  兵先生(「控股股東」)及溫州中心大廈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溫州中心公司」)訂立增資擴股協議並於二零一五

  年十月三十日與相同協議方訂立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根據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

  訂立的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注資人民幣10,408萬元作為溫州中心公司的

  新註冊資本。並向溫州中心公司提供約人民幣14,581萬元的股東貸款以結清溫州中心公司部分集團內部結

  餘,以及根據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訂立的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陽光壹佰集團

  同意根據溫州中心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8,493萬元的股東貸款。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將擁有溫州

  中心公司註冊資本的51%。

  陽光壹佰集團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與重慶世和同晟投資有限公司(「重慶世和」)、控股股東及溫州世和

  生態城開發有限公司(「溫州生態城公司」)訂立增資擴股協議及補充協議,據此,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注資人

  民幣10,408萬元作為溫州生態城公司的新註冊資本,並向溫州生態城公司提供約人民幣42,360萬元的股東

  貸款以結清溫州生態城公司部分集團內部結餘,以及根據溫州生態城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4,286萬

  元的股東貸款。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將擁有溫州生態城公司註冊資本的51%。

  陽光壹佰集團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與上海昊銘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昊銘」)、擔保人張兵

  先生及溫州中信昊園投資有限公司(「溫州中信昊園公司」)訂立關於溫州中信昊園項目之股份轉讓協議及補

  充協議,據此,上海昊銘同意出售及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收購溫州中信昊園公司49%股份,代價為人民幣

  4,900萬元,以及根據溫州中信昊園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10,895萬元的股東貸款。有關本次注資和

  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的公告。

  3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除如上披露的內容以外,本公司於本報告期內概無其他重大投資收購及出售。

  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完成向由光大安石團隊牽頭的投資財團按每股新股份3.40港元的認購價配售合共

  375,000,000股股份,認購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240百萬港元。截至本年報日期,全部募集資金已按募集用

  途償還貸款、開發地產相關新業務及作一般企業經營用途(包括物業開發及項目收購),而本集團亦就數個

  房地產項目的收購進行洽商。

  人力資源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總共僱用4,511名僱員(二零一四年:3,882名僱員)。本集團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員工成本為人民幣442.7百萬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424.6百萬元)。為

  激勵員工,本集團已採用一套與表現掛鈎的獎勵制度。除基本薪金外,亦會向表現突出的員工提供年終花

  紅。有關員工培訓方面,本集團亦提供各種員工培訓課程,以提升彼等的技術及發展彼等各自的專長。

  本報告期後事件

  於中國公開發行第一期境內公司債券

  發行人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完成在中國發行本期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境內公司債券

  (「境內債券」)的簿記建檔工作。根據簿記建檔結果,本期境內債券的實際發行總額為人民幣14.6億元,本

  期債券為5年期,票面年利率為6.9%。發行人於第3年末有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而投資者有回售選擇權。

  本次發行人所發行的債券由本公司提供擔保。發行人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

  日期間向合資格投資者發行境內債券。有關本次發行境內債券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

  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和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的公告。

  出售煙台陽光盛通投資有限公司(「煙台盛通」)100%股權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本公司附屬公司廣西萬通及煙台盛通與廣西信合雲養老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廣西信合雲」)訂立了股權轉讓協議,據此,廣西萬通同意出售且廣西信合雲同意收購煙台盛通100%股

  權,總代價為人民幣40,000萬元(包括現金代價約人民幣19,256萬元及承擔股東借款約人民幣20,744萬

  元)。煙台盛通擁有桂林陽光壹佰置業有限公司(桂林麗園項目開發商)100%股權。有關本次出售事項的進

  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公告。

  37 2015 年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視作收購一間附屬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重慶嘉道房地產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重慶嘉道」)的一項股東決議案已獲通過

  以修訂重慶嘉道的公司章程,因此,陽光壹佰集團將有權在重慶嘉道董事會的五名董事之中委任三名董

  事。此外,根據股東決議案,陽光壹佰集團提名的一名新增董事獲委任進入重慶嘉道的董事會。陽光壹佰

  集團委任一名新增董事後,本集團將控制重慶嘉道董事組成成員的過半數。因此,重慶嘉道將成為本公司

  的附屬公司,並屬於上市規則項下的視作收購。有關本次視作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

  為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的公告。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3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執行董事

  易小迪先生,52歲,本公司董事會主席、第一創辦人、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亦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

  席,負責本集團的企業戰略及日常營運。易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本公司委任為執行董事。易先

  生擁有豐富的中國房地產開發行業經驗。易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在廣西成立廣西萬通企業發展總公司,該公

  司於一九九四年設立廣西萬通。易先生於二零零零年在北京開發陽光100國際公寓而創立「陽光100」品牌。

  易先生於二零零三年獲新浪網評為北京地產創新領袖人物,於二零零四年獲亞洲人居環境協會及經濟觀察

  報評為改變中國十年影響力人物,於二零零五年獲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及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頒發中

  國人居環境傑出貢獻人物榮譽稱號,於二零零六年獲中國人居環境委員會頒發創造城市價值中國地產年度

  卓越貢獻人物獎項,於二零零七年獲《藍籌地產評論》、新浪網、北師大不動產學院及中國人居環境委員會

  頒發二零零六年中國創意地產年會卓越貢獻人物獎項,獲中國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聯合會及國際不動產

  行業聯盟頒發2009中國城市商業價值特殊貢獻人物獎項,獲藍籌地產傳媒及新浪樂居頒發二零零九年度藍

  籌地產影響力人物獎項,獲胡潤百富頒發二零一二年中國最受尊敬企業家稱號及獲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及全

  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評為2009品牌中國房地產十大年度人物,並於二零一四年六月獲第十四屆威尼斯建築

  雙年展平行展暨中國城市館首展頒發特別促進獎。易先生於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獲北京師範

  大學校友會聘為《優秀校友系列報告》課程的講師,曾擔任第二屆北京廣西企業商會執行副主席及搜狐企業

  家論壇會員。彼於一九八六年七月獲得北京師範大學地理學理學學士學位,於一九八九年十月獲得中國人

  民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39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范小冲先生,51歲,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范先生為本公司常務副總裁,

  參與制定本集團的企業戰略,協助易小迪先生管理本集團的日常運營及監督本公司的土地收購、人力資源

  及行政等部門。范先生自一九九四年廣西萬通成立起參與本集團業務及企業戰略發展,於一九九二年至二

  零零三年擔任廣西萬通副總經理,於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擔任北京銀信光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

  經理,並自二零零三年起一直擔任陽光壹佰集團的常務副總裁。彼於二零零七年獲《藍籌地產評論》、新浪

  網、北師大不動產學院及中國人居環境委員會頒發二零零六年中國創意地產年會卓越貢獻人物獎項,並於

  二零一零年獲中國城市發展暨公共關係協會頒發中國地產傑出貢獻人物獎。范先生先後於一九八六年七月

  及一九八九年七月獲得北京師範大學地理專業理學學士學位及區域地理學專業理學碩士學位。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73歲,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范女士於一九九四年加入本

  集團並擔任廣西萬通高級管理人員,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起擔任本集團董事,參與本公司決策過程並監督

  內部審計工作。范女士於一九七九年至一九九零年擔任廣西南寧中藥廠技術部主任、副廠長及廠長,於

  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擔任南寧製藥企業集團第一副總經理,自一九九三年至今擔任廣西萬通製藥有限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范女士自一九九三年起終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國務院授予有突出貢獻之專家及學

  者的獎項),並於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間獲「南寧市第二批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稱號。范女士於一九六七

  年八月在南京藥學院(現稱中國藥科大學)取得醫藥專業學士學位。

  王功權先生,53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王先生於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

  年擔任IDG技術創業投資基金合夥人,於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一年擔任北京鼎暉創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合

  夥人總經理及高級合夥人,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零年擔任紐約交易所上市的中華數字電視控股有限公司

  (NYSE: STV)獨立董事。王先生於一九八四年在吉林工業大學(現為吉林大學)管理工程系管理專業獲得工學

  學士學位。

  4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52歲,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獲本公司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先生為深圳世聯行地產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三年成立並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證券代碼:002285))的創辦人兼董

  事長。陳先生有逾20年房地產開發業經驗,曾主編並出版多項關於房地產發展理論及市場研究的著作。陳

  先生為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理事會顧問與資深會員、建設部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專

  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城市開發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深圳市法定圖則委員會委員。陳先生

  於一九八八年四月在同濟大學取得工程管理專業碩士學位。陳先生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本公

  司獨立執行董事。

  顧雲昌先生,71歲,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顧先生現任全國房地產商

  會聯盟執行主席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自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六年亦擔任中國

  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三年擔任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

  顧先生曾出任中國建設部多項職務,包括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八年擔任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於

  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六年擔任建設部城市住宅局副處長及處長。

  顧先生從事有關中國房地產業的理論與政策研究、市場研究及分析。於一九八零年代,顧先生曾參與中國

  城鄉住宅建設技術政策研訂,亦參與「二零零零年中國」國家重點課題的研究,並兩次榮獲中國國家科技進

  步一等獎。一九九八年加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後,顧先生致力於推動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並從事全國房

  地產市場的研究及分析。顧先生亦為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刊發的年度分析報告《中國房地產市場報告》的主要

  統籌人。顧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擔任世茂房地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

  813)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任易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紐交所股份代號:

  EJ)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擔任遠洋地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

  號:3377)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一二年起擔任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884)

  獨立非執行董事,亦自二零一二年四月及二零一三年五月起分別擔任中糧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交

  所證券代碼:000031)及浙江亞廈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證券代碼:002375)獨立董事。顧先生分別於

  一九八八年四月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獲得建設部認證的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及住宅與房地產專業研究員資

  格。顧先生於一九六六年七月取得同濟大學城市規劃專業學士學位。

  41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黃博愛先生,68歲,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獲本公司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先生為融石投資基金有

  限公司主席,創辦了New Climate Assets Pte. Ltd(總部位於亞洲專注投資大中華區的投資公司)及曾擔任執

  行主席。彼管理多隻專注於中國的基金,包括資本為50百萬英鎊、專注於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的英國上市基

  金China Growth Opportunities Limited。黃先生自一九九九年、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八年起,分別擔任新

  交所主板上市公司Asia Power Corporation Limited董事兼審核委員會主席、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Devotion

  Energy Group Limited及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My E.G. Services Bhd主席兼審核委員會成員。黃

  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起擔任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B Reit Management Pte Ltd獨立董事兼審核風險委員會

  主席。黃先生於一九七六年及一九七八年分別取得倫敦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及經濟學碩士學位。

  王波先生,57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先生於一九八八年擔任《世

  界銀行一九八九年發展報告》寫作小組研究員,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四年擔任世界銀行金融政策及體制

  處研究員,於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任職於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投資管理部,於一九九五年至

  一九九七年擔任萬通集團及北京萬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濟師,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一四年在埃森哲(中

  國)有限公司任職,歷任管理諮詢經理、高級經理、埃森哲全球合夥人、大中華區管理諮詢總經理、大中華

  區政府及醫療事業部董事總經理、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等職。王先生為中國併購公會永久理事,曾任中國

  併購公會常務理事、中國企業聯合會管理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及「中國併購專項獎」評選委員會主任。王先生

  於一九八四年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財政金融專業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於一九九三年在美國美利堅大學

  經濟系金融理論和國際經濟專業獲得經濟學碩士。

  高級管理層

  易小迪先生為本集團行政總裁。有關易先生的履歷,請參閱本年報上文「執行董事」分節。

  范小冲先生為本集團常務副總裁。有關范先生的履歷,請參閱本年報上文「執行董事」分節。

  4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周志明先生,53歲,為本集團首席財務官兼聯席公司秘書,負責本集團財務事宜。周先生先後畢業於香港

  理工大學紡織及製衣學院及美國密歇根州安德魯大學(Andrews University),並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二

  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周先生加入本集團擔任集團副總裁。加入本集團前,周先生曾任多家私募基金的獨立

  投資顧問,協助客戶在房地產、消費以及醫療領域(其中部份為籌備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進行股權投資。

  周先生曾任北京瑞禧領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總裁,亦曾任職於Dexter Specialty Materials H.K. Ltd.(Dexter

  Asia Pacific Limited的附屬公司),以及加拿大皇家銀行多美年證券(RBC Dominion Securities)。周先生亦於二

  零零五年為本公司的獨立顧問。

  杜宏偉先生,48歲,為本集團副總裁。杜先生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副總裁,於二零一四

  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擔任本集團首席財務官。杜先生自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擔任

  陽光壹佰集團首席財務官,自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擔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市場及投

  資銀行部總經理以及自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擔任中國航空產業投資基金總經理。杜先生於

  一九九三年七月獲復旦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黎輝先生,49歲,為本集團副總裁兼西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負責本集團物業管理和客戶服務,以及上

  述項目的日常管理。黎先生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加入本集團並擔任行政總裁助理。黎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四月

  獲委任為副總裁,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出任西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出任無錫陽光100國

  際新城項目總經理,及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任首席財務官。加入本集團前,黎先生自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

  年擔任海南賽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歷任上海東方國際廣場

  發展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裁及總經理。黎先生亦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擔任上海禾和物業管理有

  限公司總經理及董事會主席。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獲得華東政法大學(前稱華東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

  專業法學學士學位。黎輝先生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起離職。

  43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江沁園先生,46歲,為本集團副總裁,負責本集團的商業管理,並分管物業總公司。江先生於二零一零年

  四月加入本集團出任副總裁。加入本集團前,江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七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擔任廣州寶潔有

  限公司集團經理,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擔任貝恩諮詢公司中國及新加坡辦事處顧問;於二零零四年

  至二零一零年擔任思歐捷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零年初擔任專業繪畫承包商佳塗樂

  (杭州)塗裝服務有限公司總裁。江先生於一九九一年七月取得中山大學數學專業理學學士學位,並於二零

  零零年五月取得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陳夢先生,53歲,為本集團副總裁。陳先生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南寧陽光100澳洲麗

  園項目的執行董事,於二零零二年一月獲委任為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總經理,於二零零九年九月獲

  委任為華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並於二零一零年九月起擔任本集團副總裁。加入本集團前,陳先生於

  一九九一年一月至一九九二年七月擔任南寧市三建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部門主任;於一九九六年十

  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擔任南寧東方園物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先生於一九八七年七月獲得

  南華大學(前稱湖南衡陽工學院)大學專科學歷。

  莫輕潘先生,47歲,為華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兼桂林項目總經理。莫先生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加入本集團

  並擔任濟南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工程部經理,自二零零三年四月起擔任柳州陽光100經典時代項目總經理

  助理,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起擔任南寧陽光100上東國際項目總經理,自二零零九年六月起擔任桂林陽光壹佰

  項目總經理,自二零一零年二月起擔任瀋陽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總經理及華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於二

  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擔任煙台陽光100城市廣場項目總經理。自二零一五年七月起擔任華南項目

  管理中心總經理,於二零一六年二月起擔任桂林項目總經理。加入本集團之前,莫先生於一九八九年八月

  至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任職於廣西橫縣文化局,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三年五月任職於廣西橫縣南鄉

  鎮人民政府,於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擔任廣西橫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於一九九三年

  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擔任廣西橫縣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以及於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

  十一月擔任廣西水產研究所辦公室主任。莫先生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中央民族大學(原中央民族學院)獲得

  中國語言與文學專業學士學位,再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完成其在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政法專業的

  學習。

  4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湯立群先生,47歲,於二零一五年十月獲委任為溫州中心常務副經理。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加入本集團,擔

  任行政總裁助理,負責本集團銷售管理。加入本集團前,湯先生自一九八九年七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擔任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經理;自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擔任雀巢(中國)有限公司

  銷售經理;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歷任百威(中國)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VIP客戶經理及

  區域銷售營運經理以及安海斯 — 布希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全國VIP客戶經理。湯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

  月獲得北京聯合大學國際貿易專業大專文憑。

  丁工先生,48歲,為本集團行政總裁助理並負責本集團的品牌、市場推廣及宣傳。丁先生於二零零三年九

  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南寧陽光100城市廣場項目總經理助理,二零零五年七月獲委任為集團推廣部經理,二零

  零八年一月獲委任為本集團品牌開發部經理,二零一零年二月獲委任為本集團品牌總監,並於二零一一年

  九月獲委任為行政總裁助理。加入本集團前,丁先生自一九八九年十月至一九九二年一月擔任廣西南寧教

  育學院助教,自一九九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擔任廣西南寧電台記者。丁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獲得

  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士學位。

  吳雷先生,44歲,為中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及宜興項目總經理兼成都項目總經理。吳先生於二零零二

  年六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南寧陽光100城市廣場項目採購部經理,並於二零零三年四月獲委任為柳州陽光100

  經典時代項目總經理助理,二零零四年一月擔任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總經理助理,於二零零九年四月

  出任長沙陽光100國際新城項目總經理,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兼任中南項目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於二零一六

  年二月擔任宜興項目總經理,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擔任成都項目總經理。吳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完成湖北

  大學本科課程,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完成清華大學房地產創新管理高級研修課程。彼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自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取得中級金融師專業資格證書。吳雷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范女士之子。

  賀杰先生,54歲,為本集團總裁助理、首席法務官,負責集團法律、行政及信息科技事務。賀先生於二

  零零四年六月加入本集團擔任法律顧問及行政辦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八年一月獲委任為行政主任兼法律顧

  問。二零一四年一月獲委任為總裁助理兼首席法務官。加入本集團前,賀先生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

  間任職於北京崇文第一法律事務所,從事經濟、民事、專利及其他業務領域,並擔任企業法律顧問。自

  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六年五月擔任北京服部國際經濟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賀先生於

  一九八四年七月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其後於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七月間,在美國馬

  賽諸塞州Salem State College研究生院進修。

  45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梁源先生,55歲,為本集團華南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兼柳州城市廣場項目總經理,負責華南項目管理中

  心的設計管理及日常管理以及柳州城市廣場項目的日常管理。梁先生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加入本集團擔任廣

  西項目管理中心、南寧城市廣場項目副總經理,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起擔任廣西項目部副總經理兼柳州經典

  時代項目部執行總經理,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起擔任柳州城市廣場項目總經理兼經典時代項目總經理,自

  二零一一年十月起擔任陽光壹佰華南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加入本集團前,梁先生一九八一年十二月至

  一九八六年六月任職廣西第二建築公司。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九零年一月任職中國建築總公司甘比亞經

  理部。一九九零年二月至一九九五年三月任職廣西第二建築公司。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於中

  國建築香港公司任地盤經理。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任廣西第二建築公司副總經理。梁先生於

  二零一零年獲得高級工程師職稱,並於二零一四年獲得中國施工企業協會頒發的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

  優質工程突出貢獻者獎。梁先生於一九八一年畢業於廣西建築工程學校(現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工民建

  專業,並於二零零一年桂林工學院工民建專業函授大專畢業。梁先生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起離職。

  林少洲先生,48歲,二零一六年二月加入本集團擔任本集團副總裁兼重慶新城項目總經理及重慶巴南項目

  總經理。加入本集團前,於一九八九年八月在廣東省社科院人口所從事研究工作,一九九一年四月進入萬

  科集團,一九九二年三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擔任萬科集團研究室主任,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六年

  十一月出任上海萬科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擔任北京萬科房地產公司

  總經理,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擔任北京太合房地產公司總經理,二零零二年三月擔任北京厚

  土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林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獲得北京大學社會學學士學位。

  解君先生,48歲,為華北項目管理中心總經理兼濟南項目公司總經理。解先生於二零零零年加入本集團

  擔任廣西萬通商場總經理,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擔任濟南項目公司副總經理,二零零三年

  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擔任天津項目公司副總經理,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擔任陽光壹佰集團

  營銷總監,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擔任無錫項目公司副總經理,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

  三月擔任煙台銀都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分別擔任東營項目公司總經

  理、董事長,二零一三年一月起擔任濟南項目公司總經理,二零一五年七月起擔任華北中心總經理。加入

  本集團前,解先生於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在海南省計劃廳工作,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在北海大洋

  公司擔任部門經理。解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畢業於常州工業技術學院工業電氣專業,於二零一四年九月

  至今在天津南開大學學習MBA課程。

  4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徐聯義先生,43歲,為本集團總裁助理,負責本集團財務事宜。徐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加入本集團擔任陽光

  壹佰集團審計總監,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擔任陽光壹佰集團總會計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起擔任總裁助理。加入本集團前,徐先生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五年九月在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有限

  公司工作,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在深圳興蒙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項目經理,一九九八年二月

  至二零零一年八月在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項目經理,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在普華永道

  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高級經理。徐先生畢業於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稅收專業,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和中國

  註冊稅務師的專業資格。

  聯席公司秘書

  周志明先生為本集團首席財務官兼聯席公司秘書。有關周先生的履歷,請參閱本年報上文「高級管理層」分

  節。

  魏偉峰博士,54歲,為本公司的聯席公司秘書。魏博士為信永方圓企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行政

  總裁。魏博士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及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的資深會員,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資

  深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魏博士於一九九二年八月獲得密歇根安德魯大學 (Andrews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於一九九四年十月獲得英國華瑞漢普敦大學 (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

  法律學士學位,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獲得香港理工大學企業融資碩士學位,於二零一一年六月獲得上海財

  經大學金融學博士學位。

  董事會報告

  47 2015 年度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董事會報告,連同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

  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全球發售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在開曼群島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公司法」)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責任公

  司。本公司股份(「股份」)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市日期」)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

  市(「上市」)。

  主要業務及業務回顧

  本集團主要在中國從事物業及土地開發、物業投資與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本集團按主要業務分類的該年

  度收入的分析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內。

  有關本集團業務的中肯回顧、主要風險及不明朗因素、本集團年內表現和與業績及財務狀況相關的重要因

  素的討論及分析,分別在本年報的主席報告、財務回顧及業務回顧各章節中闡述。本集團業務的未來發展

  於本年報不同部分討論,包括於本年報的主席報告及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各章節。

  業績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業績載於本年報第83頁至第84頁的綜合全面收益表內。

  附屬公司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附屬公司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2內。

  末期股息

  董事會建議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每股人民幣5.89分的股息,總計約人民幣

  139,910,000元。擬派發的末期股息須經股東於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末期股

  息將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或前後派付。

  財務摘要╱財務回顧

  本集團過去五個財政年度的業績、資產及負債的財務摘要載於本年報第13頁至第14頁內。本概要並不構成

  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的一部份。

  4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上市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

  上市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包銷費用及相關開支)約為1,876.1百萬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部募集資金已按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的售股章程(「售股章程」)內所披露之方式運用。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自本集團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佔本集團總採購額的15.9%(二零

  一四年:11.0%),而本集團五大供應商佔本集團年度採購額少於3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向本集團五大客戶作出的銷售額佔本集團總收入的0.82%

  (二零一四年:2.2%),而本集團五大客戶佔本集團年度收入少於30%。

  本公司董事(「董事」)或彼等任何聯繫人或任何本公司股東(「股東」)(就董事所深知,擁有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股本的5%以上)概無於本集團五大客戶及供應商中擁有任何權益。

  與客戶及供應商的關係

  我們致力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及持續提升客戶滿意度。我們對前線接待人員、銷售人員、物業管理服務

  人員等提供持續的培訓和提出高標準的要求,以不斷提升其客戶溝通和服務水平。我們亦持續關注客戶的

  用戶感受,收集並積極回應客戶提供的反饋意見,我們的企業和品牌一直在客戶中保持較高的美譽度。

  我們採取一套完備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的採購制度和體系,有助我們取得更具競爭力的價格和條款及避免

  地區或其他價格變化。我們一般可自多名當地供貨商取得原材料,而我們一般可就各類原材料取得不同供

  應來源以減低依賴單一供貨商。我們的供貨商向我們提供的付款期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包括我們與供貨商

  的關係及交易規模。

  物業及設備

  本公司及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物業及設備的變動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0內。

  投資物業

  本公司及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投資物業的變動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1。

  49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股本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本變動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3(c)內。

  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本年報日期,本公司的股本變動如下: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的配售協議和認購協議,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樂昇控股有限公司

  (「樂昇」)按每股配售股份3.40港元之配售價配售合共375,000,000股每股0.01港元股份的現有股份予不少於

  六名獨立承配人(包括由光大安石團隊牽頭的投資財團組成的正新創投有限公司),而本公司亦按每股新股

  份3.40港元的認購價向樂昇配發及發行合共375,000,000股新股份。是次配售及認購並沒有增加本公司的法

  定股本。有關本次認購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之公

  告。

  在扣除賣方產生的配售相關之配售佣金、專業費用、印花稅、聯交所交易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交易徵費及其他開支以及認購相關開支(並經配售完成至認購完成期間配售所得款項淨額所賺取的利息金額

  調整後),上述配售的淨認購價約為每股新股份3.31港元。認購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240百萬港元,已按募

  集用途償還貸款、開發地產相關新業務及作一般企業經營用途(包括物業開發及項目收購(包括於本年報「管

  理層討論及分析」章節中所披露的重大收購項目))。

  建議諮詢專業稅務意見

  如本公司股東對購買、持有、出售、買賣股份或行使與公司股份相關的任何權利而引致之稅務問題有任何

  疑問,應諮詢專業意見。

  儲備

  本集團及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儲備變動詳情載於第87頁綜合權益變動表及財

  務報表附註23(d)內。

  可分派儲備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可分派儲備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3(e)內。

  5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

  本公司及本集團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的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0內。

  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直至本年報日期,董事包括:

  執行董事:

  易小迪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委任)

  范小冲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獲重選)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獲委任)

  王功權先生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顧雲昌先生(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獲委任)

  黃博愛先生(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獲委任)

  王波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陳勁松先生以投入更多時間及精力於其他工作為由,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

  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84(1)條及第84(2)條,范曉華女士及顧雲昌先生將在本公司將於二零

  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舉行的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一職,惟符合資格經董事會推薦膺選連任。有關

  其等連任為本公司董事的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

  根據公司章程第83(3)條,王功權先生及王波先生將在本公司將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舉行的應屆股東

  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一職,惟符合資格經董事會推薦膺選連任。有關其等連任為本公司董事的決議案,將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

  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的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第38頁至第46頁內。

  51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確認書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第3.13條作出其於自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年報日期期間符合獨立性的年度確認書。

  董事服務合約及委任函

  董事概無與本集團訂有本集團在一年內倘不支付補償(法定補償除外)則不能終止的服務合約。

  有關各董事的服務合約及委任函的詳情,請參閱本年報「企業管治報告」一節。

  董事於重大交易、安排或重大合約的重大權益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所訂立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

  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約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

  管理合約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就有關本公司整體業務或其任何主要部分的管理及行政訂立

  或訂有任何合約。

  薪酬政策

  董事會轄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設立旨在根據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金、付出的時間及職責以及本集

  團內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檢討本集團的薪酬政策及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架構。

  本公司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作為對合資格參與者的獎勵,購股權計劃詳情載於下文「購

  股權計劃」分節。

  董事薪酬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有關董事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6及7內。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董事放棄或同意放棄任何酬金。

  5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董事資料變動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直至本年報日期,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第(a)至(e)段及第(g)段須予披露

  及已披露的資料概無變動。

  與僱員的關係

  我們認為僱員是本集團最寶貴的資產,本集團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以具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回饋及肯定

  傑出僱員的貢獻,以及實施具有適當獎勵的良好表現評估制度,並且藉提供足夠的培訓及機會,推動本集

  團內僱員的事業前途與發展。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的權益及淡倉

  於本年報日期,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

  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i)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

  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ii)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本公司存置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iii)根據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

  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i) 於本公司的權益

  董事姓名 持有權益的身份 股份權益

  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

  概約百分比 附註

  易小迪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2、3

  范小冲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2、4

  范曉華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2、5

  53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附註:

  (1) 字母「L」代表相關人士所持的股份好倉。

  (2) 明輝國際有限公司(「明輝」)持有樂昇40%已發行股本,而漢威控股有限公司(「漢威」)持有樂昇60%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

  期貨條例,明輝及漢威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Fantasy Races Limited持有明輝與漢威各72.4%已發行股本。根據以上及

  證券及期貨條例,Fantasy Races Limited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3) 易小迪先生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易小迪先生、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易

  氏家族信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易小迪先生視為持有Fantastic Magician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易小迪先生亦為由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范曉華女士、靳翔飛先生、劉朝暉女士、田豐先生、李明強先生(「個人控股股

  東」)設立的全權投資集合信託的創立人之一,該全權投資集合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個人控股股東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陽

  光信託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易小迪先生視為持有Fantasy Races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易小迪先生是由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范曉華女士及廖赤眉先生訂立的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協

  議(「二零一零年協議」)及由個人控股股東訂立的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的一致行動人士協議(「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

  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易小迪先生視為持有該等協議其他各訂約方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易小迪先生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4) 范小冲先生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范小冲先生、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范

  小冲家族信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小冲先生視為持有True Passion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范小冲先生亦為陽光信託I的創立人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小冲先生視為持有Fantasy Races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范小冲先生亦為由個人控股股東設立的全權集合信託的創立人之一,該全權集合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三名人士及可能不時加

  入的人士(「陽光信託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小冲先生視為持有Floral Crystal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范小冲先生是二零一零年協議及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小冲先生視為持有該等協議其他各訂

  約方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范小冲先生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5) 范曉華女士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范曉華女士、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范

  曉華家族信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Glorious Glory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范曉華女士亦為陽光信託I的創立人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Fantasy Races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范曉華女士是二零一零年協議及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該等協議其他各訂

  約方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5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ii) 於相聯法團的權益

  董事姓名 持有權益的身份

  相聯法團名

  稱 股份權益 持股百分比 附註

  易小迪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漢威 50,000 100% 1

  范小冲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漢威 50,000 100% 2

  范曉華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漢威 50,000 100% 3

  易小迪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樂昇 50,000 100% 4

  范小冲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樂昇 50,000 100% 5

  范曉華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樂昇 50,000 100% 6

  易小迪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明輝 50,000 100% 1

  范小冲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明輝 50,000 100% 2

  范曉華 一致行動人士

  全權信託創立人

  明輝 50,000 100% 3

  附註:

  (1)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3。

  (2)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4。

  (3)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5。

  (4)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2及3。

  (5)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2及4。

  (6) 請參閱上文「(i)於本公司的權益」分節附註2及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年報日期,概無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

  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須登記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存置

  的本公司登記冊內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55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董事購買股份或債券的權利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時間,概無授予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配

  偶或未滿18歲的子女通過購入本公司股份或債券的方式而獲益的權利,或由彼等行使任何該等權利;亦無

  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作出安排以令董事,或彼等各自配偶或未滿18歲的子女於任何其他法人團體獲

  得該等權利。

  主要股東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或淡倉

  於本年報日期,據董事所深知,按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存置的登記冊所記錄,以下人士

  (並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條文

  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或淡倉:

  股東名稱 持有權益的身份 股份權益

  持股概約

  百分比 附註

  樂昇 實益擁有人 1,382,335,012 (L) 58.20% 1

  明輝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82,335,012 (L) 58.20% 1, 2

  漢威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82,335,012 (L) 58.20% 1, 3

  Fantasy Races Limited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82,335,012 (L) 58.20% 1, 4

  靳翔飛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 5

  劉朝暉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 6

  田豐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 7

  李明強 一致行動人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全權信託創立人

  1,382,335,012 (L) 58.20% 1, 8

  Cititrust Private Trust (Cayman) Limited 受託人受控制法團權益 1,382,335,012 (L) 58.20% 1, 9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10

  Central New Ventures Limited 實益擁有人 214,355,000 (L) 9.03% 1, 10

  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10

  China Everbrigh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10

  China Everbright Limite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10

  Shanghai Libo Investment Center (LP)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5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股東名稱 持有權益的身份 股份權益

  持股概約

  百分比 附註

  CEL Capital Prestige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China Post & Capital Fund

  Management Co.,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Capital Securities Co.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Beijing Capital Group Co., Ltd. 受控制法團權益 214,355,000 (L) 9.03% 1

  附註:

  (1) 字母「L」代表相關人士所持的股份好倉。

  (2) 明輝持有樂昇40%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明輝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3) 漢威持有樂昇60%已發行股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漢威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4) Fantasy Races Limited持有明輝與漢威各72.4%已發行股本。

  根據以上及附註2及3與證券及期貨條例,Fantasy Races Limited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5) 靳翔飛先生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靳翔飛先生、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靳氏家族信

  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靳翔飛先生視為持有Creative Goal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根據二零一零年協議,三名其他訂約方即易小

  迪先生、范小冲先生及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廖赤眉先生所持股份權益。

  靳翔飛先生是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靳翔飛先生視為持有該協議其他各訂約方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靳翔飛先生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6) 劉朝暉女士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劉朝暉女士、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劉氏家族信

  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劉朝暉女士視為持有Butterfly Fairy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根據二零一零年協議,三名其他訂約方即易小

  迪先生、范小冲先生及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廖赤眉先生所持股份權益。

  劉朝暉女士是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劉朝暉女士視為持有該協議其他各訂約方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劉朝暉女士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7) 田豐先生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田豐先生、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田氏家族信

  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田豐先生視為持有Happy Sunshine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田豐先生是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田豐先生視為持有該協議其他各訂約方所持股份權益。根據二零一零

  年協議,三名其他訂約方即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及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廖赤眉先生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田豐先生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57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8) 李明強先生為全權家族信託的創立人,該全權家族信託的全權受益人為李明強先生、其家庭成員及可能不時加入的人士(「李氏家族信

  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明強先生視為持有Ultimate Triumph Investments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李明強先生是二零一三年協議訂約方之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明強先生視為持有該協議其他各訂約方所持股份權益。根據二零

  一零年協議,三名其他訂約方即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及范曉華女士視為持有廖赤眉先生所持股份權益。

  根據以上及其他附註與證券及期貨條例,李明強先生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9) Cititrust Private Trust (Cayman) Limited(「受託人」)為易氏家族信託、范小冲家族信託、范曉華家族信託、靳氏家族信託、田氏家族信

  託、劉氏家族信託、李氏家族信託、陽光信託I及陽光信託II所涉受託人。有關該等信託的詳情,請參閱售股章程第121至第122頁的「歷

  史、重組及集團架構-成立境外信託」。

  根據以上及附註2及3與證券及期貨條例,受託人視為持有樂昇所持股份權益。

  (10)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 China Everbrigh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及China Everbright Limited分別

  直接或間接持有Central New Ventures Limited的三分之一或以上的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 China Everbrigh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及China Everbright Limited被視作持有Central New Ventures

  Limited所持股份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年報日期,董事並不知悉,任何人士(並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或

  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規定須予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

  條例第336條登記於該條所述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

  控股股東於重大合約的權益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其附屬公司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

  附屬公司所訂立對本集團業務而言屬重大的任何合約(不論為提供服務或其他事務)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

  權益。

  購買、出售及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的配售協議和認購協議,樂昇按每股配售股份3.40港元之配售價

  配售合共37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的現有股份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包括由光大安石團隊

  牽頭的投資財團組成的正新創投有限公司),而本公司亦按每股新股份3.40港元的認購價向樂昇配發及發行

  合共375,000,000股新股份。是次配售及認購並沒有增加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上述配售的淨認購價約為每股

  新股份3.31港元。認購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240百萬港元,已按募集用途償還貸款、開發地產相關新業務及

  作一般企業經營用途(包括物業開發及項目收購(包括於本年報「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章節中所披露的重大收

  購項目))。有關本次配售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之

  公告。

  5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截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發行兩期國內公司債券。發行人非公開發行了一期金額為人民

  幣20億元的國內公司債券。這批債券包含兩個品種,其中品種一的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發行期為4年且

  票面利率為7.85%。在第2.5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同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權。品種二

  的金額為人民幣10億元,發行期為5年且票面利率為7.95%。在第3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同

  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權。發行人還非公開發行了一期金額為人民幣15億元的國內公司債券。這批債券

  發行期為3年且票面利率為7.99%。在第2年末發行人可以選擇上調票面利率,同時投資方可行使回售選擇

  權。關於該等發行的具體內容,請參考本公司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告。

  除上述披露外,於本報告期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優先認股權

  公司章程或公司法或開曼群島(本公司註冊成立的地點)法例概無規定本公司須向現有股東按比例發售新股

  份的優先認股權條文。

  不競爭承諾

  根據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的不競爭契約(「不競爭契約」),個人控股股東以及樂昇、明輝及漢威(連

  同個人控股股東,統稱為「控股股東」)各自向本公司承諾,只要彼等及╱或彼等各自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

  則)直接或間接(無論個別或共同)仍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則彼等不會並促使其聯繫人不會直接或間接(包括

  透過任何受控制公司、聯繫人、法人團體、合夥人、合營企業或其他合約安排)進行、從事、投資或參與中

  國的物業開發業務或以其他方式於該等業務中擁有權益。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控股股東已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確認彼等已遵循不競爭契諾,供

  於本年報中披露。

  執行董事於競爭性業務中的權益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執行董事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從事任何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競爭

  或可能競爭的業務或於該等業務中擁有任何權益。

  59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關連交易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關連交易如下:

  購回重慶渝能壹佰的72%股權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陽光壹佰集團與陽光一百置業(遼寧)有限公司、中融國際信託及重慶渝能壹佰

  訂立提前還款協議,據此,(i)陽光壹佰集團購回,而中融國際信託轉讓重慶渝能壹佰的72%股權,代價約

  為人民幣517,900,000元;及(ii)陽光壹佰集團償還重慶渝能壹佰結欠中融國際信託的未償還貸款(本金人民

  幣300,000,000元加利息總額約人民幣64,300,000元)。有關本次購回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

  期為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的公告。

  收購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股份及股東貸款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新進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份轉讓協議,據此,新進有限公

  司同意以總代價5,951,821美元從偉發控股有限公司及Zhongran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收購Sunshine

  100 ResortDevelopment之510,000股股份及4,335,000美元的股東貸款。交易完成後,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分別由新進有限公司、Tan Holdings Corporation及Zhongran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持

  有51%、30%及19%的股權。有關本次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

  的公告。

  轉讓重慶渝能壹佰的49%股權及股權回購協議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

  此,陽光壹佰集團以人民幣49,000,000元的代價將重慶渝能壹佰的49%股權轉讓予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

  中心(有限合夥)。同時,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訂立股權回購協議,據此,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有權按該股權回購協議的條款,以人民

  幣49,000,000元的對價將重慶渝能壹佰49%的權益歸還予陽光壹佰集團。有關本次轉讓股權及股權回購事

  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及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的公告。

  6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注資溫州兩間項目公司股權並獲51%股權及收購溫州另一間項目公司49%股權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陽光壹佰集團與中行昊園,控股股東及溫州中心公司訂立增資擴股協議並於二零

  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與相同協議方訂立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根據二零一五年九月

  一日訂立的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注資人民幣10,408萬元作為溫州中心公

  司的新註冊資本。並向溫州中心公司提供約人民幣14,581萬元的股東貸款以結清溫州中心公司部分集團內

  部結餘,以及根據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訂立的關於溫州中心項目之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陽光壹佰

  集團同意根據溫州中心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8,493萬元的股東貸款。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將擁有

  溫州中心公司註冊資本的51%。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重慶世和、控股股東及溫州世和生態城公司訂立增資擴股協議及

  補充協議,據此,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注資人民幣10,408萬元作為溫州生態城公司的新註冊資本,並向溫州

  生態城公司提供約人民幣42,360萬元的股東貸款以結清溫州生態城公司部分集團內部結餘,以及根據溫州

  生態城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4,286萬元的股東貸款。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將擁有溫州生態城公司

  註冊資本的51%。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陽光壹佰集團與上海昊銘、擔保人張兵先生及溫州中信昊園公司訂立關於溫州中

  信昊園項目之股份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據此,上海昊銘同意出售及陽光壹佰集團同意收購溫州中信昊園

  公司49%股份,代價為人民幣4,900萬元,以及根據溫州中信昊園公司需要進一步提供約人民幣10,895萬元

  的股東貸款。有關本次注資和收購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的公告。

  本公司間接附屬公司股東貸款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一間間接附屬公司(「借款人」)與借款人的一位主要股東(「貸款人」)訂立

  貸款協議,據此,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借出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的貸款,年利率為12%。該筆

  貸款以借款人所持有的崴駿有限公司(借款人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股份以及基亞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一

  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所持有的借款人股作為抵押。有關該筆貸款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

  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公告。

  61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另外,本集團於中國從事物業開發,而業務營運需要外界資金。除傳統銀行貸款外,中國開發商可通過抵

  押項目公司的股權及土地從信託融資公司取得其他融資。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日常

  業務過程中與關連人士訂立若干信託融資安排及貸款融資安排。該等信託融資安排及貸款融資安排涉及關

  連人士提供財務資助但不符合上市規則第14A.90條豁免遵守上市規則下有關關連交易的規定,而需根據聯

  交所之前授出的豁免條件於本年報中作出披露。有關該等安排的詳情,請見售股章程內「關連交易」章節中

  的第8至17段。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的詳情載列如下:

  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煙台陽光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煙台商業」)與煙台盛和百貨有限公司(「煙台盛和」)

  訂立租賃協議,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起為期十年,據此,煙台商業向煙台盛和出租位於中國煙台市芝

  罘區海港路26號煙台陽光100城市廣場T座地下1樓及S1座1至4樓的若干單位(「煙台物業」)作商業用途,總

  建築面積為33,617.21平方米。煙台商業與煙台盛和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就煙台物業的租賃條款及條

  件訂立煙台經修訂物業租賃協議(「煙台經修訂物業租債協議」),取代原租賃協議,年期自二零一四年二月

  十七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煙台經修訂物業租賃協議,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煙台盛和應向我們支付的年

  租分別約為人民幣11,300,000元、人民幣12,200,000元及人民幣12,400,000元(不包括煙台盛和須直接支付

  予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及付予相關水電供應商的水電費),乃按現行市價釐定。煙台盛和是廣西嘉祥(董

  事兼控股股東之一范曉華女士擁有60%權益)的全資附屬公司,故煙台盛和是范曉華女士的聯繫人,因而是

  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由於煙台盛和根據煙台經修訂物業租賃協議應付煙台商業金額的相關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低於5%,該

  等交易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2)條的獨立股東批准規定,惟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55至14A.59條所

  載的年度審閱規定及上市規則第14A.35條所載的申報及公佈規定。

  6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上述持續關連交易乃經獨立非執行董事檢討,彼等確認,該交易乃:(a)於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商業過程中;

  (b)按正常商業條款;及(c)根據規管交易的有關協議訂立,其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的整體利益。

  本公司核數師已獲聘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核證工作準則》第3000號「審核或審閱歷史財務資料以

  外的核證工作」及參照實務說明第740號「關於香港《上市規則》所述持續關連交易的核數師函件」就本集團的

  持續關連交易作出報告。核數師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6條發出無保留意見函件,當中載有核數師對本公

  司於本年報中所披露的持續關連交易的發現及結論。本公司已將核數師函件副本送呈聯交所。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出的並非構成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的

  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概要於財務報表附註27中披露。

  有關成都一級開發項目的訴訟

  二零零五年及二零零七年,本集團與成都市成華區當地政府機關訂立一系列合作協議,對該區的一幅土地

  進行一級開發。根據該等框架協議,本集團負責協助當地政府進行整體項目設計及規劃、搬遷及重置現有

  居民及企業與平整及交付土地。根據協議,倘地價高於重整土地產生的成本而本集團在拍賣中標,則可從

  所付地價中扣除所產生的成本;然而,倘其他開發商在拍賣中標,當地政府須於收到買方支付的地價後七

  日內向本集團支付有關地價(經扣除協定金額作為政府應佔之土地出售所得利潤)。

  該項目分為四期,地盤面積分別約為244,361平方米、59,967平方米、14,667平方米及109,334平方米。一

  期已完工,相關土地已於二零零七年七月透過公開拍賣售予第三方。成華區政府於二零零八年收到相關地

  價,並根據框架協議開始付款予本集團,已累計支付地價所得款項中約人民幣1,927.0百萬元。本集團餘下

  應收地價人民幣581.1百萬元尚未付清,並於本集團資產負債表列為逾期貿易應收款項。

  63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本集團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政府、成都成華區危房改

  造開發辦公室支付該等地價(土地整理收益)及費用人民幣15百萬元共計人民幣596.1百萬元。二零一五年二

  月十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通知受理本案。二零一五年六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開庭審

  理,但於本年報日期尚未審結。本公司將於本案有重大進展時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刊發相關公告。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

  1. 目的

  購股權計劃為股份獎勵計劃,使本公司可向對本集團曾經作出或可能作出貢獻的合資格參與者(定義

  見下文2段)授出購股權,作為激勵或獎賞。購股權計劃向合資格參與者提供個人擁有本公司股份的

  機會,以達成以下目標:

  (i) 激勵合資格參與者為本集團的利益提升表現效率;及

  (ii) 吸引並挽留或以其他方式保持與於目前或將來有利本集團長遠發展的合資格參與者的持續業務

  關係。

  2. 合資格參與者

  董事會可酌情向以下人士授出購股權,按下文5段釐定之行使價認購董事會可能釐定之相關數目新股

  份:

  (i)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全職或兼職僱員、行政人員或主管人員;

  (ii)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iii)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顧問、專業顧問、供應商、客戶、分銷商及代理;及

  (iv) 董事會全權認為將會或已經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作貢獻的任何其他人士。

  6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購股權一經接納,承授人即須向本公司支付1.00港元(或人民幣的等值金額)作為獲授代價。接納任

  何提呈授出可認購股份之購股權所涉股份數目可少於提呈授出購股權所涉股份數目,惟接納購股權

  所涉股份數目須為股份在聯交所買賣之一手單位或其完整倍數,且有關數目須在一式兩份購股權接

  納要約文件中列明。倘授出購股權之要約截至任何指定接納日期仍未獲接納,則視為已不可撤銷拒

  絕要約。

  3. 股份數目上限

  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之購股權所涉股份數目上限合共不得超過緊

  隨全球發售(見售股章程內定義)完成當時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即200,000,000股股份。

  4. 向任何個別人士授出購股權之數目上限

  在截至授出日期的任何十二個月期間,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向每名合資格

  參與者授出之購股權(包括已獲行使及未獲行使之購股權)獲行使時已發行及可能將發行之股份總

  數,不得超過於授出日期已發行股份之1%。

  5. 股份價格

  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的任何特定購股權所涉股份之認購價由董事會全權酌情決定,惟不得低於下列

  最高者:

  (i) 股份於購股權授出日期(須為聯交所進行證券交易的日子)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示正式收市

  價;

  (ii) 股份於緊接購股權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示正式收市價平均值;及

  (iii) 股份面值。

  6. 向關連人士授出購股權

  向董事、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

  則)授出任何購股權,須經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包括任何身為購股權承授人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

  65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7. 授出購股權之時限

  本公司獲悉內幕消息後不可授出購股權,直至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公佈該內幕消息為止。尤其是緊接

  下列最早日期前一個月起至截至實際刊發相關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中期(視情況而定)業績之日止

  期間,不得授出購股權:

  (i) 批准本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或其他中期業績(不論上市規則有否規定)之董事會會議日期

  (根據上市規則首先知會聯交所者);

  (ii) 本公司刊發(i)根據上市規則的任何年度或半年期間的業績公佈;及(ii)倘本公司選擇刊發任何季

  度或任何其他中期業績公佈(不論上市規則有否規定)的最後期限,

  倘購股權乃向董事授出,則:

  (iii) 於緊接年度業績公佈刊發日期前60日期間或自有關財政年度結算日起至業績公佈刊發日期止

  期間(以較短者為準);及

  (iv) 於緊接季度業績(如有)及半年業績公佈刊發日期前三十日期間或自有關季度或半年度期間結算

  日起至業績公佈刊發日期止期間(以較短者為準),不得授出購股權。

  8. 權利屬承授人個人所有

  購股權屬承授人個人所有,全部或部分可行使或當作已行使(視情況而定)。承授人不得以或試圖以

  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轉讓、質押、抵押任何購股權或就任何購股權設置產權負擔或設立法

  定或實益權益。

  9. 購股權的行使期及購股權計劃期限購

  股權可根據購股權計劃的條款於購股權視作已授出並獲接納當日後而自該日起計十年屆滿前隨時行

  使。購股權可行使的期間由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惟購股權不得於授出當日起計十年後行使。不得

  於批准購股權計劃當日起計十年後授出購股權。購股權計劃自其採納日期起計十年有效及具有效

  力,惟受本公司在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早終止的規限。

  6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有權發行購股權,惟根據購股權計劃將授出的所有購股權獲行使後可能發行的股份總數,不

  得超過上市日期已發行股份的10%。本公司可隨時在股東批准及發出通函後按照上市規則更新此限

  額,惟根據本公司所有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所有發行在外的購股權獲行使後將予發行的

  股份總數,不得超過當時已發行股份的30%。

  於本年報日期,本公司概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於本年報日期,購股權計劃中可予發行的

  股份總數為200,00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於本年報日期已發行股份之約8.42%。

  股權掛鈎協議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其它股權掛鈎協議。

  環境政策及表現

  促進可持續發展及有利保育的環境是我們的企業及社會責任,我們致力節省電力,並以可持續方式推動企

  業事務,將對環境的影響減至最少。

  本集團內部始終貫徹節能及防污的理念和採取有效措施(例如節水節電、於開發建造過程中減少製造及排放

  污染物等),並制訂有應變及控制程序,作為發生出乎意料環境污染意外時的抵禦措施。

  獲准許之彌償保証及董事與行政人員之責任保險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開曼群島公司法之條文規限,各名董事、核數師或本公司其他行政人員有權從

  本公司的資產及利潤中獲得彌償,以彌償其作為董事、核數師或本公司其他行政人員招致或蒙受的一切訴

  訟、成本、費用虧損、損失及開支,任何與該等人士欺詐或不誠實行事有關之任何事宜除外。於本年度

  內,本公司已安排適當的董事及行政人員責任保險,保障彼等因履行其職責或相關事宜時可能要承擔的法

  律責任。

  67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報告

  遵守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法律及規例的情況

  本集團的營運主要由本公司於中國的附屬公司進行,而本公司本身則在聯交所上市。我們的營運須遵守中

  國及香港的有關法律法規。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及直至本年報日期,我們於所有重

  大方面已遵守中國及香港的所有有關法律法規。

  慈善捐款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支付了約人民幣7.8百萬元的慈善捐款。

  結算日後事項

  有關本集團於本報告期後事件載於本年報第36頁至第37頁的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本報告期後事件」分節。

  除上述事項以外,本集團並無其他結算日後重大事項須於經審核財務報表中披露。

  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轄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已與管理層及外聘核數師審閱本集團採納的會計準則及政策以及該

  年度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企業管治

  本集團致力於維持高標準的企業管治,務求保障股東權益及提升企業價值及問責性。自上市日期以來,本

  公司已採納並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所有適用條文,惟下列偏離守

  則條文第A.2.1條的情況除外,該等情況已於本年報「企業管治報告」一節進一步詳述。有關本公司所採納的

  企業管治常規資料載於本年報第69頁至第80頁的企業管治報告。

  6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本公司將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至二零

  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二)(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

  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

  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

  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辦理登記手續。

  為釐定享有二零一五年度末期股息的權利的股東,本公司股東名冊將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星期二)至二

  零一六年七月七日(星期四)(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星期四)

  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東,方享有二零一五年度末期股息的權利。為符合收取二零一五年度末期

  股息(須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批准),所有填妥的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星

  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辦理登記手續。

  足夠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可獲得之公開資料及就董事所知,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本年報日期,本公司一直維持上市

  規則所規定之足夠公眾持股量。

  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擔任本公司的核數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惟其合資格並願意獲續聘連任。有關續聘畢馬威會計師事

  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的決議案,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

  承董事會命

  主席兼執行董事

  易小迪

  中國北京,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企業管治報告

  69 2015 年度報告

  董事會欣然呈報載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報的本企業管治報告。

  企業管治常規

  本集團致力於維持高標準的企業管治,務求保障本公司股東權益及提升本公司企業價值及問責性。自上市

  日期起,本公司已採納並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所有適用守則條文(「守則條文」),惟以下偏離者除外:

  守則條文第A.2.1條訂明,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角色應該區分及不應由同一人兼任。易小迪先生為本公司主席

  兼行政總裁。董事會認為此架構將不損董事會與本公司管理層間的權力及權責平衡。權力及權責平衡乃通

  過董事會運作得到保證,該董事會乃由經驗豐富及能幹的人士組成,並會定期開會討論影響本集團營運的

  事宜。董事會相信,此架構有利於強勢及貫注的領導,讓本集團可適時有效作出及落實決定。董事會對易

  先生完全信任,並相信由其身兼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務對本集團業務前景大有裨益。

  董事會

  職責

  董事會負責本集團的整體領導,並監督本集團的策略性決定以及監察業務及表現。董事會已向本集團高級

  管理層授權有關本集團日常管理及營運的權力及責任。為監督本公司事務的特定方面,董事會已成立三個

  董事委員會,包括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統稱「董事委員會」)。董事會向董事委員會授出

  多項責任,有關責任載於其各自的職權範圍書。

  全體董事須確保彼等以真誠態度履行職責,並遵守適用法例及規例,且始終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

  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目前由兩名執行董事(即易小迪先生及范小冲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即范曉華女士及王功權先生)

  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顧雲昌先生、黃博愛先生及王波先生)組成。董事的履歷載於本年報「董事及高級

  管理層」一節。

  7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直至本年報日期止,董事會一直遵守上市規則第3.10及3.10A條的規定。在所委任

  的三名(佔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一)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其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博愛先生具備合適的專業

  資歷或適當之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發出的年度獨立性確認書。根據上市規則所載的獨立

  指引,本公司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

  除本年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一節所載董事履歷中所披露者外,概無董事與任何其他董事有任何個人關係

  (包括財務、業務、家族或其他重大╱相關關係)。

  全體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董事會帶來各種不同的寶貴營商經驗、知識及專門技能,使其有效率

  及有效地運作。獨立非執行董事應邀於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任職。

  董事會多元化

  為提升董事會的效益及本公司企業管治水平,董事會應保持執行與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均

  衡組合,使董事會高度獨立而可有效發揮獨立的判斷能力。在甄選候選人時,從多元化觀點出發,包括但

  不限於考慮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專業及行業經驗、技能、知識、種族及對本公司業務屬必要的其他素

  質,以至候選人能為董事會帶來的優勢及貢獻。董事會將不時檢討該等可計量目標,以確保其適當性及確

  定達致該等目標所取得的進度。

  就守則條文要求董事向發行人披露於公眾公司或組織出任職務的數目與性質及其他重大承擔以及所涉及職

  務及時間而言,董事將每年向本公司披露彼等的職務承擔。

  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各新委任的董事均獲提供必要的入職培訓及資料,以確保其對本公司的營運及業務以及其於相關法規、法

  例、規則及規例下的責任有適當程度的瞭解。本公司亦不時為董事安排定期研討會,以提供上市規則以及

  其他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最新發展及變動的最新資料。董事亦獲提供本公司表現、狀況及前景的定期更

  新資料,以便整體董事會及各董事履行彼等的職責。

  全體董事均已向本公司提供彼等接受培訓的記錄。

  71 2015 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報告

  主席及行政總裁

  在本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下,易小迪先生為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由同一人士兼任兩個職位的原因載於

  上文「企業管治常規」分節。

  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

  各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據此,彼等已同意擔任執行董事一職,初始任期自上市日期起計為

  期三年,並可由執行董事或本公司通過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而終止。

  非執行董事范曉華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據此,彼同意擔任非執行董事一職,初始任期自上市日

  期起計為期三年,並可由范女士或本公司通過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而終止。

  非執行董事王功權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據此,彼同意擔任非執行董事一職,任期自二零一五年

  八月一日起計為期三年,並可由王先生或本公司通過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而終止。

  獨立非執行董事顧雲昌先生及黃博愛先生均已與本公司簽署委任函,有效期自上市日期起計為期三年。

  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波先生已與本公司簽署委任函,有效期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起計為期三年。

  根據公司章程,於本公司各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三分之一的董事須輪值退任,惟各董事須每三年至少

  輪值退任一次並合資格及可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由董事會委任以填補臨時空缺的任何新董事須於

  獲委任後在本公司首屆股東大會上接受股東重選。董事會增任的任何新董事須於獲委任後在本公司下屆股

  東週年大會上接受股東重選。

  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的程序及過程載於公司章程。提名委員會負責審閱董事會組成以及監察董事的委

  任、重選及繼任計劃。

  7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會議

  本公司將採納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的慣例,最少一年舉行四次,大約每季舉行一次。本公司就所有定期舉

  行的董事會會議發出不少於十四天的通知,以給予全體董事出席定期會議及將相關事項納入議程的機會。

  就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其他會議而言,一般將會作出合理通知。議程及隨附的董事會文件會於舉行會議

  前最少三天寄發予董事或相關董事委員會成員,以確保彼等有充足時間審閱該等文件並就會議作充分準

  備。當董事或相關董事委員會的成員未能出席會議,彼等將獲知會有關將予討論的事宜,並有機會在舉行

  會議前向主席發表意見。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而副本將發送予全體董事,以供參考及記錄。

  任何董事所考慮的事項、所達成的決策及所提出的問題均會充分、詳細地記錄於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會

  議記錄內。董事會或董事委員會各次會議的會議記錄草稿會於會議舉行當日後的合理時間內送交董事以獲

  取意見。董事有權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

  於本報告期內,董事會已舉行4次會議,出席情況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年度業績 聘用新董事 中期業績 收購溫州項目

  執行董事

  易小迪先生 ? ? ? ?

  范小冲先生 ? ? ? ?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 ? ? ? ?

  王功權先生△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 ?

  顧雲昌先生 ? ? ?

  黃博愛先生 ? ? ? ?

  王 波先生△ ? ?

  ? 代表出席會議

  * 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獲委任

  73 2015 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報告

  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的標準守則作為其有關董事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本公司已對全體董事

  作出具體查詢,且各董事確認彼自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年報日期一直遵守標準守則。

  董事會授權

  董事會保留對本公司所有主要事項的決策權,包括:批准及監察所有政策事宜、整體策略及預算、內部監

  控及風險管理系統、重大交易(尤其是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交易)、財務資料、委任董事以及其他重大財務

  及營運事宜。董事於履行其職責時可選擇獲取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而本公司亦鼓勵董事向

  本公司高級管理層進行獨立諮詢。

  本集團的日常管理、行政及營運已授予高級管理層負責。授權職能及職責由董事會定期檢討。管理層訂立

  任何重大交易前須取得董事會的批准。

  企業管治職能

  董事會知悉企業管治乃全體董事的共同責任,而授予審核委員會的企業管治職責包括下列各項:

  ? 制定、檢討及推行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 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 檢討及監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規;

  ? 制定、檢討及監察適用於僱員及董事的操守守則及合規手冊(如有);及

  ? 檢討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情況及於企業管治報告內的披露。

  7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目前由三名成員(即易小迪先生(主席)、顧雲昌先生及王波先生)組成,彼等大部分均為獨立非

  執行董事。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下列各項:

  ?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經驗及多樣的觀點與角度方面)並就任

  何為配合本公司的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

  見;

  ? 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

  ? 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董事會不時地為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

  計量目標和達標進度;以及每年在本公司的年報內披露檢討結果。

  提名委員會將按技能、知識、經驗及多樣的觀點與角度等標準對候選人或現任人員進行評估。提名委員會

  的推薦建議隨後將提呈予董事會作出決定。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書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查閱。

  於二零一五年,經提名委員會檢討後,認為董事的委任符合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而且沒需要對該政策進行修

  訂。

  75 2015 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報告

  於本報告期內,提名委員會舉行2次會議,且出席情況如下:

  二零一四年

  年度業績 聘用新董事

  執行董事

  易小迪先生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 ?

  顧雲昌先生 ?

  王 波先生△

  ? 代表出席會議

  * 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即王波先生(主席)、范小冲先生及顧雲昌先生)組成,彼等大部分均為獨立非執行

  董事。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 就本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訂薪酬政

  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以下兩者之一:(i)獲董事會轉授責任釐定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或(ii)向董事會建議

  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

  ? 檢討及批准向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就其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須支付的賠償,以確保該等賠償

  與合約條款一致;若未能與合約條款一致,則賠償亦須公平合理,不致過多;

  ? 檢討及批准因董事行為失當而解僱或罷免有關董事所涉及的賠償安排,以確保該等安排與合約條款

  一致;倘未能與合約條款一致,則有關賠償亦須合理及適當;

  ? 因應董事會所制訂的企業方針及目標,檢討及批准管理層的薪酬;及

  ? 考慮及批准根據購股權計劃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

  7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薪酬委員會亦負責確保概無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參與決定其自身的薪酬,有關薪酬將參

  照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金、須付出的時間及職責以及本集團內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而釐定。薪酬委員會的職

  權範圍書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查閱。

  於本報告期內,薪酬委員會舉行2次會議,且出席情況如下:

  二零一四年

  年度業績 聘用新董事

  執行董事

  范小冲先生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 ?

  顧雲昌先生 ?

  王 波先生△

  ? 代表出席會議

  * 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高級管理層16名成員(其履歷載於本年報第38頁至46頁)的

  薪酬範圍詳情載列如下:

  薪酬範圍(人民幣千元) 人數

  1,000以下 8

  1,000至2,000 7

  2,001至3,000 1

  3,001至4,000 0

  77 2015 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報告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黃博愛先生(主席)、王波先生及顧雲昌先生)組成。審核委員會的主

  要職責包括下列各項:

  ? 處理與本公司外聘核數師的關係;

  ? 審閱本公司的財務資料;

  ? 監管本公司的財務申報制度及內部監控程序;及

  ? 履行本公司的企業管治職能。

  於本報告期內,審核委員會舉行了2次會議,且出席情況如下:

  二零一四年

  年度業績

  二零一五年

  中期業績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勁松先生* ?

  顧雲昌先生 ?

  黃博愛先生 ? ?

  王 波先生△

  ? 代表出席會議

  * 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辭任

  △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獲委任

  審核委員會審閱了財務監控系統、危機管理及內部監控程序,並通過考慮財務申報資源是否充足、員工資

  質及經驗、培訓計劃及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申報職能方面的預算等因素評估了其有效性。審核委員會亦審

  閱了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對企業管治守則所載標準的遵循情況,並考慮重新委任外聘核數師。董事會尚未違

  背審核委員會於外聘核數師選擇、委任、辭任或免任方面作出的任何推薦建議。

  審核委員會的成員亦審閱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業績,以及

  外聘核數師所編製有關會計事項及審核過程中的重大發現的審核報告。本公司為僱員作出恰當安排,讓彼

  等可以保密方式就財務申報、內部監控及其他事宜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提出提問。

  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書可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查閱。

  7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有關財務報表的財務申報責任

  董事深知其就編製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以真實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及本集團事

  務以及本集團業績及現金流量的責任。

  管理層已向董事會提供董事會就本公司財務報表進行知情評估所需的有關說明及資料,而有關說明及資料

  須提呈董事會批准。

  董事並不知悉可能對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疑問的事項或情況的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

  本公司核數師有關彼等對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的申報責任的聲明載於本年報第81頁至第82頁內的獨立核數

  師報告。

  內部監控

  董事會明白,董事會須負責維持充分的內部監控系統以保障股東投資及本集團資產,並負責按年審閱有關

  系統的有效性。

  審核委員會已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根據其職權範圍書對本公司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進行過審閱,且

  認為內部監控系統屬有效及充分。審核委員會將在今後繼續定期對內部監控系統進行檢討。

  核數師薪酬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外聘核數師的年度審核費用預計約為人民幣3.9百萬元。本

  集團於二零一五年度就外聘核數師就年度審核及中期財務報告審閱提供的服務產生費用約人民幣5.4百萬

  元。

  79 2015 年度報告

  企業管治報告

  聯席公司秘書

  為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並確保符合上市規則,本公司已委聘信永方圓企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服務供應

  商)董事及行政總裁魏偉峰博士(「魏博士」)以及本集團首席財務官周志明先生(「周先生」)為本公司聯席公司

  秘書。魏博士與周先生共同負責就企業管治事宜向董事會提供意見及確保董事會遵循的適用政策及程序,

  以及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本公司的主要聯絡人為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周先生。

  魏博士和前聯席公司秘書杜宏偉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辭任)已遵照上市規則第3.29條規定,於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接受不少於15小時的相關專業培訓。

  與股東的溝通及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認為與股東的有效溝通,對改善投資者關係及瞭解本集團業務、表現及策略至關重要。本公司亦明

  白適時及非選擇性披露資料的重要性,有關披露將使股東及投資者得以作出知情投資決定。本公司主要聯

  絡人為本公司首席財務官周先生。

  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為股東提供與董事直接溝通的機會。本公司主席及本公司董事委員會主席將出席股東

  週年大會,解答股東提問。本公司的外聘核數師亦將出席股東週年大會,解答有關審核工作、編製核數師

  報告及其內容、會計政策及核數師獨立性的問題。

  為促進有效的溝通,本公司採納股東通訊政策,旨在建立本公司與其股東的相互關係及溝通,並設有網站

  www.ss100.com.cn。本公司會於該網站刊登有關其業務營運及發展、財務資料、企業管治常規及其他資料

  的最新資料,以供公眾人士參閱。

  8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股東權利

  為保障股東利益及權利,每項事項將以個別決議案方式於股東大會上提呈,包括選舉個別董事。於股東大

  會提呈的所有決議案將根據上市規則以投票方式表決,而表決結果將於各股東大會後適時刊載於本公司網

  站及聯交所網站。

  召集股東特別大會及提呈議案

  股東可根據公司章程第58條於股東大會上提呈議案以供審議。

  在提出請求之日持有本公司實繳股本金(帶有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不少於十分之一的任何一位或

  者多位股東,應始終有權通過向董事會或本公司公司秘書發出書面請求,要求董事會召集股東特別大會,

  以討論前述請求內列明的任何事項;而該次大會應在提出請求後兩(2)個月內舉行。

  有關請求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予本公司董事會或聯席公司秘書,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 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28號

  金鐘匯中心18樓

  電郵: ir@ss100.com.cn

  如果在提出以後21天之內,董事會未能著手召集該次大會,則請求人自己可以同樣方式著手召集,因為董

  事會未能召集而由請求人發生的合理開銷,應由本公司償付給請求人。

  有關如何提名一名人士參選董事的流程可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查閱。

  向董事會查詢

  股東如欲向董事會提出有關本公司的查詢,可將其查詢發送至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

  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18樓(電郵地址:ir@ss100.com.cn)。

  章程文件變動

  公司章程由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採納,並自上市日期起生效。公司章程的副本可於本公司及聯

  交所網站查閱。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直至本年報日期期間內,本公司的章程文件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81 2015 年度報告

  致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股東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審核刊於第83至第196頁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統稱「貴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此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

  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全面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和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會計政策概要及其他

  附註解釋。

  董事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

  真實而公允的綜合財務報表,並負責董事認為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所必需的有關內部監控,以確保有關財務

  報表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

  核數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核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作出意見。我們僅向整體股東報告。除此之外,我們的

  報告書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們概不就本報告書的內容,對任何其他人士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核數準則》進行審核。這些準則要求我們遵守道德規範,並規劃及

  執行審核,以合理確定此等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不存有任何重大錯誤陳述。

  審核涉及執行程式以獲取有關綜合財務報表所載金額及披露資料的審核憑證。所選定的程序取決於核數師

  的判斷,包括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有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在評估該等風險時,核

  數師考慮與該公司編製真實而公允的綜合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核程序,但並非為對

  公司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核亦包括評價董事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的合適性及所作出的會計估計

  的合理性,以及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

  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核憑證是充足和適當地為我們的審核意見提供基礎。

  8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獨立核數師報告

  意見

  我們認為,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真實而公允地反映貴集團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財務狀況及貴集團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業績成果和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

  定妥為編製。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香港中環

  遮打道10號

  太子大廈8樓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綜合全面收益表

  83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幣列示)

  2015 年度報告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入 2 6,418,190 7,103,681

  銷售成本 (5,249,703) (5,598,150)

  毛利 1,168,487 1,505,531

  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11 578,179 387,763

  其他收入 3 246,841 254,888

  銷售費用 (576,032) (372,241)

  行政費用 (404,275) (406,326)

  其他經營費用 (47,486) (57,913)

  經營溢利 965,714 1,311,702

  融資收入 4(a) 86,528 68,946

  融資費用 4(a) (171,212) (144,776)

  應佔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溢利減虧損 121,522 73,797

  除稅前溢利 4 1,002,552 1,309,669

  所得稅 5 (389,593) (499,478)

  年度溢利 612,959 810,191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經除稅和重新分類調整)

  其後可能會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附屬公司財務報表的外匯差額 (2,780) –

  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610,179 810,191

  84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幣列示)

  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綜合全面收益表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以下各方應佔溢利:

  本公司權益股東 600,591 766,543

  非控股權益 12,368 43,648

  年度溢利 612,959 810,191

  以下各方應佔綜合收益總額:

  本公司權益股東 597,811 766,543

  非控股權益 12,368 43,648

  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610,179 810,191

  每股基本和攤薄盈利(人民幣元) 8 0.27 0.41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應付本公司權益股東有關本年度溢利之股息詳情載於附註

  23(b)。

  綜合財務狀況表

  8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幣列示)

  2015 年度報告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及設備 10 784,100 966,940

  投資物業 11 7,964,552 5,946,189

  受限制存款 18 405,019 399,453

  於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 13 536,496 118,423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17 294,300 54,705

  遞延稅項資產 14(b) 730,423 500,725

  非流動資產總額 10,714,890 7,986,435

  流動資產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15 24,541,073 19,795,763

  待售土地開發 16 767,869 752,809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17 5,091,648 3,249,831

  受限制存款 18 698,178 728,461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9 1,325,221 2,557,846

  流動資產總值 32,423,989 27,084,710

  流動負債

  貸款和借款 20 7,577,551 8,003,546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21 6,166,680 6,736,907

  應付合約保留金 161,917 159,115

  銷售按金 22 4,408,362 4,077,342

  稅項 14(a) 1,025,252 925,787

  流動負債總額 19,339,762 19,902,697

  流動資產淨值 13,084,227 7,182,013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23,799,117 15,168,448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8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幣列示)

  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綜合財務狀況表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非流動負債

  貸款和借款 20 12,190,959 6,837,472

  應付合約保留金 216,139 224,009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21 880,943 1,281,930

  遞延稅項負債 14(b) 3,008,661 1,309,009

  非流動負債總額 16,296,702 9,652,420

  資產淨值 7,502,415 5,516,028

  資本和儲備 23

  股本 18,718 15,760

  儲備 6,177,367 4,604,115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總額 6,196,085 4,619,875

  非控股權益 1,306,330 896,153

  權益總額 7,502,415 5,516,028

  董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核准並許可發出。

  易小迪 范小冲

  董事 董事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綜合權益變動表

  87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幣列示)

  2015 年度報告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部分

  匯兌 一般儲備 物業重估

  股本 股份溢價 儲備 基金 儲備 保留溢利 小計 非控股權益 權益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附註 附註 附註 附註 附註

  23(c) 23(d)(i) 23(d)(ii) 23(d)(iii) 23(d)(iv)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的結餘 376 – – 406,601 9,865 1,575,217 1,992,059 759,334 2,751,393

  二零一四年權益變動:

  年度溢利和綜合收益總額 – – – – – 766,543 766,543 43,648 810,191

  收購附屬公司 – – – – – – – 93,171 93,171

  股份分拆及回購 (69) – – – – – (69) – (69)

  首次公開招股 3,949 1,499,317 – – – – 1,503,266 – 1,503,266

  河平貸款轉換 895 357,181 – – – – 358,076 – 358,076

  股份資本化 10,609 (10,609) – – – – – – –

  撥入一般儲備基金 – – – 95,312 – (95,312) – – –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和二零一五年一月

  一日的結餘 15,760 1,845,889 – 501,913 9,865 2,246,448 4,619,875 896,153 5,516,028

  二零一五年權益變動:

  年度溢利 – – – – – 600,591 600,591 12,368 612,959

  其他全面收益 – – (2,780) – – – (2,780) – (2,780)

  綜合收益總額 – – (2,780) – – 600,591 597,811 12,368 610,179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28) – – – – – – – 453,182 453,182

  收購非控股權益 – – – – – – – (50,400) (50,400)

  發行認購股份(附註23(a)(i)) 2,958 1,002,524 – – – – 1,005,482 – 1,005,482

  認購股份發行成本(附註23(a)(i)) – (27,083) – – – – (27,083) – (27,083)

  出售附屬公司 – – – – – – – (4,973) (4,973)

  撥入一般儲備基金 – – – 57,725 – (57,725) – – –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18,718 2,821,330 (2,780) 559,638 9,865 2,789,314 6,196,085 1,306,330 7,502,415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綜合現金流量表

  8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幣列示)

  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經營活動

  除稅前溢利 1,002,552 1,309,669

  調整項目:

  -折舊 4(c) 58,576 47,624

  -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11 (578,179) (387,763)

  -融資費用 163,487 137,758

  -融資收入 4(a) (86,528) (68,946)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3 (78,735) –

  -出售物業及設備淨虧損淨額 4(c) 397 415

  -出售投資物業的收益淨額 3 (264) (9,184)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減值虧損 4(c) 8,675 45,000

  -撇減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4(c) 223,821 109,783

  -收購附屬公司收益 3 (155,064) –

  -重新計量原持有的對被投資方的公允價值 3 – (232,255)

  -應佔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溢利減虧損 (121,522) (73,797)

  437,216 878,304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減少╱(增加) 281,924 (2,516,973)

  待售土地開發增加 (15,060) (72,803)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增加 (696,158) (838,366)

  受限制存款增加 (252,975) (174,893)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及應付合約保留金(減少)╱增加 (1,387,957) 3,740,092

  銷售按金增加╱(減少) 254,672 (1,212,278)

  經營活動所用現金 (1,378,338) (196,917)

  已付所得稅 (225,229) (272,544)

  經營活動所用的現金淨額 (1,603,567) (469,461)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89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幣列示)

  2015 年度報告

  綜合現金流量表

  第90至第196頁的附註屬本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投資活動

  已收融資收入 71,834 59,332

  已收聯營企業股息 – 1,611

  出售附屬公司的現金流入淨額 29,733 –

  出售其他金融資產所得款項 – 45,417

  出售物業及設備所得款項 3,262 2,645

  出售投資物業所得款項 5,153 28,584

  收購附屬公司(已扣除所收購的現金) (410,421) (667,873)

  購入物業及設備款項 (36,070) (22,029)

  購入投資物業款項 (566,154) (29,304)

  購入其他金融資產款項 – (45,417)

  購入聯營企業及一家合營企業的款項 (130,238) (117,312)

  償還來自關聯方的貸款 20 686,514

  給予關聯方貸款 (363,735) (332,309)

  給予第三方貸款 (783,589) –

  投資活動所用的現金淨額 (2,180,205) (390,141)

  融資活動

  貸款和借款所得款項 8,205,355 5,875,967

  償還貸款和借款 (8,519,648) (6,076,737)

  發行股份所得款項(扣除上市費用) 978,399 1,503,197

  發行公司債券和優先票據所得款項 3,444,500 1,280,939

  已付利息 (1,776,508) (1,319,361)

  受限制存款減少 277,692 1,007,104

  來自關聯方的貸款 17,157 198,546

  償還來自關聯方的貸款 (15,830) (268,187)

  收購非控股權益款項 (50,400) –

  融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 2,560,717 2,201,468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減少)╱增加淨額 (1,223,055) 1,341,866

  於一月一日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9 2,557,846 1,216,524

  外匯匯率變動的影響 (9,570) (54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9 1,325,221 2,557,846

  財務報表附註

  9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1 主要會計政策

  (a) 合規聲明

  本財務報表是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所有適用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此統稱包含所

  有適用的個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和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和香港《公司

  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本財務報表同時符合適用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披露規定。以下是本集團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概要。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佈若干新訂和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些準則在本集團和本

  公司當前的會計期間開始生效或可供提早採用。在與本集團有關的範圍內初始應用這些新訂和

  經修訂的準則所引致當前和以往會計期間的任何會計政策變動,已於本財務報表內反映,有關

  資料載列於附註1(c)。

  (b) 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涵蓋本公司和各附屬公司(統稱「本集

  團」),以及本集團所持有各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的權益。

  本綜合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千元為單位列示。人民幣是本公司及實體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進行本集團主要經營活動所採用的本位幣。

  除以下資產與負債是按公允價值入賬(見下文所載的會計政策)外,編製本財務報表時是以歷史

  成本作為計量基準:

  - 投資物業(參閱附註1(i));

  - 劃歸為可供出售證券或買賣證券的金融工具(參閱附註1(g));

  - 衍生金融工具(參閱附註1(h));及

  -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損益的貸款及借款(參閱附註1(p)(ii))。

  9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b) 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續)

  管理層需在編製符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綜合財務資料時作出會對會計政策的應用,以及對

  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的列報金額造成影響的判斷、估計和假設。這些估計和相關假設是根

  據以往經驗和管理層因應當時情況認為合理的多項其他因素作出的,其結果構成了管理層在無

  法依循其他途徑下得知資產與負債的賬面價值時所作出判斷的基礎。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估計

  數額。

  管理層會不斷審閱各項估計和相關假設。如果會計估計的修訂只是影響某一期間,其影響便會

  在該期間內確認;如果修訂對當前和未來期間均有影響,則在作出修訂的期間和未來期間確

  認。

  有關管理層在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時所作出對本財務資料有重大影響的判斷,以及主要的

  估計數額不確定因素的討論內容,載列於附註29。

  (c) 會計政策的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布了下列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些修訂於本集團的本會計期

  間首次生效。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修訂-「僱員福利」-界定福利計劃:僱員供款」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10年至2012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11年至2013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以上變動對本集團編制或呈報當期或以往期間的業績和財務狀況的方式並無重大影響。本集團

  並無採用任何在當前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詮釋。

  9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d) 附屬公司和非控股權益

  附屬公司是指受本集團控制的實體。當本集團承擔或有權從參與實體的業務可變動回報,以及

  有能力透過向實體施加權力而影響該等回報時,則本集團控制該實體。在評估本集團是否擁有

  上述權力時,僅考慮(本集團和其他方所持有的)實質權利。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由控制開始當日至控制終止當日在綜合財務報表中合併計算。集團內部往來

  的結餘、交易和現金流量,以及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的任何未變現溢利,會在編製綜合財務報

  表時全數抵銷。集團內部交易所引致未變現虧損的抵銷方法與未變現收益相同,但抵銷額只限

  於沒有減值證據顯示的部分。

  非控股權益是指並非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的附屬公司權益,另本集團沒有因與這些權益的

  持有人協議任何額外條款而導致本集團整體就這些權益承擔符合金融負債定義的合約義務。就

  每項企業合併而言,本集團可選擇按公允價值或所佔附屬公司可辨別資產淨值計量任何非控股

  權益。

  非控股權益在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的權益項目中,與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的權益分開列示。非控

  股權益所佔本集團業績的權益,會按照本年度損益總額和綜合收益總額在非控股權益與本公司

  權益股東之間進行分配,並在綜合全面收益表中列示。來自非控股權益持有人的貸款和對這

  些持有人的其他合約義務是按負債的性質,根據附註1(p)或(q)在綜合財務狀況表內列為金融負

  債。

  本集團於附屬公司的權益變動,如不會導致喪失控制權,便會按權益交易列賬,並在綜合權益

  項目中調整控股及非控股權益的數額,以反映相對權益的變動,但不會調整商譽,亦不會確認

  損益。

  當本集團喪失於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按出售有關附屬公司的全部權益列賬,由此產生的收益

  或虧損在損益中確認。在喪失控制權日期所保留有關附屬公司的權益,按公允價值確認,此筆

  金額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參閱附註1(g))時當作公允價值,或(如適用)在初始確認於聯營企業

  或合營企業的投資(參閱附註1(e))時當作成本。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所示於附屬公司的投資,是按權益法入賬,但如有關投資被劃歸為持有待售

  (或包括在劃歸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合)的則除外。

  9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e) 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

  聯營企業是指本集團或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但沒有控制或共同控制其管理層的實體;重大

  影響包括參與其財務和經營決策。

  合營企業是一項安排,據此本集團或本公司與其他方協定分享對此項安排的控制權,並享有此

  項安排的資產淨值。

  於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是按權益法記入綜合財務報表,但劃歸為持有待售(或已計入劃

  歸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合)的投資除外。按照權益法,有關投資以成本初始入賬,並就本集團

  於收購日所佔被投資公司可辨別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超過投資成本的數額(如有)作出調整,然

  後就本集團所佔被投資公司資產淨值的收購後變動以及與這些投資有關的任何減值虧損作出調

  整(參閱附註1(f)及(l))。於收購日超過成本的任何數額、本集團年內所佔被投資公司的收購後

  稅後業績和任何減值虧損在綜合全面收益表中確認,而本集團所佔被投資公司的收購後稅後其

  他全面收益項目則在綜合全面收益表中確認。

  當本集團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承擔的虧損額超過其所佔權益時,本集團所佔權益便會減少至

  零,並且不再確認額外虧損;但如本集團須履行法定或推定義務,或代被投資公司作出付款則

  除外。就此而言,本集團所佔權益是以按照權益法計算投資的賬面金額,以及實質上構成本集

  團在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投資淨額一部分的長期權益為準。

  本集團與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之間交易所產生的未變現損益,均按本集團於被投資公司所佔的

  權益比率抵銷;但如有未變現虧損證明已轉讓資產出現減值,則會即時在損益中確認。

  如果於聯營企業的投資變為於合營企業的投資或於合營企業的投資變為於聯營企業的投資,則

  毋須重新計量保留權益。有關投資繼續以權益法核算。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當本集團不再對聯營企業有重大影響力或不再擁有對合營企業的共同控制

  權時,按出售有關被投資公司的全部權益列賬,由此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在損益中確認。在喪失

  重大影響力或共同控制權日期所保留有關前被投資公司的權益,按公允價值確認,此筆金額在

  初始確認金融資產(參閱附註1(g))時當作公允價值。

  9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f) 商譽

  商譽是指(i)超過(ii)的數額:

  (i) 所轉讓代價的公允價值,於被收購方的非控股權益數額及本集團之前於被收購方所持股

  本權益的公允價值合計;

  (ii) 被收購方可辨別資產和負債於收購日計量的的公允價值淨額。

  當(ii)大過於(i)時,超出的數額即時在損益中確認為議價收購的收益。

  商譽是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虧損後列賬。企業合併產生的商譽會分配至預期可透過合併的協同

  效益獲利的每個現金產出單元或現金產出單元組別,並且每年接受減值測試(參閱附註1(l))。

  當年內處置的現金產出單元的任何應佔購入商譽均包括在處置項目的損益內。

  (g) 其他債務和權益證券投資

  本集團和本公司有關債務和權益證券投資(於附屬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除外)的政

  策如下:

  除非確定初始確認債務和權益證券投資的公允價值與其交易價格不同,而該公允價值是以相同

  資產或負債於活躍市場的報價為證或以僅使用可觀察市場資料的估值技術為依據,否則,這些

  投資是以公允價值(即交易價格)初始列賬。除非在下文另有列明,成本包括應佔交易成本。這

  些投資其後按所屬分類以下列方式入賬:

  持作買賣證券的投資劃歸為流動資產。任何應佔交易成本於產生時在損益中確認。本集團會在

  各報告期末重新計量公允價值,由此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均在損益中確認。在損益中確認的

  淨收益或虧損不包括從這些投資賺取的股息或利息,有關股息或利息已按照附註1(v)(vi)和(v)所

  載列的政策確認。

  9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g) 其他債務和權益證券投資(續)

  本集團及╱或本公司有明確的能力和意願持有至到期的有期債務證券,劃歸為「持有至到期證

  券」。持有至到期證券是以攤銷成本減去減值虧損(參閱附註1(l))後入賬。

  不屬以上任何一個分類的證券投資劃歸為可供出售證券。本集團會在各報告期末重新計量公允

  價值,由此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均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並且在權益中的公允價值儲備分

  開累計。例外情況是,當權益證券投資並無相同工具在活躍市場的報列市價,而且不能可靠地

  計量公允價值時,便會以成本減去減值虧損(參閱附註1(l))後在財務狀況表中確認。以實際利

  率法計算得出的權益證券股息收入和債務證券利息收入,會分別按照附註1(v)(vi)和(v)所載列的

  政策在損益中確認。債務證券的攤銷成本變動所產生的匯兌損益也在損益中確認。

  這些投資在終止確認或減值(參閱附註1(l))時,累計收益或虧損會由權益重新分類為損益。本

  集團會在承諾購入╱出售投資或投資到期當日確認╱終止確認有關投資。

  (h)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價值初始確認。本集團會於各報告期末重新計量公允價值,由此產生的收

  益或虧損即時在損益中確認。然而,如屬符合現金流量套期會計條件或用作對境外經營的淨投

  資套期的衍生工具,則所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須依據套期項目的性質確認。

  (i) 投資物業

  投資物業是指為賺取租金收入及╱或為資本增值而擁有的土地及╱或建築物,當中包括就尚未

  確定未來用途持有的土地,以及正在建造或開發以供作日後用作投資物業的物業。

  投資物業按公允價值入賬,但於各報告期末正在建造或開發而且當時無法可靠地確定公允價值

  的投資物業除外。投資物業公允價值的變動,或報廢或處置投資物業所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

  均在損益中確認。投資物業的租金收入是按照附註1(v)(iii)所述方式入賬。

  當一項自用物業變為以公允價值入賬的投資物業時,在轉變用途當日所錄得的任何盈餘(即物

  業的公允價值超出其賬面金額的部分)記入其他全面收益,並在物業重估儲備的權益中分開累

  計。如錄得虧絀,則計入損益。

  9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j) 物業及設備

  物業及設備以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減值虧損(參閱附註1(l))後入賬。

  自建物業項目的成本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拆卸與搬運有關項目的成本和項目所在場地

  清理費的初始估計金額(以適用者為準),以及適當比例的生產間接費用和借貸成本(參閱附註

  1(x))。

  報廢或處置物業及設備項目所產生的損益以處置所得款項淨額與項目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釐

  定,並於報廢或處置日在損益中確認。

  物業及設備項目的折舊是以直線法在以下預計可用期限內沖銷其成本(已扣除估計殘值(如有))

  計算:

  - 酒店物業 30–40年

  - 超市 20–30年

  - 辦公室物業 20–30年

  - 汽車 5–8年

  - 辦公室設備 3–5年

  如果物業及設備項目的組成部分有不同的可用期限,有關項目的成本會按照合理的基準分配至

  各個部分,而且每個部分會分開計提折舊。本集團會每年審閱資產的可用期限和殘值(如有)。

  (k) 經營租賃費用

  如果本集團是以經營租賃獲得資產的使用權,則根據租賃作出的付款會在租賃期所涵蓋的會計

  期間內,以等額在損益中列支;但如有其他基準能更清楚地反映租賃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模式則

  除外。租賃所涉及的激勵措施均在損益中確認為租賃淨付款總額的組成部分。或有租金在其產

  生的會計期間內在損益中列支。

  9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l) 資產減值

  (i) 債務與權益證券投資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

  本集團在各報告期末審閱已按成本或攤銷成本入賬或已劃歸為可供出售證券的債務與權

  益證券投資和其他流動與非流動應收款,以確定是否有客觀的減值證據。減值的客觀跡

  象包括本集團註意到有關以下一宗或多宗損失事件的可觀察數據:

  - 債務人出現重大的財務困難;

  - 違反合約,如拖欠利息或本金付款;

  - 債務人很可能面臨破產或其他財務重組;

  - 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出現對債務人構成負面影響的重大變動;及

  - 於權益工具的投資的公允價值顯著或長期跌至低於成本。

  如有任何這類證據存在,便會釐定減值虧損並按以下方式確認:

  - 於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參閱附註1(e))及附屬公司的投資(參閱附註1(d))而言,計

  量減值虧損的辦法是按附註1(l)(ii)將該項投資的可收回數額與其賬面金額作一比

  較。如果按附註1(l)(ii)用以釐定可收回數額的估計數額出現了正面的變化,有關的

  減值虧損便會轉回。

  - 就以成本列賬的非掛牌權益證券而言,減值虧損是以金融資產的賬面金額與以同

  類金融資產的當時市場回報率折現(如果折現會造成重大的影響)的預計未來現金

  流量之間的差額計量。權益證券的減值虧損不可轉回。

  9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l) 資產減值(續)

  (i) 債務與權益證券投資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續)

  - 就以攤銷成本列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流動應收款,以及其他金融資產而言,如折

  現影響重大,減值虧損是以資產的賬面金額與以其初始實際利率(即在初始確認

  有關資產時計算的實際利率)折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計量。如

  金融資產具備類似的風險特徵,例如類似的逾期情況及並未個別地被評估為減

  值,則有關的評估會合併進行。合併評估減值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是根據

  與該共同組別具有類似信貸風險特徵的資產的過往虧損情況計算。

  如果減值虧損在其後的期間減少,而且客觀上與減值虧損確認後發生的事件有

  關,則應通過損益轉回減值虧損。減值虧損的轉回不應使資產的賬面金額超過其

  在以往年度沒有確認任何減值虧損而應已釐定的數額。

  - 就可供出售證券而言,已在公允價值儲備中確認的累計虧損會重新分類為損益。

  在損益中確認的累計虧損是以購買成本(扣除任何本金償還和攤銷額)與當時公允

  價值之間的差額。並減去以往就該資產在損益中確認的任何減值虧損後計算。

  可供出售權益證券已在損益中確認的減值虧損不會通過損益轉回。這些資產公允

  價值其後的任何增額會直接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

  如果可供出售債務證券公允價值其後的增額客觀上與減值虧損確認後發生的事件

  有關,則應轉回減值虧損。在此情況下轉回的減值虧損均在損益中確認。

  減值虧損會直接沖銷相應的資產,但就以計入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貸款和應收款確

  認的減值虧損而言,其可收回性被視為可疑,但不是可能性極低則除外。在這種情況

  下,呆賬減值虧損會採用準備賬來記錄。當本集團認為收回的可能性極低時,被視為不

  可收回的數額便會直接沖銷貸款和應收款,與該債項有關而在準備賬內持有的任何數額

  也會轉回。其後收回早前計入準備賬的數額會在準備賬轉回。準備賬的其他變動和其後

  收回早前直接沖銷的數額均在損益內確認。

  9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l) 資產減值(續)

  (ii) 其他資產的減值

  本集團在各報告期末審閱內部和外來的信息,以確定以下資產是否出現減值跡象,或是

  以往確認的減值虧損已經不再存在或可能已經減少(商譽除外):

  - 物業、廠房和設備

  - 商譽

  如果出現任何這類跡象,便會估計資產的可收回數額。此外,就商譽而言,不論是否有

  任何減值跡象存在,本集團也會每年估計其可收回數額。

  - 計算可收回數額

  資產的可收回數額是其公允價值減去出售成本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額。在評

  估使用價值時,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會按照能反映當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值和資產特

  定風險的評估的稅前折現率,折現至其現值。如果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入基本上

  並非獨立於其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入,則以能產生獨立現金流入的最小資產類

  別(即現金產出單元)來釐定可收回數額。

  - 確認減值虧損

  當資產或所屬現金產出單元的賬面金額高於其可收回數額時,減值虧損便會在損

  益中確認。分配現金產出單元確認的減值虧損時,首先減少已分配至該現金產出

  單元(或該組單元)的任何商譽的賬面金額,然後按比例減少該單元(或該組單元)

  內其他資產的賬面金額;但資產的賬面值不得減少至低於其個別公允價值減去出

  售成本後所得數額或其使用價值(如能釐定)。

  10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l) 資產減值(續)

  (ii) 其他資產的減值(續)

  - 轉回減值虧損

  就商譽以外的資產而言,如果用以釐定可收回數額的估計數額出現正面的變化,

  有關的減值虧損便會轉回;但商譽的減值虧損不會轉回。

  所轉回的減值虧損以在以往年度沒有確認任何減值虧損的情況下而確定的資產賬

  面金額為限。所轉回的減值虧損在確認轉回的年度內計入損益中。

  (iii) 中期財務報告及減值

  根據上市規則,本集團須按《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財政年度首六

  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本集團在中期末採用與年終相同的準則測試、確認及撥回減值虧

  損(參閱附註1(l)(i)及(ii))。

  商譽及按成本列賬的可供出售權益證券及非掛牌權益證券在中期確認的減值虧損,不可

  在往後期間撥回(即使在與該中期相關的財政年度年終時沒有或只有少數減值虧損需要

  確認的情況下)。故此,如可供出售權益證券的公允價值在同一年度餘下的期間或在任

  何往後的期間有所增加,該增加部分會在其他全面收益確認,而非確認為損益。

  (m) 待售土地開發

  待售土地開發的開發成本包括開發、物料和供應品的總成本、就建築期間有關借貸資金的資本

  化借貸成本以及待售土地開發的其他直接應佔成本。待售土地開發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兩者中

  的較低者列賬。可變現淨值計及按當前市場狀況估計本集團應佔政府當局出售待售土地開發的

  所得款項,減去估計至完工及實現出售以獲取收入所需的成本。

  10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n)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與物業發展活動有關的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是以成本和可變現淨值兩者中

  的較低額入賬。成本和可變現淨值的釐定方法如下:

  - 發展以供出售物業

  發展以供出售物業的成本包含已明確分辨的成本,包括土地的收購成本、累計發展成

  本、材料和供應品、工資和其他直接開支、適當比例的間接費用,以及資本化借貸成本

  (參閱附註1(x))。可變現淨值是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和將於物業出售時產生的

  成本後所得數額。

  - 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就本集團發展的已落成物業而言,成本按未出售物業應佔該發展項目總發展成本的比例

  釐定。可變現淨值是以估計售價減去將於物業出售時產生的成本後所得數額。

  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成本包括所有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使物業處於當前地點和

  狀況的其他成本。

  當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撇減至其可變現淨值,會在撇減的期間確認

  為支出,而轉回任何撇減數額則會在轉回的期間用以扣減已確認的支出。

  (o)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按公允價值初始確認,其後按實際利率法以攤銷成本減去呆賬減值準備

  (參閱附註1(l))後所得數額入賬;但如應收款為提供予關聯方並不設固定還款期的免息貸款或

  其折現影響並不重大則除外。在此情況下,應收款會按成本減去呆賬減值準備後所得數額入

  賬。

  10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p) 貸款和借款

  本集團採用兩個方法計量貸款和借款:

  (i) 貸款和借款按公允價值減去應佔交易成本後初始確認。初始確認後,貸款和借款以攤銷

  成本列賬,而初始確認的數額與贖回價值之間的任何差異,連同任何應付利息和費用,

  均以實際利率法於借款期內在損益中確認。

  (ii) 貸款和借款於初始確認時指定為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 貸款和借款以公允價值為基礎作內部管理、評估和匯報;

  - 該指定可消除和明顯減少可能產生的會計錯配;

  - 貸款和借款包括嵌入一項衍生工具,該衍生工具可大幅改變按原合約規定的現金

  流量;及

  - 嵌入衍生工具可以從金融工具中分離。

  公允價值變動於發生當期計入損益。在出售或回購時,出售所得淨額或付款淨額與賬面

  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損益。

  (q)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按公允價值初始確認。除按附註1(u)(i)計量的財務擔保負債外,應付賬

  款和其他應付款其後按攤銷成本入賬;但如折現影響並不重大,則按成本入賬。

  (r)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存放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和

  高流動性的投資。這些投資可以隨時換算為已知的現金額、價值變動方面的風險不大,並在購

  入後三個月內到期。

  10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s) 僱員福利

  (i) 短期僱員福利和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

  薪金、年度獎金、有薪年假、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和非貨幣福利成本在僱員提供相

  關服務的年度內列支。如果延遲付款或結算會造成重大的影響,則這些數額會以現值列

  賬。

  根據中國相關法規作出的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的供款於產生時在損益中列支。

  (ii) 辭退福利

  辭退福利會在本集團不再能夠撤回所提供的辭退福利或確認涉及辭退福利付款的重組成

  本(以較早者為準)時確認。

  (t) 所得稅

  本年度所得稅包括當期稅項和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的變動。當期稅項和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的

  變動均在損益中確認,但如果是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權益中確認的相關項目,則相關稅款

  分別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權益中確認。

  當期稅項是按本年度應稅所得,根據已執行或在各報告期末實質上已執行的稅率計算的預期應

  付稅項,加上以往年度應付稅項的任何調整。

  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分別由可抵扣和應稅暫時差異產生,暫時差異是指資產與負債在財務報表

  上的賬面金額跟這些資產與負債的計稅基礎的差異。遞延稅項資產也可以由未利用可抵扣虧損

  和未利用稅款抵減產生。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情況外,所有遞延稅項負債和遞延稅項資產(僅限於很可能獲得能利用該

  遞延稅項資產來抵扣的未來應稅溢利)均予以確認。支持確認由可抵扣暫時差異所產生遞延稅

  項資產的未來應稅溢利包括因轉回目前存在的應稅暫時差異而產生的數額;但這些轉回的差異

  必須與同一稅務機關和同一應稅實體有關,並預期在可抵扣暫時差異預計轉回的同一期間或遞

  延稅項資產所產生可抵扣虧損可向後期或向前期結轉的期間內轉回。在決定目前存在的應稅暫

  時差異是否足以支持確認由未利用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所產生的遞延稅項資產時,亦會採用

  同一準則,即差異是否與同一稅務機關和同一應稅實體有關,以及是否預期在能夠使用未利用

  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撥回的同一期間內轉回。

  10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t) 所得稅(續)

  沒有予以確認為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的暫時差異源自以下有限的例外情況:不可在稅務方面獲

  得扣減的商譽;不影響會計或應稅溢利的初始確認的資產或負債(不屬企業合併的一部分);以

  及投資於附屬公司(如屬應稅差異,只限於本集團可以控制轉回的時間,而且在可預見的將來

  不大可能轉回的暫時差異;或如屬可抵扣差異,除非該差異很可能在將來轉回)。

  當投資物業根據附註1(i)所載會計政策以公允價值入賬時,已確認遞延稅額會在報告日按照以

  賬面金額出售該等資產時適用的稅率計量,除非該等物業可予以折舊,而持有該等物業的商業

  模式的目的,是把該等物業絕大部分的經濟利益隨著時間消耗,而非通過出售消耗,否則,在

  所有其他情況下,已確認遞延稅額是按照資產與負債賬面金額的預期實現或結算方式,根據已

  執行或於各報告期末實質上已執行的稅率計量。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均不折現計算。

  本集團會在各報告期末審閱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金額。如果本集團預期不再可能獲得足夠的應

  稅溢利以抵扣相關的稅務利益,該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金額便會調低;但是如果日後有可能獲

  得足夠的應稅溢利,有關減額便會轉回。

  當期和遞延稅項結餘及其變動額會分開列示,並且不予抵銷。當期和遞延稅項資產只會在本公

  司或本集團有法定行使權抵銷,並且符合以下附帶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分別抵銷當期和遞延

  稅項負債:

  - 當期稅項資產與負債:本公司或本集團計劃按淨額基準結算,或同時變現該資產和結算

  該負債;或

  - 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這些資產與負債必須與同一稅務機關就以下其中一項徵收的所得

  稅有關:

  - 同一應稅實體;或

  - 不同的應稅實體。這些實體計劃在日後每個預計有大額遞延稅項負債需要結算或

  大額遞延稅項資產可以收回的期間內,按淨額基準實現當期稅項資產和結算當期

  稅項負債,或同時變現該資產和結算該負債。

  10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u) 已作出財務擔保、準備和或有負債

  (i) 已作出財務擔保

  財務擔保是指那些規定發行人(即擔保人)支付指定款項,以補償受擔保人的受益人(「持

  有人」)因某一特定債務人不能償付到期債務而產生的損失。

  如果本集團作出財務擔保,擔保的公允價值在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中初始確認為遞延

  收入。在作出財務擔保時擔保的公允價值,是參照類似服務在公平交易中所收取的費用

  (如可獲得)而釐定,或參照利率差額作出估計,方法是比較在有擔保的情況下貸方所收

  取的實際利率與假設並無擔保的情況下貸方所應收取的估計利率(如能可靠地估計)。就

  作出擔保而已收或應收的對價而言,對價會按照本集團適用於該類資產的政策確認。如

  果沒有已收或應收對價,即期支出會在任何遞延收入初始確認時於損益中確認。

  初始確認為遞延收入的擔保數額會在擔保期內於損益中攤銷為已作出財務擔保的收入。

  此外,如果(i)擔保的持有人可能根據這項擔保向本集團提出申索,以及(ii)向本集團提出

  的申索數額預期高於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現時就這項擔保入賬的數額(即初始確認的

  數額減去累計攤銷後所得數額),準備便會根據附註1(u)(iii)確認。

  (ii) 透過企業合併承擔的或有負債

  如果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時,透過企業合併承擔的或有負債(即在收購日屬於現有

  負債)會以公允價值初始確認。以公允價值初始確認後,這些或有負債會以初始確認的

  數額減去累計攤銷(如適用)後所得數額和可能根據附註1(u)(iii)釐定的數額兩者中的較高

  額予以確認。如果不能可靠地計量公允價值或在收購日不屬於現有負債,透過企業合併

  承擔的或有負債會根據附註1(u)(iii)披露。

  10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u) 已作出財務擔保、準備和或有負債(續)

  (iii) 其他準備及或有負債

  如果本集團或本公司須就已發生的事件承擔法定或推定義務,因而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

  流出,在可以作出可靠的估計時,本集團或本公司便會就該時間或數額不確定的其他負

  債計提準備。如果貨幣時間值重大,則按預計所需支出的現值計提準備。

  如果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較低,或是無法對有關數額作出可靠的估計,便會將該義務

  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極低則除外。如果本集團的義務須視乎某宗

  或多宗未來事件是否發生才能確定是否存在,亦會披露為或有負債,但經濟利益流出的

  可能性極低則除外。

  (v) 收入確認

  收入是按已收或應收價款的公允價值計量。如果經濟效益可能會流入本集團,而收入和成本

  (如適用)又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收入便會根據下列基準在損益中確認:

  (i) 銷售物業

  銷售持有待售物業所產生的收入在有關物業所有權的重大風險與回報轉移到買方時在損

  益中確認。本集團認為所有權的重大風險和回報是在物業竣工並交付買方時轉移。銷售

  物業收入不包括營業稅,並已扣除任何營業折扣。在確認收入當日前就出售物業收取的

  訂金和分期付款則記入財務狀況表的銷售按金內。

  (ii) 待售土地開發的收入

  待售土地開發的收入在與待售土地開發有關的風險和回報轉移,以及能夠可靠地計量收

  入金額(即完成有關工程和出售土地)時確認。

  (iii) 經營租賃的租金收入

  經營租賃的應收租金收入在租賃期所涵蓋的期間內以等額在損益中確認;但如有其他基

  準能更清楚地反映使用租賃資產所得的利益模式則除外。經營租賃的租金收入不包含營

  業稅。經營租賃協議所涉及的激勵措施均在損益中確認為應收租賃淨付款總額的組成部

  分。或有租金在賺取的會計期間內確認為收入。

  10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v) 收入確認(續)

  (iv) 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

  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是在提供管理服務的期間確認。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不包

  含營業稅。

  (v)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在產生時按實際利率法確認。

  (vi) 股息

  投資的股息收入在股東收取款項的權利確立時確認。

  (w) 外幣換算

  年內的外幣交易按交易日的外幣匯率換算。以外幣為單位的貨幣資產與負債則按各報告期末的

  外幣匯率換算。匯兌盈虧在損益中確認。

  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資產與負債是按交易日的外幣匯率換算。以外幣為單位並以公允

  價值列賬的非貨幣資產與負債按計量公允價值當日的外幣匯率換算。

  境外經營的業績按與交易日的外幣匯率相若的匯率換算為人民幣。財務狀況表項目則按各報告

  期末的收市外幣匯率換算為人民幣。所產生的匯兌差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並在權益中的

  匯兌儲備分開累計。

  當確認處置境外經營所產生的損益時,與該境外經營有關的累計匯兌差額會由權益重新分類為

  損益。

  10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x) 借貸成本

  與收購、建造或生產需要長時間才可以投入擬定用途或銷售的資產直接相關的借貸成本,則予

  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本的一部分。其他借貸成本於產生期間在費用中列支。

  屬於合資格資產成本一部分的借貸成本在資產產生開支、借貸成本產生和使資產投入擬定用途

  或銷售所必須的準備工作進行期間開始資本化。在使合資格資產投入擬定用途或銷售所必須的

  絕大部分準備工作中止或完成時,借貸成本便會暫停或停止資本化。

  (y) 關聯方

  (a) 如屬以下人士,即該人士或該人士的近親是本集團的關聯方: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ii)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力;或

  (iii) 是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

  (b) 如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即企業實體是本集團的關聯方:

  (i) 該實體與本集團隸屬同一集團(即各母公司、附屬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實體彼

  此間有關聯)。

  (ii) 一家實體是另一實體的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或另一實體所屬集團旗下成員公司

  的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

  (iii) 兩家實體是同一第三方的合營企業。

  (iv) 一家實體是第三方實體的合營企業,而另一實體是第三方實體的聯營企業。

  (v) 該實體是為本集團或作為本集團關聯方的任何實體的僱員福利而設的離職後福利

  計劃。

  10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續)

  (y) 關聯方(續)

  (b) 如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即企業實體是本集團的關聯方:(續)

  (vi) 該實體受到上述第(a)項內所認定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上述第(a)(i)項內所認定人士對該實體有重大影響力或是該實體(或該實體母公司)

  的關鍵管理人員。

  (viii) 該實體或其所屬集團的任何成員公司向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提供關鍵管理人員

  服務。

  一名個人的近親是指與有關實體交易並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z) 分部報告

  本集團最高層管理人員定期取得用以對本集團各項業務及經營地域進行資源配置及表現評估的

  財務資料,而經營分部和財務報表所呈示各分部項目的數額會從中確定。

  個別重要的經營分部不會合計列示以供財務報告之用,但如該等經營分部的產品和服務性質、

  生產工序性質、客戶類別或階層、分銷產品或提供服務的方法以至監管環境的本質等經濟特性

  均屬類似,則作別論。不具有個別重要性的經營分部如果符合以上大部分準則,則可以合計列

  示。

  11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 收入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物業和土地開發、物業投資以及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是指銷售物業所得

  款項、投資物業的租金收入以及管理物業和經營酒店的收入(已扣除營業稅),詳情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銷售物業 5,983,945 6,747,117

  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收入 318,829 253,155

  投資物業的租金收入 115,416 103,409

  6,418,190 7,103,681

  3 其他收入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78,735 –

  收購附屬公司收益 155,064 –

  重新計量原持有的對被投資方的投資的公允價值 – 232,255

  罰款收入和政府補助 7,563 11,762

  出售投資物業的收益淨額 264 9,184

  其他 5,215 1,687

  246,841 254,888

  11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4 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

  (a) 融資收入和融資費用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融資收入

  並非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

  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 (71,504) (59,332)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的公允價值

  變動淨額(附註20(b)) (15,024) –

  外匯淨收益 – (9,614)

  (86,528) (68,946)

  融資費用

  並非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

  貸款和借款的利息費用總額 1,805,884 1,315,312

  減:資本化為待售土地開發、發展中

  物業和在建投資物業的利息支出 (i) (1,675,192) (1,208,600)

  130,692 106,712

  河平貸款的公允價值變動淨額 – 30,086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的

  公允價值變動淨額(附註20(b)) – 960

  外匯淨虧損 1,143 –

  銀行手續費和其他 39,377 7,018

  171,212 144,776

  註:

  (i) 借貸成本已按每年5.50%至15.00%的比率資本化(二零一四年:6.15%至15.00%)。

  11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4 除稅前溢利(續)

  (b) 員工成本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界定供款退休計劃供款 31,567 30,924

  薪金、工資和其他福利 411,178 393,666

  442,745 424,590

  (c) 其他項目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折舊 58,576 47,624

  核數師酬金

  -核數服務 8,031 6,516

  -稅項服務 212 520

  出售物業及設備虧損淨額 397 415

  物業的經營租賃費用 18,296 26,163

  應收投資物業租金減直接支出人民幣零元 (115,416) (103,409)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減值虧損 8,675 45,000

  撇減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223,821 109,783

  11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5 綜合全面收益表所示的所得稅

  (a) 綜合全面收益表所示的所得稅為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年度準備

  -中國企業所得稅 202,273 187,908

  -土地增值稅 111,102 177,090

  以前年度對中國企業所得稅撥備不足 10,445 –

  遞延稅項 14(b) 65,773 134,480

  389,593 499,478

  根據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準則和法規,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

  京群島註冊成立)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本公司的國內附屬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5%。

  根據中國土地增值稅法,本集團在中國發展物業以供出售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對增

  值額按30%至60%的累進比率徵收,但若干項目則視乎物業類別,按已售或預售物業的合約

  收入的5%至7%計算土地增值稅。

  11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5 綜合全面收益表所示的所得稅(續)

  (b) 稅項支出和會計溢利按適用稅率計算的對賬: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稅前溢利 1,002,552 1,309,669

  按25%的稅率計算稅前溢利的名義稅項 250,638 327,417

  可扣減中國企業所得稅的土地增值稅

  的稅項影響 (27,776) (44,273)

  未使用且未確認虧損的稅項影響 78,850 54,123

  稅率差別之稅項影響 4,717 8,686

  應佔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溢利減

  虧損的稅項影響 (30,381) (18,449)

  不可扣減支出的稅項影響 54,204 52,948

  非稅收入的稅項影響 (62,206) (58,064)

  以往年度撥備不足 10,445 –

  土地增值稅準備 111,102 177,090

  實際稅項支出 389,593 499,478

  11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6 董事酬金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383(1)條及第2部《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資料)規例》列報的董事酬金如下:

  薪金、津貼 退休

  董事袍金 和實物利益 酌定花紅 計劃供款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015

  主席:

  易小迪先生 – 1,191 528 30 1,749

  執行董事:

  范小冲先生 – 1,142 737 28 1,907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范女士」) – 581 130 – 711

  王功權先生

  (於2015年8月1日獲委任) 82 – – – 82

  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博愛先生 201 – – – 201

  陳勁松先生

  (於2015年8月27日辭任) 128 – – – 128

  顧雲昌先生 201 – – – 201

  王 波先生

  (於2015年8月1日獲委任) 82 – – – 82

  694 2,914 1,395 58 5,061

  11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6 董事酬金(續)

  薪金、津貼 退休

  董事袍金 和實物利益 酌定花紅 計劃供款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014

  主席:

  易小迪先生 – 1,303 730 31 2,064

  執行董事:

  范小冲先生 – 1,238 724 31 1,993

  非執行董事:

  范曉華女士(「范女士」) – 580 141 – 721

  Gagon Joseph Raymond先生

  (於2014年9月10日辭任) – – – – –

  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博愛先生 189 – – – 189

  陳勁松先生 189 – – – 189

  顧雲昌先生 189 – – – 189

  567 3,121 1,595 62 5,345

  11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7 最高酬金人士

  五位酬金最高人士中,其中兩位(二零一四年:兩位)的酬金在附註6中披露。其餘三位酬金最高人士

  (二零一四年:三位)酬金總額列載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薪金和其他酬金 3,774 3,736

  酌定花紅 1,008 1,648

  退休計劃供款 78 130

  4,860 5,514

  三位酬金最高人士(二零一四年:三位)的酬金在以下範圍內:

  2015 2014

  人數 人數

  港幣2,000,001元至港幣2,500,000元 3 3

  11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8 每股盈利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是按照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人民

  幣600,591,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766,543,000元),以及本年度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2,194,791,667股(二零一四年:1,879,023,235股,已就二零一四年進行的股份分拆和資本化發行作

  出調整)計算,方法如下:

  2015 2014

  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月1日已有的發行股數 2,000,000,000 50,000

  配售股份 194,791,667 –

  股份分拆 – 38,950,000

  股份資本化 – 1,347,715,012

  首次公開招股 – 401,369,863

  河平貸款轉換 – 90,938,360

  12月31日加權平均股數 2,194,791,667 1,879,023,235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潛在攤薄股份,因此每股基本和攤薄盈

  利並無分別。

  9 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產品和服務(可劃分為物業發展(包含多用途商務綜合體和複合性社區)、投資物業以及物業

  管理及酒店經營)管理業務。本集團已呈述下列四個報告分部,方式與就資源配置和績效評估向本集

  團最高層行政管理人員作內部報告資料的方式一致。

  (a) 多用途商務綜合體分部開發和銷售商業綜合大樓;

  (b) 複合性社區分部開發和銷售住宅物業和開發土地;

  (c) 投資物業分部租賃辦公室和商業處所;及

  (d) 物業管理及酒店經營分部提供物業管理和酒店住宿服務。

  11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本集團沒有合併經營分部,以組成上述報告分部。

  (a) 分部業績、資產和負債

  本集團高層行政管理人員按下列基準監察各個報告分部應佔的業績、資產和負債,以便評估分

  部績效及進行分部間資源配置:

  分部資產和負債包括所有非流動資產和負債與流動資產和負債,但不包括未分配的總部和公司

  資產和負債。

  分配至報告分部的收入和支出,是以這些分部所產生的收入和這些分部所產生的費用或屬於這

  些分部的資產所產生的折舊而定。總部和公司支出不會分配至個別分部。

  分部溢利是指個別分部產生的除稅後溢利。

  分部之間的銷售定價是按照就外部人士的相若訂單收取的價格釐定。

  管理層獲提供分部資料,包括收入、銷售成本、投資物業估值收益、經營費用淨額、融資收

  入、融資費用、所得稅、折舊、增置的投資物業與物業及設備以及貸款和借款等。

  12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a) 分部業績、資產和負債(續)

  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資源配置和分部績效評估向本

  集團最高層行政管理人員提供有關本集團報告分部的資料載於下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多用途 物業管理及

  商務綜合體 複合性社區 投資物業 酒店經營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報告分部收入 549,942 5,434,003 115,416 359,482 6,458,843

  銷售成本 (457,892) (4,557,250) – (283,145) (5,298,287)

  報告分部毛利 92,050 876,753 115,416 76,337 1,160,556

  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 – 578,179 – 578,179

  經營費用淨額 (143,538) (770,646) (12,540) (53,036) (979,760)

  融資收入 22,185 12,330 12 2,289 36,816

  融資費用 (50,576) (6,327) (1,219) (32,879) (91,001)

  報告分部除稅前

  (虧損)╱溢利 (79,879) 112,110 679,848 (7,289) 704,790

  所得稅 (3,356) (211,666) (141,636) (18) (356,676)

  報告分部(虧損)╱溢利 (83,235) (99,556) 538,212 (7,307) 348,114

  折舊 4,856 7,557 194 44,681 57,288

  增置投資物業與物業

  及設備 1,930 8,547 504,937 18,798 534,212

  12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a) 分部業績、資產和負債(續)

  於2015年12月31日

  多用途 物業管理及

  商務綜合體 複合性社區 投資物業 酒店經營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貸款和借款 3,607,798 13,140,305 19,799 – 16,767,902

  報告分部資產 9,117,447 23,337,855 8,339,808 579,454 41,374,564

  報告分部負債 9,585,967 22,296,462 376,171 220,456 32,479,056

  12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a) 分部業績、資產和負債(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多用途 物業管理及

  商務綜合體 複合性社區 投資物業 酒店經營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報告分部收入 1,286,500 5,460,617 103,409 284,964 7,135,490

  銷售成本 (979,592) (4,479,364) – (228,652) (5,687,608)

  報告分部毛利 306,908 981,253 103,409 56,312 1,447,882

  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 – 387,763 – 387,763

  經營費用淨額 (127,722) (495,385) (36,121) (28,395) (687,623)

  融資收入 11,462 6,068 14 148 17,692

  融資費用 (12,632) (29,380) (2,084) (8,037) (52,133)

  報告分部除稅前溢利 178,016 462,556 452,981 20,028 1,113,581

  所得稅 (110,409) (208,821) (116,338) (64) (435,632)

  報告分部溢利 67,607 253,735 336,643 19,964 677,949

  折舊 4,552 8,036 289 34,233 47,110

  增置投資物業與物業

  及設備 5,790 10,959 52,559 13,116 82,424

  12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a) 分部業績、資產和負債(續)

  於2014年12月31日

  多用途 物業管理及

  商務綜合體 複合性社區 投資物業 酒店經營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貸款和借款 3,480,634 7,768,099 19,799 – 11,268,532

  報告分部資產 10,198,705 18,450,544 6,063,823 854,093 35,567,165

  報告分部負債 11,021,238 16,116,164 372,632 497,062 28,007,096

  (b) 報告分部收入、溢利或虧損、資產和負債的對賬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入

  報告分部收入 6,458,843 7,135,490

  抵銷集團內部收入 (40,653) (31,809)

  合併收入 6,418,190 7,103,681

  溢利

  報告分部溢利 348,114 677,949

  抵銷集團內部虧損 15,359 15,828

  未分配總部和公司收入 249,486 116,414

  合併溢利 612,959 810,191

  貸款和借款

  報告分部貸款和借款 16,767,902 11,268,532

  未分配總部和公司貸款和借款 3,000,608 3,572,486

  合併貸款和借款 19,768,510 14,841,018

  12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9 分部報告(續)

  (b) 報告分部收入、溢利或虧損、資產和負債的對賬(續)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資產

  報告分部資產 41,374,564 35,567,165

  抵銷集團內部結餘 (7,866,703) (8,938,161)

  未分配總部和公司資產 9,631,018 8,442,141

  合併資產總值 43,138,879 35,071,145

  負債

  報告分部負債 32,479,056 28,007,096

  抵銷集團內部結餘 (8,375,781) (8,845,972)

  未分配總部和公司負債 11,533,189 10,393,993

  合併負債總額 35,636,464 29,555,117

  (c) 地區資料

  本集團經營業務主要位於中國境內,因此並無呈報地區分部報告。

  12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0 物業及設備

  酒店物業 超市 辦公室物業 汽車 辦公室設備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成本:

  於2014年1月1日 636,507 – 164,484 37,777 57,682 896,450

  轉自發展中物業和持作

  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 145,700 – – – 145,700

  轉自投資物業(附註11) 68,130 – – – – 68,130

  收購附屬公司 – – – 888 1,229 2,117

  增置 12,718 – 3,713 8,542 13,359 38,332

  處置 – – (1,291) (4,351) (1,682) (7,324)

  於2014年12月31日 717,355 145,700 166,906 42,856 70,588 1,143,405

  於2015年1月1日 717,355 145,700 166,906 42,856 70,588 1,143,405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28) – – – 3,075 2,974 6,049

  增置 1,112 10,931 1,490 4,491 14,137 32,161

  轉至投資物業(附註11) (68,130) (97,224) – – – (165,354)

  處置 (9) – (1,938) (2,592) (3,524) (8,063)

  於2015年12月31日 650,328 59,407 166,458 47,830 84,175 1,008,198

  12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0 物業及設備(續)

  酒店物業 超市 辦公室物業 汽車 辦公室設備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累計折舊:

  於2014年1月1日 40,239 – 32,391 23,667 36,808 133,105

  年度折舊 26,782 – 6,282 6,238 8,322 47,624

  處置時撥回 – – (125) (2,867) (1,272) (4,264)

  於2014年12月31日 67,021 – 38,548 27,038 43,858 176,465

  於2015年1月1日 67,021 – 38,548 27,038 43,858 176,465

  年度折舊 32,383 4,911 6,218 5,656 9,408 58,576

  轉至投資物業(附註11) (3,056) (3,483) – – – (6,539)

  處置時撥回 (8) – (11) (1,776) (2,609) (4,404)

  於2015年12月31日 96,340 1,428 44,755 30,918 50,657 224,098

  賬面淨值:

  於2014年12月31日 650,334 145,700 128,358 15,818 26,730 966,940

  於2015年12月31日 553,988 57,979 121,703 16,912 33,518 784,100

  (a) 物業賬面淨值分析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在中國以中期租賃持有酒店物業、超市及辦公室物業的

  賬面淨值總額為人民幣733,67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924,392,000元)。

  (b) 本集團的部分酒店物業已作為貸款和借款的抵押,詳情載列於附註20(h)。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尚未為部分辦公室和酒店物業取得房產證,其賬面總值

  為人民幣43,462,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171,981,000元)。董事認為,本集團有權合法佔

  用或使用這些物業。

  12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1 投資物業

  在建物業 已落成物業 總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2014年1月1日 124,400 4,268,172 4,392,572

  增置 50,992 – 50,992

  轉自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250,760 171,681 422,441

  收購附屬公司 779,951 – 779,951

  撥入已落成物業 (432,549) 432,549 –

  年度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120,152 267,611 387,763

  處置 – (19,400) (19,400)

  撥入物業及設備(附註10) – (68,130) (68,130)

  於2014年12月31日 893,706 5,052,483 5,946,189

  於2015年1月1日 893,706 5,052,483 5,946,189

  增置 504,817 – 504,817

  轉自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

  已落成物業 453,205 – 453,205

  轉自物業及設備(附註10) – 158,815 158,815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28) 531,036 – 531,036

  撥入已落成物業 (843,300) 843,300 –

  年度投資物業估值收益 412,967 165,212 578,179

  處置 – (4,889) (4,889)

  出售一家附屬公司(附註28) (202,800) – (202,800)

  於2015年12月31日 1,749,631 6,214,921 7,964,552

  12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1 投資物業(續)

  (a) 物業的公允價值計量

  (i) 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呈列本集團於各報告期末按經常基準所計量的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該等物業已歸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所界定的三個公允價值層級。本集團參照

  以下估值方法所採用的輸入值的可觀察程度和重要性,從而釐定公允價值計量數值所應

  歸屬的層級:

  ? 第一層級估值:只使用第一層級輸入值(即相同資產或負債於計量日期在活躍市

  場的未經調整報價)來計量公允價值

  ? 第二層級估值:使用第二層級輸入值(即未達第一層級的可觀察輸入值),並捨棄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來計量公允價值。不可觀察輸入值是指欠缺市場資料的輸入

  值

  ? 第三層級估值:採用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來計量公允價值

  於2015年

  12月31日的

  公允價值

  於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分類

  第1層級 第2層級 第3層級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按經常基準所計量的公允價值

  投資物業:

  -商業-中國內地 7,964,552 – – 7,964,552

  於2014年

  12月31日的

  公允價值

  於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分類

  第1層級 第2層級 第3層級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按經常基準所計量的公允價值

  投資物業:

  -商業-中國內地 5,946,189 – – 5,946,189

  12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1 投資物業(續)

  (a) 物業的公允價值計量(續)

  (i) 公允價值層級(續)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第一與第二層級之間並無出現任何公允價

  值轉移,亦無任何公允價值轉入第三層級或自第三層級轉出(二零一四年:無)。本集團

  的政策是在公允價值層級之間出現轉移的報告期完結時確認有關變動。

  本集團的所有已落成投資物業和在建投資物業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進行重估。

  估值工作由香港一家獨立、專業的合資格估值師-國富浩華(香港)諮詢評估公司(「國富

  浩華」)進行,該測量師行近期在重估物業的所在地點和類別均積累了相關的經驗。本集

  團的財務管理人和財務總監已與測量師討論在各中期和年度報告日進行估值的假設和結

  果。

  (ii) 第三層級公允價值計量的資料

  估值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的輸入值 範圍 加權平均

  已落成投資物業 直接比較法及 市場單位銷售價格 5,680–69,900 25,030

  (人民幣元╱平方米) (2014:5,380–67,000) (2014:24,981)

  收入資本化法 資本化率 3.50%–7.00% 5.60%

  (2014:3.50%–7.00%) (2014:5.61%)

  市場每月租值 11–206 119

  (人民幣元╱平方米) (2014:12–204) (2014:120)

  在建投資物業 直接比較法 市場單位銷售價格 13,420–25,354 21,078

  (人民幣元╱平方米) (2014:12,025–52,260) (2014:19,418)

  已落成投資物業公允價值採用公開市值為基準,參考有關市場的可比較銷售交易,並在

  適當情況下使用收入資本化法考慮公平市場估值。公允價值計量與市場每月租值、市場

  單位銷售價格存在正相關性,與資本化率存在負相關性。

  13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1 投資物業(續)

  (a) 物業的公允價值計量(續)

  (ii) 第三層級公允價值計量的資料(續)

  在建投資物業乃以物業將按照相關開發計劃發展及完成為基準進行估值。國富浩華對在

  建物業的公允價值的評估,是採用了市場上常用的直接比較法,即首先評估「假設物業

  已落成時」的市場價值,然後適當地扣減將會產生的建造成本、專家費用、於評估日的

  利息付款和發展商溢利等。公允價值計量與市場單位銷售價格存在正相關性。

  出售投資物業的溢利╱(虧損)及投資物業公允價值的變動,在綜合全面收益表的「其他

  收入」和「投資物業的估值收益」內列報。

  (b) 在中國以中期租賃持有投資物業。

  (c) 本集團的部分投資物業已作為貸款和借款的抵押,詳情載列於附註20(h)。

  (d)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尚未取得部分已落成投資物業的房產證或土地證,這些

  物業的賬面總值為人民幣1,892,347,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616,683,000元)。董事認為,

  本集團有權合法佔用或使用這些物業。

  (e)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賬面價值為人民幣43,882,000(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42,419,000元)的已落成投資物業作為一關聯方取得銀行融資的抵押,詳情載列於附註27(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賬面價值為人民幣65,805,000(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63,611,000元)的已落成投資物業作為本集團某第三方公司取得銀行融資的抵押。抵押期為三

  年。

  (f)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128,30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678,200,000元)的投資物業需等到二零二一年五月才可以銷售。

  13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享有淨資產權益份額 4,770,883 3,984,216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主要附屬公司(本公司有權支配的私營公

  司)的權益,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1 Sunmode Limited

  新進有限公司(「新進」)

  英屬維爾京群島 50,000美元 100% – 投資控股

  2 Guangxi Vantone Real Estate Co., Ltd.

  廣西萬通房地產有限公司

  (「廣西萬通」)**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192,525,900元

  – 100% 物業開發

  3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陽光壹佰集團」)*

  中國北京 人民幣

  300,000,000元

  – 100% 投資控股

  4 Beijing Century Chengjing Investment

  Co., Ltd.北京世紀程景投資有限公司

  (「北京世紀」)*

  中國北京 人民幣

  10,000,000元

  – 100% 投資控股

  5 Beijing Sunshine 100 Assets Operation

  Co., Ltd. 北京陽光壹佰資產經營

  有限公司 (「北京資產經營」)*

  中國北京 人民幣

  10,000,000元

  – 100% 投資控股

  6 Beijing Sunshine 100 Property Services

  Co., Ltd. 北京陽光壹佰物業服務

  有限公司 (「北京物業服務」)*

  中國北京 人民幣

  3,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13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7 Chongqing Rambo Family Hotel Property

  Services Co., Ltd.

  重慶蘭博世家酒店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重慶蘭博世家酒店」)*

  中國重慶 人民幣

  6,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8 Chongqing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重慶陽光壹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重

  慶陽光壹佰」)*

  中國重慶 人民幣

  10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ii)、

  (v)、(viii)

  9 Gold Leader (Qing Yuan) Properties

  Limited 金倫(清遠)置業有限公司

  (「金倫(清遠)」)*

  中國廣東 港幣

  32,896,742元

  – 55% 物業開發

  10 Qing Yuan Delun Properties Limited

  清遠德倫置業有限公司(「清遠德倫」)*

  中國廣東 港幣

  39,355,556元

  – 55% 物業開發

  11 Qing Yuan Liantou Properties Limited 清

  遠聯投置業有限公司

  (「清遠聯投置業」)*

  中國廣東 港幣

  136,000,000元

  – 55% 物業開發

  12 Qingyuan Weitai Properties Ltd.

  清遠威泰置業有限公司

  (「清遠威泰」)*

  中國廣東 港幣

  30,720,145元

  – 55% 物業開發

  13 Rich Hope (QY) Properties Ltd.

  威康(清遠)置業有限公司

  (「威康(清遠)」)*

  中國廣東 港幣

  41,746,692元

  – 55% 物業開發

  13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14 Guilin Pingle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 Ltd.

  桂林平樂陽光壹佰置業有限公司

  (「桂林平樂」)*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50,000,000元

  – 75% 物業及

  土地開發

  15 Guangxi Lijin Hotel Management Co.,

  Ltd. 廣西儷錦酒店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廣西儷錦」)*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50,000,000元

  – 75% 酒店管理

  16 Liuzhou Lisheng Hotel Management Co.,

  Ltd. 柳州麗笙酒店

  有限公司(「柳州麗笙」)*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2,000,000元

  – 75% 酒店管理

  17 Liuzhou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o.,

  Ltd.柳州陽光壹佰置業

  有限公司(「柳州陽光壹佰」)*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50,000,000元

  – 75% 物業開發

  18 Nanning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o.,

  Ltd.南寧陽光壹佰置業

  有限公司(「南寧陽光壹佰」)*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50,000,000元

  – 51% 投資控股

  19 Nanning Zhuangy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南寧壯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南寧壯業」)*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20,000,000元

  – 26% 物業開發

  註(iii)

  20 Hubei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湖北陽光一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湖北陽光一百」)*

  中國湖北 人民幣

  385,628,1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iv)、

  (viii)

  13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21 Wuhan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o.,

  Ltd. 武漢陽光壹佰置業有限公司

  (「武漢陽光壹佰」)*

  中國湖北 人民幣

  5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ii)

  22 Sunshine 100 Property Development

  Co., Ltd. 陽光壹佰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陽光壹佰物業」)*

  中國湖南 人民幣

  50,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23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Hunan)

  Development Co., Ltd.

  陽光壹佰(湖南)置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陽光壹佰」)*

  中國湖南 人民幣

  105,88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vii)、

  (viii)

  24 Wuxi Suyuan Real Estate Co., Ltd.

  無錫蘇源置業有限公司(「無錫蘇源」)*

  中國江蘇 人民幣

  10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viii)

  25 Liaoning Yingda Weihua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遼寧鷹達衛華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鷹達衛華」)*

  中國遼寧 人民幣

  150,000,000元

  – 51% 物業開發

  註(viii)

  26 Shenyang Sunshine 100 Assets

  Operation Co., Ltd. 瀋陽陽光壹佰資

  產經營有限公司(「瀋陽資產經營」)*

  中國遼寧 人民幣

  1,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27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Liaoning) Co.,

  Ltd. 陽光一百置業(遼寧)有限

  公司 (「遼寧陽光一百」)*

  中國遼寧 79,000,000美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viii)

  28 Dongying Shengxing Real Estate Co.,

  Ltd.東營勝興置業有限公司

  (「東營勝興」)*

  中國山東 人民幣

  8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13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29 Weifang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o., Ltd. 濰坊陽光壹佰置業有限

  公司(「濰坊陽光壹佰」)*

  中國山東 人民幣

  200,000,000元

  – 100% 物業及

  土地開發

  30 Yantai Yindu Real Estate Co., Ltd.

  煙臺銀都置業有限公司

  (「煙臺銀都」)*

  中國山東 人民幣

  15,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31 Yantai Sunshine 100 Commercial

  Development Co., Ltd.

  煙臺陽光壹佰商業發展有限公司

  (「煙臺商業發展」)*

  中國山東 人民幣

  5,000,000元

  – 100% 物業投資

  32 Yantai Sunshine 100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s Co., Ltd.

  煙臺陽光壹佰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煙臺陽光壹佰物業管理服務」)*

  中國山東 人民幣

  5,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33 Yantai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煙臺陽光

  壹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煙臺陽光壹佰」)*

  中國山東 人民幣

  5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vi)、

  (viii)

  34 Chengdu Xin Sheng Yua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成都鑫勝源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都鑫勝源」)*

  中國四川 人民幣

  2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35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hengdu)

  Co., Ltd. 陽光壹佰置業(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陽光壹佰」)*

  中國四川 人民幣

  200,000,000元

  – 100% 物業及

  土地開發

  36 Tianjin Lande 100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 Ltd. 天津蘭德壹佰

  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天津蘭德」)*

  中國天津 人民幣

  20,000,000元

  – 51% 投資控股

  13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37 Tianjin Meidinghui Commerci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天津美鼎惠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美鼎惠」)*

  中國天津 人民幣

  12,000,000元

  – 86% 物業投資

  38 Tianjin Sentai 100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 Ltd. 天津森泰壹佰

  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森泰壹佰」)*

  中國天津 人民幣

  70,000,000元

  – 52% 物業開發

  39 Tianjin Sunshine 100 Property Services

  Co., Ltd. 天津陽光壹佰物業服務

  有限公司(「天津陽光壹佰物業服務」)*

  中國天津 人民幣

  6,000,000元

  – 100% 物業管理

  40 Tianjin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天津陽光壹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天津陽光壹佰」)*

  中國天津 人民幣

  78,000,000元

  – 86% 物業開發

  41 Tianjin Wanyi Real Estate Asset

  Operation Co., Ltd.

  天津萬怡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

  (「天津萬怡」)*

  中國天津 人民幣

  500,000元

  – 100% 物業銷售的

  代理服務

  42 Chang Jia International Limited

  長佳國際有限公司(「長佳」)

  英屬維爾京群島 1美元 – 55% 投資控股

  註(xiii)

  43 Jinan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濟南陽光壹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濟南陽光壹佰」)*

  中國山東 人民幣

  100,000,000元

  – 49% 物業開發

  註(xiii)

  44 Chengdu Sheng Teng Xiang

  Construction and Decoration Co., Ltd.

  成都盛騰翔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盛騰翔」)*

  中國四川 人民幣

  2,000,000元

  – 100% 裝飾及設計

  13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45 Jinan Wanyi Properties Management

  Co., Ltd. 濟南萬怡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濟南萬怡」)*

  中國山東 人民幣

  6,000,000元

  – 49% 物業管理

  46 Liuzhou Sunshine Xinqiannia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柳州陽光新千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柳州新千年」)*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5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註(viii)

  47 Guangxi Jingqi Investment Co., Ltd

  廣西景祺投資有限公司(「廣西景祺」)*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100,000,000元

  – 100% 投資控股

  註(viii)

  48 Guilin Sunshine 100 Real Estate Co., Ltd

  桂林陽光壹佰置業有限公司

  (「桂林陽光壹佰」)*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30,000,000元

  – 100% 物業開發

  49 Wuxi Jintao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 Ltd. 無錫金濤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無錫金濤」)*

  中國江蘇 人民幣

  150,000,000元

  – 80% 物業開發

  50 Linzhou Liyi Hotel Management Co., Ltd

  柳州麗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柳州麗怡」)*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民幣

  1,000,000元

  – 75% 酒店管理

  51 Yantai Sunshine Shengtong Investment

  Co., Ltd. 煙臺陽光盛通投資

  有限公司(「煙臺盛通」)*

  中國山東 人民幣

  20,000,000元

  – 100% 投資控股

  52 Riverside Investment Ltd. (「河平」) 毛里求斯 107,175,935美元 – 100% 投資控股

  13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公司名稱(註(i)) 註冊成立地點

  已發行和

  實收資本

  應佔股本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53 Lijiang Snow Mountain Investment

  Co., Ltd. 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麗江雪山」)*

  中國雲南 人民幣

  261,500,000元

  – 51% 物業開發註

  (viii)、(ix)

  54 Wenzhou Center Plaza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 Ltd. 溫州中心大廈

  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溫州中心」)*

  中國浙江 人民幣

  204,080,000元

  – 51% 物業開發註

  (x)、(xiii)

  55 Wenzhou Shihe Ecological Town

  Development Co., Ltd. 溫州世和

  生態城開發有限公司(「溫州世和」)*

  中國浙江 人民幣

  110,000,000元

  – 51% 物業開發

  註(xi)

  56 Chongqing Himalayan Hotel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重慶

  喜馬拉雅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重慶喜馬拉雅」)*

  中國重慶 – – 100% 物業管理

  57 Wenzhou Himalayan Hotel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 溫州喜馬拉雅酒

  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溫州喜馬拉雅」)*

  中國浙江 – – 100% 物業管理

  58 Chongqing Sunshine 100 Hotel

  Management Co., Ltd.

  重慶陽光壹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慶陽光壹佰酒店管理」)*

  中國重慶 – – 100% 酒店管理

  59 Weifang Liyi Hotel Management

  Co., Ltd.濰坊麗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濰坊麗怡酒店管理」)*

  中國山東 人民幣

  1,000,000元

  – 100% 酒店管理

  60 Sunshine 100 Resort Development

  Co., Ltd. (「Sunshine 100 Resort」)

  塞班島 1,000,000美元 – 51% 物業開發

  註(xii)

  61 Guangxi Rongyue Consulting Service

  Co., Ltd. 廣西榮悅諮詢服務

  有限公司(「廣西榮悅」)**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 100,000美元 – 100% 諮詢服務

  13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 該公司是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該公司是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合營企業。

  註:

  (i) 除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及香港成立的附屬公司,這些實體只有中文法定名稱,英文譯名僅供參考。

  (ii) 本集團與這些實體的部分或全部第三方權益股東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以收購這些權益股東所持的部分或全部股本權益。股

  權轉讓協議內的收購代價為固定數額。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即使法定轉讓程序仍未完成,由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日期起,這些

  權益股東不再擁有分佔這些實體的溢利或虧損的權利。由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日期起,向這些權益股東收購的權益已作為本集

  團擁有的權益處理。

  (iii) 由本集團持有51%權益的南寧陽光壹佰持有南寧壯業的51%權益。因此,本集團通過控制南寧陽光壹佰來控制南寧壯業,但

  本集團僅間接擁有南寧壯業的26%股本權益。

  (iv) 二零一一年四月,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成都陽光壹佰和湖北陽光一百與四川信託有限公司(「四川信託」)訂立一項合作發展協

  議、一項股權轉讓協議、一項注資協議及一項股權回購協議(統稱「四川信託湖北項目協議」)。根據四川信託湖北項目協議,

  四川信託向成都陽光壹佰收購湖北陽光一百18%股權,作價為人民幣40,000,000元,並隨後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分別注入實收

  資本人民幣132,000,000元及資本儲備人民幣112,600,000元。注資後,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和四川信託分別持有湖北陽光一百

  股權51%和49%。根據四川信託湖北項目協議,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將於二零一三年向四川信託收購湖北陽光一百49%股權,

  作價為人民幣369,620,000元。二零一二年十月,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湖北陽光一百與天津農墾宏益聯投資有限公司(「天津農

  墾」)訂立了一項合作協議,據此,天津農墾發放計息貸款人民幣500,000,000元,年利率為12%,並通過額外注入資本人民幣

  100,000,000元向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收購湖北陽光一百8.85%股權。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於二零一八年償付天津農墾的貸款後,

  將以代價人民幣100,000,000元回購湖北陽光一百8.85%股權。於二零一三年六月,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向四川信託回購湖北陽

  光一百49%的股權。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及天津農墾分別持有湖北陽光一百91.15%及8.85%股

  權。天津農墾僅有權就給予本集團的融資借款獲取固定利率的利息收入。因此,現金代價和已注入資本實質上作為一項有抵

  押的融資安排,屬於向本集團發放的貸款,而非湖北陽光一百的股權,在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為金融負債。本集團保持對湖

  北陽光一百的控制權,並在有關年度內將其作為本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入賬。

  (v) 二零一五年二月,陽光壹佰集團與深圳前海東方創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和深圳東方藏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東方」)訂立了一項股權轉讓協議及一項投資框架協議(統稱「重慶信託協議」)。二零一五年二月,根據重慶信託協議,深圳

  東方指定由北京東方卓昶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東方卓昶」)收購重慶陽光壹佰的49%權益,作價為人民幣49,000,000

  元,並有權於到期日(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以相同價格向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售回重慶陽光壹佰的49%權益。東方卓昶同意在

  重慶陽光壹佰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會議上與陽光壹佰集團共同投票,以令陽光壹佰集團有權控制重慶陽光壹佰的相關活動。基

  於上文所述事實,上述整體安排實質上屬於東方卓昶有抵押的融資安排,而重慶陽光壹佰49%股權實質上作為這項融資的抵

  押。因此,現金代價人民幣49,000,000元屬於向本集團發放的貸款,而非重慶陽光壹佰49%股權,在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為

  金融負債。本集團保持對重慶陽光壹佰的控制權,並將其作為本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入賬。

  14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註:(續)

  (vi) 二零一三年三月,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北京陽光之星、煙臺陽光壹佰與杭州工商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工商信託」)簽訂了

  一項投資合作協議、一項股權轉讓協議及一項股權回購協議(統稱「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杭州工商信託成立了一個信

  託(「第一信託」),為本集團籌措資金人民幣400,000,000元(「煙臺向杭州工商信託貸款」)。二零一五年五月,陽光壹佰置業集

  團、北京陽光之星及煙臺陽光壹佰與杭州工商信託訂立了經修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經修訂的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和經修訂的合作協議的詳情載於附註20(b)。

  根據合作協議的內容,上述整體安排實質上屬於杭州工商信託有抵押的融資安排,而煙臺陽光壹佰30%股權實質上作為這項

  融資的抵押。本集團保持對煙臺陽光壹佰的控制權,並將其作為本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入賬。

  (vii)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和湖南陽光壹佰與天津農墾訂立了一份合作協議,據此天津農墾提供人民幣5億元的貸

  款,年利率為12%,並通過額外注資人民幣1億元向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收購湖南陽光壹佰的15%股權。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將

  在二零一八年償還天津農墾的貸款後,以人民幣1億元向天津農墾回購湖南陽光壹佰的15%股權。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陽光壹佰置業集團和天津農墾分別持有湖南陽光壹佰的85%和15%股權。天津農墾僅有權就授予本集團的貸款獲得按固

  定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因此,現金對價和注資在本質上屬於有抵押的融資安排,被視為授予本集團的貸款,而非於湖南陽

  光壹佰的權益,在綜合財務報表確認為金融負債。本集團繼續維持於湖南陽光壹佰的控制權,並於本年度作為本集團全資附

  屬公司入賬。

  (viii) 本集團已就收到部分信託公司的貸款,向部分信託公司作抵押或轉讓本集團在這些實體的股本權益。

  雖然本集團已向信託公司抵押這些實體的股本權益,或向信託公司轉讓這些實體的股本權益,但是本集團仍然按照《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對這些實體進行合併入賬,因為本集團承擔或有權從參與實體的業務而獲得可變回報,以及

  有能力透過其指示實體相關活動的權利而影響該等回報,詳情如下:

  ? 湖南陽光壹佰、無錫蘇源、湖北陽光一百、遼寧陽光一百、鷹達衛華、柳州新千年及廣西景祺

  雖然本集團已將其這些實體的股本權益抵押予信託公司,但信託公司未有(i)任何股東大會代表(ii)任何董事會會議代

  表,或(iii)行使任何否決權。因此,本集團的權利(包括指示這些實體活動的權利)並未因這類抵押而受到影響。

  ? 湖北陽光一百、重慶陽光壹佰、麗江雪山及煙臺陽光壹佰

  本集團已將其在這些實體的股本權益轉讓給信託公司。此外,信託公司在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會議上擁有投票權,且部

  分決議須經信託公司批准。雖然信託公司擁有這些權利,但本集團仍有權指示這些實體的相關活動,因為本集團擁有

  (i)實質性的潛在表決權,例如購回信託公司所持股本權益的認購權,或(ii)向信託公司取得承諾書,確保信託公司會按

  照本集團所作決定進行投票的權利。

  對於上述全部實體,本集團就所持這些實體的權益獲得的回報因實體業績而變動。此外,本集團亦有分享這些實體的剩餘權

  益。相反,信託公司獲取固定且在信託融資協議中預定的回報。

  14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註:(續)

  (ix)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本集團與李亞鵬先生、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中書」)及興業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興業

  資管」)訂立了一項購股協議,分別向李亞鵬先生及北京中書收購麗江雪山的14.02%和36.98%股權,股權收購對價合計人民

  幣193,800,000元。麗江雪山在雲南省麗江市開發藝蓮坊項目。完成收購後,本集團持有麗江雪山的51%股權。

  根據麗江雪山變更後的公司章程,麗江雪山部分財務及經營決策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上需要得到興業資管的同意才可以

  生效。本集團已獲得興業資管發出的承諾函確認,興業資管在投票時會採取與本集團一致的立場。因此,本集團能夠單方面

  主導麗江雪山的業務政策和管理,擁有決策權,取得多數權益,並承擔麗江雪山的實質經營風險。麗江雪山在本年度成為本

  集團的附屬公司。

  (x)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本集團與四川中行昊園投資有限公司、劉傑及張兵訂立了注資協議,向溫州中心注資人民幣

  104,080,000元。完成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擁有溫州中心的51%股權。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本集團能夠單方面主導溫州中

  心的業務政策和管理,擁有決策權,收取利益,並承擔溫州中心的實質經營風險。此後,溫州中心作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入

  賬。

  (xi)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本集團與重慶世和同晟投資有限公司、劉傑及張兵訂立了注資協議,向溫州世和注資人民幣

  104,080,000元。完成注資後,陽光壹佰集團擁有溫州世和的51%股權。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本集團能夠單方面主導溫州

  世和的業務政策和管理,擁有決策權,收取利益,並承擔溫州世和的實質經營風險。此後,溫州世和作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

  入賬。

  (xii)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本集團與中燃投資有限公司(「中燃」)及韋發控股有限公司(「韋發」,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訂立了購股

  協議,分別以348,726美元及1,268,095美元向中燃及韋發收購Sunshine 100 Resort的11%及40%股權。Sunshine 100 Resort在

  塞班島從事物業開發。完成收購後,本集團擁有Sunshine 100 Resort的51%股權。

  (xiii) 下表詳列了濟南陽光壹佰、長佳及溫州中心的相關資料。下表載列的財務資料概要為公司間抵銷前的金額。

  濟南陽光壹佰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非控股權益百分比 51% 51%

  流動資產 2,584,498 2,343,999

  非流動資產 1,077,065 945,032

  流動負債 (2,045,414) (1,619,345)

  非流動負債 (913,847) (972,494)

  淨資產 702,302 697,192

  非控股權益的賬面金額 358,174 355,568

  14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註:(續)

  (xiii) (續)

  濟南陽光壹佰(續)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入 436,607 1,052,591

  本年溢利 5,110 71,439

  綜合收益總額 5,110 71,439

  非控股權益股東應佔溢利 2,606 36,434

  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343,402 (116,681)

  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133) (393)

  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215,245) 82,053

  長佳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非控股權益百分比 45% 45%

  流動資產 1,945,667 1,826,999

  非流動資產 176,536 36,809

  流動負債 (1,484,293) (1,315,539)

  非流動負債 (300,000) (248,824)

  淨資產 337,910 299,445

  非控股權益的賬面金額 152,059 134,750

  收入 676,621 654,835

  本年溢利╱(虧損) 38,465 (693)

  綜合收益總額 38,465 (693)

  非控股權益股東應佔溢利╱(虧損) 17,309 (312)

  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91,874 (19,421)

  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141,935) 109,312

  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35,687 (163,502)

  14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2 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續)

  註:(續)

  (xiii) (續)

  溫州中心

  2015

  人民幣千元

  非控股權益百分比 49%

  流動資產 2,915,344

  非流動資產 505,205

  流動負債 (2,096,099)

  非流動負債 (874,242)

  淨資產 450,208

  非控股權益的賬面金額 220,602

  2015年9月1日

  至12月31日

  人民幣千元

  收入 –

  本期間虧損 (20,297)

  綜合收益總額 (20,297)

  非控股權益股東應佔虧損 (9,946)

  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11,284

  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1,521)

  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51,045

  14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3 於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佔資產凈值 536,496 118,423

  下表只載列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的聯營企業(均為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未上市企業實體,其並無市場報

  價)的詳情:

  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地點 實收資本詳情

  由附屬公司

  持有所有權

  權益比率 主要業務

  人民幣千元

  1 Chongqing Yuneng Wanyi Real EstateCo., Ltd.

  (「Chongqing Yuneng Wanyi」)重慶渝能萬怡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渝能萬怡」)

  中國重慶 80,000 30% 物業開發

  註(i)

  2 Beijing Yinxin Guanghua Real EstateDevelopment

  Co., Ltd. (「Beijing Yinxin」)北京銀信光華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北京銀信」)

  中國北京 66,660 49% 物業投資

  註(ii)

  註:

  (i) 重慶渝能萬怡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收購重慶渝能萬怡30%股本權益。重慶渝能萬怡主要從事重慶城市廣場項目

  開發。重慶渝能萬怡是一家重慶的地產開發商,能夠令本集團透過地方認知在該市場發展業務。

  (ii) 北京銀信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收購北京銀信的49%股權。北京銀信主要從事北京陽壹佰國際公寓項目的出

  租業務。北京銀信是北京的地產開發商,能夠讓本集團在北京市場獲得競爭優勢及發展業務。

  上述所有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均以權益法在綜合財務報表中列賬。

  14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3 於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續)

  下表載列主要聯營企業的財務資料概要(經就任何會計政策差異加以調整)及其與綜合財務報表內賬

  面金額的對賬:

  重慶渝能萬怡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流動資產 359,544 438,653

  非流動資產 294,965 286,404

  流動負債 (272,763) (315,379)

  非流動負債 (193,766) (191,641)

  淨資產 187,980 218,037

  與本集團所持聯營企業權益的對賬

  聯營企業資產淨值總額 187,980 218,037

  本集團的實際權益 30% 30%

  本集團應佔聯營企業的資產淨值 56,394 65,411

  收入 77,430 123,367

  持續經營虧損 (30,057) (6,053)

  綜合收益總額 (30,057) (6,053)

  14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3 於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續)

  北京銀信

  2015

  人民幣千元

  流動資產 144,674

  非流動資產 927,026

  流動負債 (100,168)

  非流動負債 (225,350)

  淨資產 746,182

  與本集團所持聯營企業權益的對賬

  聯營企業資產淨值總額 746,182

  本集團的實際權益 49%

  本集團應佔聯營企業的資產淨值 365,629

  2015年4月10日

  至12月31日

  人民幣千元

  收入 19,803

  持續經營溢利 281,284

  綜合收益總額 281,284

  14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3 於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續)

  個別而言並不重大的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整體資料: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個別而言並不重大的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在

  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總賬面金額 114,473 53,012

  本集團應佔該等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總額

  持續經營(虧損)╱溢利 (7,290) 75,614

  綜合收益總額 (7,290) 75,614

  14 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示的所得稅

  (a) 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示的本期稅項為: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付中國企業所得稅 669,018 531,214

  應付土地增值稅 356,234 394,573

  1,025,252 925,787

  14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4 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示的所得稅(續)

  (b) 已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

  (i) 已在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負債)的組成部分和在本年度的變動如下:

  稅項虧損

  待售土地

  開發、發展中

  物業和持作

  銷售用途的

  已落成物業 投資物業 物業及設備 總額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2014年1月1日 59,221 282,010 (752,756) (10,117) (421,642)

  收購附屬公司 – (178,636) (73,552) 26 (252,162)

  在損益計入╱(列支) 5(a) 7,964 (46,893) (96,063) 512 (134,480)

  於2014年12月31日 67,185 56,481 (922,371) (9,579) (808,284)

  於2015年1月1日 67,185 56,481 (922,371) (9,579) (808,284)

  收購附屬公司 28 96,836 (1,386,688) (114,329) – (1,404,181)

  在損益計入╱(列支) 5(a) 38,088 34,513 (138,565) 191 (65,773)

  於2015年12月31日 202,109 (1,295,694) (1,175,265) (9,388) (2,278,238)

  14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4 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示的所得稅(續)

  (b) 已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續)

  (ii) 與綜合財務狀況表的對賬: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在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 730,423 500,725

  在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的遞延稅項負債 (3,008,661) (1,309,009)

  (2,278,238) (808,284)

  (c) 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

  根據附註1(t)所載列的會計政策,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未就部分附屬公

  司為數人民幣947,171,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655,140,000元)的累計稅項虧損確認遞

  延稅項資產,因為相關附屬公司獲得未來應稅溢利以抵扣虧損的機會不大。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這些稅項虧損中,人民幣43,193,000元、人民幣93,640,000元、人民幣

  303,165,000元、人民幣193,040,000元及人民幣314,133,000元將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二零

  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屆滿。

  (d) 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負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本公司的中國附屬公司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

  日起錄得的溢利向其外資控股公司派發股息的,須按10%繳納預扣稅。在須繳納預扣稅的

  股息中,應就已經宣派的股息確認預扣稅撥備,就在可見的將來宣派的股息確認遞延稅項負

  債。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中國附屬公司的未分派溢利有關的暫時差異為人民幣

  4,888,523,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4,326,846,000元)。由於本公司能夠控制這些附屬公司

  的股息政策,並已決定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後獲得的溢利很可能不會在可見的將來分派,

  故尚未就分派這些保留溢利而應付的稅項確認人民幣488,852,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432,685,000元)的遞延稅項負債。

  15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5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發展中物業 17,295,305 12,789,665

  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7,245,768 7,006,098

  24,541,073 19,795,763

  (a) 租賃土地(包括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的賬面值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中國境內

  -長期租賃 4,018,193 5,165,226

  -中期租賃 3,370,078 2,732,253

  7,388,271 7,897,479

  (b) 預期在超過一年以上的期間收回的發展中物業的數額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發展中物業 11,790,516 7,237,441

  所有其他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預計可於一年內收回。

  15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5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續)

  (c) 發展中物業及及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確認為銷售成本並計入損益的數額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已售物業成本 4,713,751 5,253,883

  發展中物業及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撇減 223,821 109,783

  4,937,572 5,363,666

  (d) 本集團的部分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已作為貸款和借款的抵押,詳情載列於

  附註20(h)。

  16 待售土地開發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待售土地開發 767,869 752,809

  待售土地開發主要是指本集團土地開發項目的土地開發成本。雖然本集團並未擁有土地所有權或土

  地使用權,但本集團已獲權就該等項目中的土地基礎設施開展準備工作。地方政府出售地塊時,本

  集團有權取得地方當局出售土地的部分款項。

  待售土地開發預期在正常工作週期內(超過十二個月)完成。

  按照附註1(v)(ii)所載的會計政策,待售土地開發所得的相關收入應按照政府向第三方出售相關土地的

  時間予以確認。

  15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7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收賬款(已扣除壞賬準備人民幣零元) (a) 1,153,190 1,167,910

  預付第三方款項 2,282,067 903,869

  應收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款項 (b) 404,849 20

  其他應收款 193,813 157,709

  4,033,919 2,229,508

  減:減值虧損 (c) 8,675 45,000

  貸款和應收款 (d) 4,025,244 2,184,508

  按金和預付款 1,360,704 1,120,028

  5,385,948 3,304,536

  減:應收賬款中的非即期部分 16,661 54,705

  其他應收款中的非即期部分 277,639 –

  小計 294,300 54,705

  5,091,648 3,249,831

  15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7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續)

  (a) 賬齡分析

  於到期日之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即期 369,931 352,936

  逾期1至6個月 34,161 196,525

  逾期6個月至1年 28,214 12,793

  逾期1年以上 720,884 605,656

  逾期金額 783,259 814,974

  1,153,190 1,167,910

  本集團的信貸政策載列於附註26(a)。

  15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7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續)

  (b) 應收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款項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收以下各方款項

  -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 (i) 403,349 –

  -一家聯營企業 (ii) 1,500 20

  404,849 20

  (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362,235,000元的餘額為授予一家合營企業重慶嘉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的貸款,年利率為13%,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41,114,000元的餘額為授予一家聯營企業溫州中信昊園投資有限公司的貸

  款,年利率為12%,該筆貸款無抵押,將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到期。

  (i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1,50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20,000元)的餘額為授予關聯方的貸

  款,有關貸款免息、無抵押,且無固定還款期。

  (c) 貸款和應收款減值

  貸款和應收款的減值虧損會採用準備賬來記錄,如果本集團認為收回的可能性極低,則會將減

  值虧損的數額直接沖銷貸款和應收款(參閱附註1(l)(i))。

  15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7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續)

  (d) 未減值的貸款和應收款

  並未被個別或整體視為減值的貸款和應收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沒有逾期或減值 3,201,805 1,369,534

  逾期1至6個月 44,161 196,525

  逾期6個月至1年 28,214 12,793

  逾期1年以上 751,064 605,656

  逾期金額 823,439 814,974

  4,025,244 2,184,508

  未逾期或減值的應收款與最近均沒有拖欠記錄的客戶和債務人有關。

  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逾期但未減值的應收款主要包括來自成都成華

  政府的待售土地開發收入人民幣581,089,000元。根據本集團與成都成華政府訂立的一系列協

  議,本集團有權收取人民幣581,089,000元,成都成華政府已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向本集團

  發出通知確認該金額。考慮到此應收款項賬齡較長,本集團於二零一五年一月狀告成都成華政

  府要求其償還人民幣581,089,000元的款項及賠償金人民幣15,000,000元。已於二零一五年六

  月十七日開庭一審。一審結束後法庭要求本集團與成都成華政府進一步磋商清償應收款事宜。

  截至本報告日,本集團仍在與成都成華政府進行磋商。

  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於收到的律師對此訴訟勝訴可能性的回函,本

  集團董事認為,應收成都成華政府人民幣581,089,000元的款項不需計提減值準備,且成都成

  華政府並無財政困難歸還此款項。

  15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7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續)

  (d) 未減值的貸款和應收款(續)

  因此,管理層相信本集團無須就這些結餘計提減值準備,而相關結餘仍被視為可以全數收回。

  與出售物業有關的已逾期但未減值的剩餘應收款主要是關於眾多與本集團有良好業務往來的獨

  立客戶的應收款。管理層認為,根據以往經驗,由於信貸質素並沒有重大改變,而有關餘款仍

  被視為可以全數收回,因此毋須就有關餘款計提任何減值準備。已逾期但未減值的餘款中,本

  集團持有物業單位的所有權作為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172,583,000元(二零

  一四年:人民幣233,885,000元)的應收賬款結餘的抵押品。

  18 受限制存款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作以下用途的非流動受限制存款:

  -按揭貸款擔保 (i) 83,283 72,700

  -拆遷費用擔保 (ii) 21,442 21,696

  -貸款及借款擔保 20(h) 39,511 139,043

  -預售所得款項相關的受限制現金 (v) 260,783 166,014

  405,019 399,453

  作以下用途的流動受限制存款:

  -按揭貸款擔保 (i) 94,968 75,492

  -應付票據擔保 (iv) 91,000 197,000

  -貸款及借款擔保 20(h) 217,840 396,000

  -建造費用擔保 (iii) 63,640 7,014

  -預售所得款項相關的受限制現金 (v) 230,730 52,955

  698,178 728,461

  1,103,197 1,127,914

  15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18 受限制存款(續)

  上述受限制存款受到以下限制:

  (i) 本集團已就提供予本集團物業單位買方的按揭貸款,與部分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訂立協議。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根據這些協定以人民幣178,251,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

  幣148,192,000元)的受限制銀行存款,作為分期償還按揭貸款的抵押品。倘若按揭人無法支付

  每月按揭分期款項,有關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動用最多達未償還按揭分期款項的抵押存款。

  假如存款結餘不足,則可要求本集團償還尚欠餘額。當物業業權已抵押予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

  機構,或買方已經償還有關按揭貸款時,可解除這筆擔保存款。

  (i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以人民幣21,442,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21,696,000元)的受限制銀行存款,作為應付原來居民拆遷費用的不可撤銷擔保。倘若本集團

  無法支付有關的拆遷費用,政府可動用最多達未償還拆遷費用的抵押存款。假如存款結餘不

  足,則可要求本集團償還尚欠餘額。

  (ii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一項政府規定,本集團在銀行和地方政府存入了為數人民

  幣63,64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7,014,000元)的受限制銀行存款,作為應付承建商建造

  費用的不可撤銷擔保。倘若本集團無法支付有關的建造費用,有關銀行或政府可動用相關的存

  款以抵償欠款。假如存款結餘不足,則可要求本集團償還尚欠餘額。

  (iv)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以人民幣91,00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197,000,000元)的四個月至五個月受限制銀行存款,作為償還應付票據的抵押品。倘若本集團

  無法支付應付票據,有關銀行可動用最多達未償還應付票據的抵押存款。假如存款結餘不足,

  則可要求本集團償還尚欠餘額。

  (v)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有關政府法規,本集團部分項目公司須將預售所得款項為

  數人民幣491,513,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218,969,000元)存於指定銀行戶口,作為相關

  物業的建造費用擔保存款。這筆存款僅可用於購買建築材料,以及在獲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當

  局與有關銀行的批准後支付建造費用。這項擔保存款將按照相關預售物業的完成階段予以解

  除。

  15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19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庫存現金 805 808

  銀行存款 1,324,416 2,557,038

  1,325,221 2,557,846

  20 貸款和借款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以攤銷成本計算的貸款和借款:

  -長期 12,563,180 12,329,792

  -短期 2,292,927 1,193,468

  -優先票據 (a) 1,370,087 1,279,513

  -公司債券 (c) 3,519,095 –

  19,745,289 14,802,77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損益的貸款: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 (b) 23,221 38,245

  23,221 38,245

  19,768,510 14,841,018

  15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a) 優先票據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及十二月十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別發行總額為

  115,000,000美元及100,000,000美元的優先票據(「優先票據」)。優先票據的年利率為

  12.75%,將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到期。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優先票據分別由本公司以及新進、河平、基亞分別在毛里求

  斯、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註冊的四家附屬公司提供擔保。有關擔保責任將在本公司全面

  和最終付清優先票據的款項時解除。

  優先票據要求本集團須履行對本集團債務及若干交易的限制的契諾。本集團定期監控對這些契

  諾的遵守情況。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違反任何與優先票據有關

  的契諾。

  (b)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

  附註 人民幣千元

  於2014年1月1日 37,285

  計入損益的公允價值調整 4(a) 960

  於2014年12月31日 38,245

  於2015年1月1日 38,245

  計入損益的公允價值調整 4(a) (15,024)

  於2015年12月31日 23,221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向本集團提供了以下兩組貸款:

  (a) 杭州工商信託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和六月分別向煙臺陽光壹佰提供為數人民幣

  185,000,000元及為數人民幣200,000,000元的貸款。該筆貸款的年利率為14.60%,分

  別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到期。

  (b) 本集團向杭州工商信託轉讓於煙臺陽光壹佰的30%持股(「煙臺陽光壹佰的30%股權」),

  作價人民幣15,000,000元。

  16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b)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續)

  根據合作協定,本集團與杭州工商信託達成以下協定,詳情如下:

  (a) 煙臺陽光壹佰或本集團有權提早由第13個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385,000,000元另

  加結欠利息。

  (b) 本集團擁有一項認購期權,可在首年以可變價款購入煙臺陽光壹佰的20%股權,詳情如

  下:

  - 如果本集團行使認購期權,並根據還款時間表分期償還本金,直到合作協定所訂

  明的到期日,價款將為人民幣10,000,000元加上15%年回報率的金額;

  - 如果該項認購期權獲提早行使及有關本金獲提早償還,價款將為人民幣

  10,000,000元加上18%年回報率的金額。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本集團已行使認購期權,並已根據還款時間表分期償還本金,直到

  合作協定所訂明的到期日。

  (c) 本集團擁有以可變價款購入煙臺陽光壹佰的10%股權的義務,詳情如下:

  - 如果於到期日有關本金已獲償還,價款將為(i)煙臺陽光壹佰於各報告期末的公允

  價值(如該公允價值高於人民幣5,000,000元加上20%年回報率的金額但低於人民

  幣400,000,000元加上18%年回報率的金額並扣除已償還的貸款和利息以及回購

  煙臺陽光壹佰的20%股權的價款),或(ii)人民幣5,000,000元加上20%年回報率的

  金額(如煙臺陽光壹佰的公允價值低於人民幣5,000,000元加上20%年回報率的金

  額),或(iii)人民幣400,000,000元加上18%年回報率的金額並扣除已償還的貸款和

  利息(如該公允價值高於人民幣400,000,000元加上18%年回報率的金額並扣除已

  償還的貸款和利息以及回購煙臺陽光壹佰的20%股權的價款);

  - 如果有關本金提前償還,回購煙臺陽光壹佰的40%股權的價款將為人民幣

  5,000,000元。

  16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b)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續)

  根據經修訂的合作協議,本集團與杭州工商信託達成以下協定:

  (a) 為數人民幣185,000,000元的貸款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到期;及

  (b) 為數人民幣115,000,000元及人民幣85,000,000元的貸款將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

  日及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到期。

  根據經修訂的合作協議,本集團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償還貸款並以人民幣23,221,000元的價款回

  購煙臺陽光壹佰的30%股權,因而確認收益人民幣15,024,000元(參閱附註4(a))。

  (c) 公司債券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及十月,廣西萬通分三批發行了共計人民幣3,500,000,000元的公司債券,

  詳情如下:

  - 以面值發行為數人民幣1,000,000,000元的四年期公司債券,票面年利率為7.85%,實

  際年利率為8.09%;

  - 以面值發行為數人民幣1,000,000,000元的五年期公司債券,票面年利率為7.95%,實

  際年利率為8.11%;及

  - 以面值發行為數人民幣1,500,000,000元的三年期公司債券,票面年利率為7.99%,實

  際年利率為8.36%,由本公司作出擔保。

  16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d) 本集團的長期貸款和借款包括: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貸款: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 23,221 38,245

  以攤銷成本計算的貸款和借款:

  銀行貸款

  -有抵押 4,806,785 4,738,305

  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有抵押 7,506,395 7,079,544

  第三方貸款

  -無抵押 250,000 511,943

  優先票據 1,370,087 1,279,513

  公司債券 3,519,095 –

  小計 17,452,362 13,609,305

  減:長期貸款和借款的即期部分:

  杭州工商信託貸款 23,221 –

  銀行貸款 2,144,000 2,645,050

  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2,867,403 4,095,028

  第三方貸款 250,000 70,000

  小計 5,284,624 6,810,078

  12,190,959 6,837,472

  16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e) 本集團的短期貸款和借款包括: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以攤銷成本計算的貸款和借款:

  銀行貸款

  -有抵押 860,006 562,650

  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有抵押 68,800 13,000

  聯營企業貸款

  -無抵押 (i) 420,577 20,817

  第三方貸款

  -有抵押 290,001 585,001

  -無抵押 653,543 12,000

  小計 2,292,927 1,193,468

  長期貸款和借款的即期部分 5,284,624 6,810,078

  7,577,551 8,003,546

  (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餘額為重慶渝能萬怡授予的貸款人民幣20,817,000元,年利率為10%,該筆貸款

  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到期;以及由溫州中信昊園投資有限公司授予的貸款人民幣399,760,000元,年利率為

  12%,無固定還款期。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餘額為重慶渝能萬怡授予的貸款人民幣20,817,000元,年利率為10%,該筆貸款

  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到期。

  16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f) 本集團的貸款和借款(按攤銷成本)的實際年利率如下:

  2015 2014

  長期

  銀行貸款 5.50%–15.00% 6.15%–10.46%

  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8.00%–14.60% 7.12%–15.00%

  第三方貸款 6.15% 6.15%–8.03%

  優先票據 12.75% 12.75%

  公司債券 8.09%–8.36% –

  短期

  銀行貸款 2.00%–10.60% 3.00%–10.00%

  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12.50% 12.50%

  關聯方貸款 12.00% 12.00%

  第三方貸款 11.00%–13.50% 6.15%–15.00%

  16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g) 本集團的貸款和借款還款期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年內或接獲通知時 7,577,551 8,003,546

  1年後但2年內 6,037,852 3,574,957

  2年後但5年內 5,860,107 2,784,515

  5年後 293,000 478,000

  12,190,959 6,837,472

  19,768,510 14,841,018

  (h) 於各報告期末,下列項目作為本集團獲實體或個人擔保的部分所得貸款和借款的抵押:

  2015 2014

  (i)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物業及設備 10(b) 572,466 510,117

  投資物業 11(c) 2,662,932 1,965,333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

  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15(d) 9,021,977 6,258,269

  受限制存款 18 257,351 535,043

  12,514,726 9,268,762

  16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0 貸款和借款(續)

  (h) 於各報告期末,下列項目作為本集團獲實體或個人擔保的部分所得貸款和借款的抵押:(續)

  (i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5,766,363,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5,322,741,000元)的貸款和借款,是以本公司及本集團旗下17家附屬公司新進、河平、

  基亞投資有限公司、湖北陽光一百、鷹達衛華、湖南陽光壹佰、濰坊陽光壹佰、煙臺陽

  光壹佰、廣西景祺、柳州新千年、遼寧陽光一佰、東營勝興、麗江雪山、葳駿有限公

  司、長佳、溫州中心及重慶陽光壹佰的股份作抵押。

  (ii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數人民幣60,000,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400,000,000元)的貸款,由本集團主席易小迪先生及其夫人許雲霞女士擔保。

  (i) 本集團違約未償還的貸款和借款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重慶渝能萬怡貸款

  -應付本金 20,817 20,817

  -應付利息 6,837 4,725

  27,654 25,542

  由於本集團正與關聯方磋商進行若干交易,因此重慶渝能萬怡貸款尚未結清。本集團將一併清

  繳該筆貸款和上述交易款項。

  16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1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付賬款 (a) 4,616,295 5,141,767

  預收第三方款項 (b) 1,362,291 912,714

  應付收購價款 211,799 306,870

  應付關聯方款項 (c) 84,828 4,783

  其他應付款 (d) 683,001 430,086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6,958,214 6,796,220

  預收款項 37,354 1,144,739

  其他應付稅項 52,055 77,878

  7,047,623 8,018,837

  減:應付賬款的非即期部分 880,943 1,177,106

  其他應付款的非即期部分 (e) – 104,824

  880,943 1,281,930

  6,166,680 6,736,907

  16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1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續)

  註:

  (a) 應付賬款基於到期日的賬齡分析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年內或接獲通知時到期 3,735,352 3,964,661

  1年後但2年內到期 737,141 1,011,783

  2年後但5年內到期 143,802 165,323

  4,616,295 5,141,767

  (b) 預收第三方款項

  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餘額為預收第三方的款項,該等款項為免息、無抵押,且無固定還款期,惟一

  筆為數人民幣517,500,000元的預收第三方款項除外,該筆款項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

  (c) 應付關聯方款項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付以下各方款項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i) 30,094 58

  -聯營企業 (ii) 54,734 4,725

  84,828 4,783

  (i)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餘額為受范女士控制的廣西萬通製藥有限公司授予的貸款人民幣28,709,000元,年

  利率為14%,該筆貸款既無抵押,亦無固定還款期,而預收關聯方款項人民幣1,385,000元為免息、無抵押,且無固

  定還款期。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預收關聯方款項為免息、無抵押,且無固定還款期。

  (ii) 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餘額為應付聯營企業的利息。

  (d) 其他應付款主要為應付利息、已收建造商按金和應付薪金。

  (e) 其他應付款的非即期部分為收購附屬公司的應付價款,該等款項將於二零一六年到期,已計入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即期部分。

  16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2 銷售按金

  銷售按金是指尚未根據本集團的收入確認政策確認為收入的已收銷售物業單位所得款項。

  23 資本、儲備及股息

  (a) 權益組成部分的變動

  本集團合併權益的每個組成部分的期初與期末結餘的對賬,載列於綜合權益變動表。本公司個

  別權益組成部分在年初及年末的變動詳情,載列如下:

  本公司:

  股本 股份溢價 累計溢利 總額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2014年1月1日的結餘 376 – 1,991,683 1,992,059

  2014年權益變動:

  本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 – 766,543 766,543

  股份分拆及回購 (69) – – (69)

  首次公開招股 3,949 1,499,317 – 1,503,266

  河平貸款轉換 895 357,181 – 358,076

  股份資本化 10,609 (10,609) – –

  於2014年12月31日及

  2015年1月1日的結餘 15,760 1,845,889 2,758,226 4,619,875

  2015年權益變動:

  本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 – 597,811 597,811

  發行認購股份 (i) 2,958 1,002,524 – 1,005,482

  認購股份發行成本 (i) – (27,083) – (27,083)

  於2015年12月31日的結餘 18,718 2,821,330 3,356,037 6,196,085

  附註:

  (i) 發行認購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配售375,000,000股股份,每股價格為港幣3.4元,收到款項淨額為

  港幣12.4億元(約人民幣9.78億元)。

  17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3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b) 股息

  (i) 本年度應付本集團權益股東的股息

  2015

  人民幣千元

  於報告期末後建議分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幣5.89分

  (2014年:每股普通股人民幣零元) 139,910

  於報告期末後建議分派的末期股息尚未於報告期末確認為負債。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沒有宣派任何中期股息。

  (ii) 本公司沒有就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任何股息。

  (c) 股本

  2015 2014

  股數 港幣千元 股數 港幣千元

  法定股本:

  普通股 3,000,000,000 30,000 3,000,000,000 30,000

  2015 2014

  附註 股數 人民幣千元 股數 人民幣千元

  已發行及繳足普通股:

  於1月1日 2,000,000,000 15,760 50,000 376

  發行認購股份 (a)(i) 375,000,000 2,958 – –

  股份分拆及回購 – – 38,950,000 (69)

  首次公開招股 – – 500,000,000 3,949

  河平貸款轉換 – – 113,284,988 895

  股份資本化 – – 1,347,715,012 10,609

  於12月31日 2,375,000,000 18,718 2,000,000,000 15,760

  17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3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d) 儲備的性質和用途

  (i) 股份溢價

  股份溢價是受開曼群島的《公司法》所規管,並可由本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大綱及組織細則

  的規定(如有),(a)向權益股東分派或派付股息;(b)繳足本公司將發行予權益股東作為繳

  足紅股的未配售股份;(c)贖回及回購股份(受開曼群島的《公司法》第37條所規管);(d)沖

  銷本公司的開辦費用;(e)減記發行本公司股份或債券的費用或就此支付的佣金或給予的

  折扣;及(f)作為贖回或購入本公司任何股份或債券時須予支付的溢價。

  除非本公司在緊接建議分派或派付股息當日,可償還日常業務過程中到期的債務外,否

  則,本公司不得以股份溢價賬的餘額向權益股東分派或派付任何股息。

  (ii) 匯兌儲備

  匯兌儲備包含換算海外企業財務報表產生的所有匯兌差異,並已根據附註1(w)所載會計

  政策處理。

  (iii) 一般儲備基金

  根據本公司各中國附屬公司的公司章程,這些附屬公司須按中國的會計準則和法規,將

  特定比例的除稅後溢利撥入一般儲備基金。撥款的比例由附屬公司董事決定。該儲備基

  金可以用來彌補有關附屬公司的累計虧損或增加資本金,並在除清算之外的其他情況下

  不得分配。

  (iv) 物業重估儲備

  物業重估儲備已經設立,並按附註1(i)所載列就轉移自物業及設備的投資物業所採納的

  會計政策處理。

  17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3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e) 儲備的可分派程度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供向本公司權益股東分派的儲備總額為人民幣

  6,177,367,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4,604,115,000元),包括附註23(a)所載的保留溢利及股

  份溢價。

  (f) 資本管理

  本集團管理資本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本集團可持續經營,藉著訂定與風險水準相稱的物業價格並

  以合理成本獲得融資的方式,為物業發展和建造提供資金,並繼續為權益股東提供回報。

  本集團積極定期檢討和管理其資本架構,以在維持較高借貸水準可能帶來較高股東回報與穩健

  資本狀況所提供的優勢和保障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並因應經濟狀況轉變而調整資本架構。

  按照行業慣常做法,本集團以本集團所界定的資本負債比率(歟二零一四年的定義相同)為

  基礎,監管其資本架構。按本集團所界定,資本負債比率是以貸款及借貸總額除以資產總

  值計算。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為45.83%(二零一四年:

  42.32%)。

  24 僱員福利計劃

  本集團已安排其員工參與由相關地方政府機關所組織的界定供款退休計劃。本集團須按員工總工資

  的13%至20%向退休計劃作出供款。

  除上述供款以外,本集團並無其他退休後福利支付義務。

  17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5 承擔和或有負債

  (a) 資本承擔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就未於財務報表中計提撥備的發展中物業

  及在建投資物業作出以下承擔: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已訂約 2,686,005 1,566,697

  已批准但未訂約 4,300,189 5,301,290

  6,986,194 6,867,987

  不包括在上文的本集團應佔其合營企業本身的資本承擔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已訂約 578 –

  已批准但未訂約 171,413 –

  171,991 –

  17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5 承擔和或有負債(續)

  (b) 投資承擔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權投資承擔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已訂約 – 160,888

  (c) 經營租賃承擔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不可解除的經營租賃在日後應付的最低租賃付款總額如

  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年內 9,536 12,556

  1年後但5年內 20,662 22,746

  5年後 6,324 12,330

  36,522 47,632

  (d) 擔保

  本集團已就提供予物業單位買方的按揭貸款,與多家銀行訂立協議。本集團就這些銀行提供予

  買方的按揭貸款作出擔保。當物業的所有權契據交予銀行作為有關按揭貸款的抵押品時(一般

  是在向買方交付物業單位後兩年內),擔保便告解除。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本集

  團提供擔保的未償還按揭總額為人民幣5,317,632,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5,180,068,000

  元)。

  17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5 承擔和或有負債(續)

  (e) 物業瑕疵保證

  根據中國相關法規,購入物業的買方均能就某些瑕疵情況獲得為期一至五年的維修保證。這類

  保證由有關項目的承建商作出的背對背保證所涵蓋。

  (f) 或有法律事項

  本集團在正常業務過程發生的一些訴訟中成為被告,並在其他法律程式中成為與訟一方。雖然

  目前仍然無法斷定有關或有事項、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式的結果,但董事會認為因此產生的負債

  不會對本集團的財政狀況、流動資金或經營業績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g) 投資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物業

  本集團以經營租賃租出投資物業。這些租賃一般初步為期1至20年,並且有權選擇在到期日後

  續期,屆時所有條款均可重新商定。

  本集團根據不可解除的經營租賃在日後應收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總數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年內 110,445 98,598

  1年後但5年內 305,875 405,016

  5年後 449,452 449,222

  865,772 952,836

  17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6 金融風險管理和公允價值

  本集團須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承受信貸、流動資金、利率和貨幣風險。下文載列了本集團所承受的上

  述各項風險,以及為了管理這些風險所採取的金融風險管理政策和慣常做法。

  (a) 信貸風險

  本集團的信貸風險主要源自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管理層已制定了一套信貸管理政策,並不

  斷監察這些信貸風險的額度。

  所有要求就超過某一數額的賬款獲得賒賬安排的客戶均須接受信貸評估。就應收賬款的信賃風

  險而言,本集團面對的信貸風險主要受到每名客戶的個別特性(而非客戶營運所屬的行業或所

  在的國家)所影響,因此重大信貸集中風險主要由於本集團與個別客戶往來時須承受重大風險

  所致。在買方結清最終出售價款前,本集團一般不會向買方交付房產證。

  就預付第三方款項以及應收聯營企業和一家合營企業款項的信貸風險而言,本集團涉及交易對

  手違約的信貸風險有限,因為交易對手的還款紀錄良好,並與本集團有進一步的業務往來,本

  集團預期不會因為無法收回這些預付款而蒙受重大虧損。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應收最大客戶的款項佔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總額的

  10.79%(二零一四年:17.58%)。

  本集團所承受的信貸風險上限(不計及所持有的任何抵押品)為財務狀況表中每項金融資產(包

  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賬面金額(已扣除任何減值準備)。除附註25(d)所載列本集團作出的財務擔

  保外,本集團沒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團承受信貸風險的擔保。於報告期末就上述財務擔

  保承受的信貸風險上限已在附註25(d)披露。

  有關本集團所承受因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而產生的信貸風險的進一步定量披露詳情,載於附

  註17。

  17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6 金融風險管理和公允價值(續)

  (b) 流動資金風險

  本集團以往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已收預售物業單位(在地產項目落成前預先銷售)所得款項為開發

  和建造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由於本集團不能保證將來從預售現時地產項目所得款項能滿足本集

  團的需要,本集團需按經營計劃籌集額外的資金為開發和建造現時地產項目提供融資。如果本

  集團未能籌得額外的股權或債務融資,本集團或需縮減其擴張計劃或經營業務。

  陽光壹佰集團負責本集團的整體現金管理及籌措借貸以應付預計現金需求。本集團的政策是定

  期監察目前和預期流動資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貸款合同的規定,以確保維持充裕的現金儲

  備,同時獲得大型金融機構承諾提供足夠的備用資金,以滿足短期和較長期的流動資金需求。

  下表詳列了本集團的金融負債於報告期末以合約未折現現金流量(包括按照合約利率或(如屬浮

  動利率)報告期末的現行利率計算的利息付款)和本集團可能需要付款的最早日期為準的剩餘合

  約到期情況:

  合約未折現現金流出

  1年內或

  接獲通知時

  1年後

  但2年內

  2年後

  但5年內 5年後 總額 賬面金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本集團

  於2015年12月31日

  貸款和借款

  -長期 6,808,300 6,938,058 6,573,007 355,095 20,674,460 17,452,362

  -短期 2,473,762 – – – 2,473,762 2,292,927

  應付合約保留金 161,917 179,920 8,206 28,013 378,056 378,056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6,077,271 737,141 143,802 – 6,958,214 6,958,214

  15,521,250 7,855,119 6,725,015 383,108 30,484,492 27,081,559

  17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6 金融風險管理和公允價值(續)

  (b) 流動資金風險(續)

  合約未折現現金流出

  1年內或

  接獲通知時

  1年後

  但2年內

  2年後

  但5年內 5年後 總額 賬面金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2014年12月31日

  貸款和借款

  -長期 7,928,787 4,164,403 3,306,231 626,270 16,025,691 13,647,550

  -短期 1,233,047 – – – 1,233,047 1,193,468

  應付合約保留金 159,115 55,786 168,223 – 383,124 383,124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5,514,290 1,011,783 270,147 – 6,796,220 6,796,220

  14,835,239 5,231,972 3,744,601 626,270 24,438,082 22,020,362

  (c) 利率風險

  本集團的貸款和借款的利率載列於附註20(f)。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團的銀行存款的年利率介乎0.75%至2.75%。

  下表詳列本集團的帶息金融工具的利率風險狀況: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固定利率工具

  貸款和借款(按攤銷成本) 15,787,504 10,569,938

  淨動利率工具

  貸款和借款(按攤銷成本) 3,957,785 4,232,835

  17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6 金融風險管理和公允價值(續)

  (c) 利率風險(續)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貸款和借款的整體利率每增加╱減少100個基點(所有其他可

  變因素維持不變)估計會導致本集團的稅後溢利和保留溢利減少╱增加約人民幣3,447,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幣3,289,000元),並導致本集團的發展中物業、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

  業、投資物業、物業及設備以及待售土地開發增加╱減少約人民幣34,982,000元(二零一四

  年:人民幣37,943,000元)。

  上述敏感度分析的釐定已假設利率變動在報告期末已經發生,並且應用在該日已存在的非衍生

  金融工具的利率風險額度。進行該分析的基準與二零一四年相同。

  (d) 貨幣風險

  由於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為其他外幣,所有涉及人民幣的外匯交易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人

  行」)或其他法定機構進行外匯買賣。外匯交易所採用的匯率為人行所公佈的匯率,該匯率可能

  受非特定貨幣籃子的有限制浮動匯率所限。

  外幣付款(包括中國境外收益的匯款)均受外幣的可用性(取決於本集團以外幣計價的收益金額)

  所限,並必須附有政府批文並通過人行進行。

  本集團所有賺取收入的業務均以人民幣交易。本集團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單位的現金和現金

  等價物,均須承擔外幣風險。不論人民幣對外幣出現減值還是升值,都會影響本集團的業績。

  18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6 金融風險管理和公允價值(續)

  (d) 貨幣風險(續)

  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財務狀況表所示的現金及現等價物、貸款和

  借款包括下列並非以相關實體的功能貨幣為單位的款項: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美元

  -其他應收款 101,650 96,250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58 48,595

  -優先票據 (234,728) (215,000)

  風險淨額 (132,920) (70,155)

  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上升或下跌5%(假設該變動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發生)會

  導致本集團的稅後溢利及保留溢利減少╱增加約人民幣41,471,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21,464,000元)。

  (e) 公允價值

  (i) 非按公允價值列賬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本集團按成本或攤銷成本入賬的金融工具的賬面金額,與其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允價值數額分別不大。

  18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7 重大關聯方交易

  (a) 關聯方交易

  在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的主要交易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給予╱(已收)以下各方的款項

  -聯營企業 1,500 11,628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1,385) (58)

  -受本集團8名創辦人(「8名個別人士」)

  重大影響的實體 – 4,873

  -受本集團關鍵管理人員控制的實體 – 117,319

  -樂昇控股有限公司(「樂昇」)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 (15,772) –

  向以下各方(收回)╱償還的款項

  -聯營企業 (20) (428,936)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58 (32,154)

  -受8名個別人士重大影響的實體 – 42,763

  -樂昇 15,772 –

  18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7 重大關聯方交易(續)

  (a) 關聯方交易(續)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以下各方償還利息

  -聯營企業 13,400 –

  以下各方收取的利息費用

  -聯營企業 6,110 2,425

  收購聯營企業支付的價款

  -受8名個別人士重大影響的實體 110,488 117,312

  收購附屬公司支付的價款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 117,319

  因收購附屬公司而涉及以下各方的貸款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28,709 –

  向以下各方提供貸款

  -合營企業 362,235 –

  以下實體收取的租金

  -聯營企業 3,566 7,708

  向以下各方收取的物業管理收入

  -聯營企業 625 534

  向以下各方收取的租金

  -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 12,400 12,200

  -受8名個別人士重大影響的實體 – 2,201

  18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7 重大關聯方交易(續)

  (b) 關鍵管理人員酬金

  關鍵管理人員指那些有權力和責任直接或間接地計劃、指導和控制本集團的業務的人士,包括

  本集團的董事。

  關鍵管理人員的酬金包括附註6所披露已付本公司董事的款項和附註7所披露已付部分最高酬

  金僱員的款項,詳情如下:

  2015 201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薪金、工資和其他福利 15,406 17,289

  界定供款退休計劃供款 292 367

  15,698 17,656

  酬金總額已載列於「員工成本」(參閱附註4(b))。

  (c) 其他關聯方交易

  本集團將部分投資物業抵押,作為廣西萬通製藥有限公司所得銀行融資的抵押品,有關物

  業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賬面價值為人民幣43,882,000元(二零一四年:人民幣

  42,419,000元),抵押期為三年,將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到期。

  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貸款分別由易小迪先生和許雲霞女士作出擔

  保(參閱附註20(h)(iii))。

  (d) 上市規則適用於關聯交易的情況

  自關聯人士收購附屬公司,自關聯方取得貸款和借款,向關聯方收取租金,均構成上市規則第

  14A章所界定的關聯交易或持續關聯交易。然而,除了向受范女士控制的實體收取的租金,已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要求載於本集團董事會報告內關聯交易一節外,其他關聯交易均符合

  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豁免披露規定。

  18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若干附屬公司,下表概述於收購日已確認

  的已收購資產及已承擔負債的數額:

  麗江雪山 溫州中心 溫州世和

  Sunshine

  100 Resort 合計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物業及設備 10 1,536 4,505 8 – 6,049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

  已落成物業 826,050 1,611,173 1,591,845 – 4,029,068

  投資物業 11 – 461,433 – 69,603 531,036

  遞延稅項資產 14(b) 22,154 37,074 37,608 – 96,836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12,262 576,234 96,188 4 684,688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8,626 3,724 1,068 1,854 25,272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74,477) (775,848) (186,789) (52,072) (1,089,186)

  銷售按金 (76,348) – – – (76,348)

  貸款和借款 (203,500) (573,516) (817,788) – (1,594,804)

  遞延稅項負債 14(b) (146,303) (874,274) (480,440) – (1,501,017)

  收購可識認資產總淨值 380,000 470,505 241,700 19,389 1,111,594

  非控股權益 94,700 230,548 118,433 9,501 453,182

  年內已獲現金 18,626 3,724 1,068 1,854 25,272

  年內已付現金 (181,800) (104,080) (104,080) (2,133) (392,093)

  計入綜合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流出淨額 (163,174) (100,356) (103,012) (279) (366,821)

  18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續)

  (i) 麗江雪山

  誠如附註12(ix)所載,麗江雪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成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並作為

  附屬公司入賬。

  麗江雪山為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在麗江古城開發麗江雪山藝術小鎮項目。取得麗江雪

  山的控制權後,本集團可藉着麗江雪山對當地的認識進軍麗江市場。

  自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麗江雪山就本集團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方面,帶來了人民幣零元收入和人民幣3,604,000

  元虧損。如果收購事項已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發生,管理層估計,麗江雪山不會為

  本集團帶來任何收入,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應會達人民幣

  37,814,000元。在釐定以上金額時,管理層已假設,收購事項被視為已在二零一五年一

  月一日發生,則在收購日產生的臨時釐定的公允價值調整應會維持不變。

  (1) 公允價值計量

  計量所購入的重大資產公允價值所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所購資產 估值方法

  物業、廠房及設備 市場比較法:估值模型考慮可得的同類項目市場報

  價以及適用的折舊後重置成本。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

  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市場比較法:公允價值是基於以日常業務過程中的

  估計售價減去完成生產和銷售的估計成本後所得數

  額,以及致力完成生產和銷售存貨所得合理邊際利

  潤來釐定。折舊後重置成本反映就實際損耗及功能

  與經濟報廢方面所作的調整。

  18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續)

  (i) 麗江雪山(續)

  (2) 商譽

  收購事項未產生商譽,列示如下:

  人民幣千元

  已轉讓價款 193,800

  非控股權益(按其於資產及負債

  已確認金額的權益比例計算)(註(i)) 186,200

  可識認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 (380,000)

  收購麗江雪山的商譽 –

  註 (i): 該項包括本集團有義務回購興業資管持有的麗江雪山34.99%的股權對價人民幣91,500,000元,此

  項回購僅在李亞鵬未按合同約定行使其在2017年5月回購興業資管持有的麗江雪山34.99%的股權的

  情況下才會發生,該對價已在本公司的合併財務報表中確認為金融負債。

  (ii) 溫州中心

  誠如附註12(x)所載,溫州中心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成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並作為附

  屬公司入賬。

  溫州中心為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負責開發溫州中心項目。取得溫州中心的控制權後,

  本集團可藉着溫州中心對當地的認識進軍溫州市場。

  187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續)

  (ii) 溫州中心(續)

  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溫州中心就本集團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方面,帶來了人民幣零元收入和人民幣20,297,000

  元虧損。如果收購事項已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發生,管理層估計,溫州中心不會為

  本集團帶來任何收入,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應會達人民幣

  154,001,000元。在釐定以上金額時,管理層已假設,收購事項被視為已在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發生,則在收購日產生的臨時釐定的公允價值調整應會維持不變。

  (1) 公允價值計量

  計量所購入的重大資產公允價值所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所購資產 估值方法

  物業、廠房及設備 市場比較法:估值模型考慮可得的同類項目市場報

  價以及適用的折舊後重置成本。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

  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市場比較法:公允價值是基於以日常業務過程中的

  估計售價減去完成生產和銷售的估計成本後所得數

  額,以及致力完成生產和銷售存貨所得合理邊際利

  潤來釐定。折舊後重置成本反映就實際損耗及功能

  與經濟報廢方面所作的調整。

  投資物業 市場比較法:估值模型考慮可得的同類項目市場報

  價以及適用的折舊後重置成本。

  188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續)

  (ii) 溫州中心(續)

  (2) 商譽

  收購事項未產生商譽,列示如下:

  人民幣千元

  已轉讓價款 104,080

  非控股權益(按其於資產及負債已確認金額的權益比例計算) 230,548

  可識認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 (470,505)

  收購溫州中心產生的收益 (135,877)

  (iii) 溫州世和

  誠如附註12(xi)所載,溫州世和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成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並作

  為附屬公司入賬。

  溫州世和為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負責開發溫州生態城項目。取得溫州世和的控制權

  後,本集團可藉着溫州中心對當地的認識進軍溫州市場。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溫州世和就本集團截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方面,帶來了人民幣零元收入和人民幣4,000元

  的虧損。如果收購事項已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發生,管理層估計,溫州世和不會為

  本集團帶來任何收入,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應會達人民幣

  146,252,000元。在釐定以上金額時,管理層已假設,收購事項被視為已在二零一五年

  一月一日發生,則在收購日產生的臨時釐定的公允價值調整應會維持不變。

  189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a)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購下列主要附屬公司(續)

  (iii) 溫州世和(續)

  (1) 公允價值計量

  計量所購入的重大資產公允價值所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所購資產 估值方法

  物業、廠房及設備 市場比較法:估值模型考慮可得的同類項目市場報

  價以及適用的折舊後重置成本。

  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

  用途的已落成物業

  市場比較法:公允價值是基於以日常業務過程中的

  估計售價減去完成生產和銷售的估計成本後所得數

  額,以及致力完成生產和銷售存貨所得合理邊際利

  潤來釐定。折舊後重置成本反映就實際損耗及功能

  與經濟報廢方面所作的調整。

  (2) 商譽

  收購事項未產生商譽,列示如下:

  人民幣千元

  已轉讓價款 104,080

  非控股權益(按其於資產及負債已

  確認金額的權益比例計算) 118,433

  可識認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 (241,700)

  收購溫州世和產生的收益 (19,187)

  190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8 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續)

  (b) 出售東莞市清園孵化器有限公司(「東莞孵化器」)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與第三方訂立了股權轉讓協議,出售於東莞

  孵化器的全部股權,東莞孵化器負責開發東莞松山項目。

  此項交易於出售日期對本集團的資產和負債產生的影響如下:

  附註 人民幣千元

  投資物業 11 202,800

  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6,130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717

  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 (209,382)

  資產淨值 265

  價款 79,000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78,735

  年內已收現金 30,450

  年內已售現金 (717)

  計入綜合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流入淨額 29,733

  191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9 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時作出的主要會計判斷

  編製本賬項時所用的估計和判斷是以歷史經驗及其他因素(包括相信在相關情況下合理的未來事項預

  測)為基準作出評估。本集團會作出有關未來的估計和假設。當然,所產生的會計估計將不大可能相

  等於相關的實際業績。可能對資產與負債的賬面金額產生重大影響的估計和假設主要包括與物業發

  展業務相關的項目。

  (a) 土地增值稅

  中國土地增值稅是就土地增值(即銷售物業所得款項減去可減免開支,包括銷售費用、借貸費

  用和所有物業發展開支後的數額)按30%至60%的累進比率徵收。

  本集團須於中國繳納土地增值稅,有關稅款已計入本集團的所得稅中。然而,本集團尚未就本

  集團若干物業發展項目的土地增值稅申報表與稅務當局達成最後協定,因此在釐定土地增值額

  和其相關稅款時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斷。最終稅務裁定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具有不確定性。本集團

  按照管理層的最佳估計確認這些負債。倘若這些事宜的最終稅務結果有別於初始記錄的數額,

  有關的差異將對作出裁定期間的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準備構成影響。

  (b) 發展中物業及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的準備

  如附註1(n)所解釋,本集團的發展中物業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是以成本值與可變現淨

  值的較低者入賬。根據本集團的最近經驗和上述物業的性質,本集團基於現時的市場狀況,推

  算售價、發展中物業的竣工成本和出售這些物業所產生的成本。

  倘若竣工成本有所增加或銷售淨值有所減少,可變現淨值將會減少,這可能需要為發展中物業

  和持作銷售用途的已落成物業提撥準備。這些準備須予以判斷和估計。如果預期與原來估計有

  所不同,於有關估計出現變動期內的物業賬面值和準備將會相應地調整。

  此外,根據中國物業市場的波動和個別物業的獨有性質,成本和收益的實際所得可能會高於或

  低於報告期末的估計數額。準備的任何增加或減少將對未來期間的溢利或虧損構成影響。

  192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29 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時作出的主要會計判斷(續)

  (c) 確認和分配發展中物業的建造成本

  物業的發展成本在建造階段入賬於發展中物業,並將於確認銷售這些物業時轉撥到損益。在最

  終結算發展成本和有關銷售物業的其他成本前,本集團會按照管理層的最佳估計計提這些成

  本。

  當發展物業時,本集團一般會將發展項目分為多期階段。與發展某一期直接相關的特定成本以

  該期的成本入賬。各期共用的成本根據各期的估計市值佔整個項目總估計市值的百分比分配至

  各期,或倘若上述分配不能切實執行,共同成本則根據實用面積分配至各期。

  當最終結算成本和相關成本分配有別於最初估計時,發展成本和其他成本的任何增加或減少將

  會影響未來期間的損益。

  (d) 物業及設備減值

  倘若有情況顯示某一物業或設備的賬面淨值可能無法收回,有關資產可能會被視為「減值」,並

  須根據附註1(l)(ii)中所述的物業及設備減值的會計政策確認減值虧損,將有關資產的賬面金額

  減至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是淨售價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在釐定使用價值時,由資

  產帶來的預計現金流量會折現至其現值,並需要對未來收入和經營成本做出重大判斷。本集團

  利用所有可獲得的資訊來釐定可收回金額的合理近似金額,包括根據對未來收入和營運成本的

  合理和有證據支持的假設及預測進行估計。估計金額的變動可能對資產的賬面值構成重大的影

  響,並可能導致在未來期間計提額外的減值虧損或轉回已計提的減值虧損。

  193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29 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時作出的主要會計判斷(續)

  (e) 投資物業估值

  正如附註11(a)所述,投資物業根據獨立專業估值師所進行的估值按公允價值入賬,並且已考

  慮到成交價的市場資料,以及租金收入和物業市場潛在租金變化(如適用)。

  在釐定公允價值時,估值師已顧及報告期末的市場狀況或估值方法(如適用)。該估值方法涉及

  (其中包括)若干估算(包括同一地點和狀況的可資比較物業的市場價格、普遍市場租金、適當

  的折現率和預計未來市場租金)。管理層於依賴估值報告時已行使判斷,並信納估值方法是反

  映各相關報告期末的普遍市況。

  (f) 貸款和應收款減值

  本集團會對因客戶無法按要求付款而產生的貸款和應收款減值虧損作出估計。本集團的估計是

  以貸款和應收款結餘的賬齡、客戶的信用情況和以往的登出記錄為基礎。如果客戶的財政狀況

  變差,實際的註銷金額可能會高於估計數字。

  (g) 投資物業的遞延稅項

  就計算以公允值模型計量的投資物業產生的遞延稅項負債或資產而言,管理層已審閱本集團的

  投資物業組合,總結認為本集團的該等物業是並非基於商業模式持有,目的是把投資物業絕大

  部分的經濟利益隨着時間消耗,而非通過出售消耗。因此,於計算本集團於投資物業的遞延稅

  項時,管理層釐定,使用公允值模型計量的投資物業賬面值是全部透過出售予以收回的假設並

  沒有被推翻。由於本集團須就出售其投資物業繳付土地增值稅,本集團已就投資物業的公允值

  變動確認遞延稅項。

  194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30 本公司財務狀況表

  2015 2014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非流動資產

  於附屬公司投資 12 4,770,883 3,984,216

  物業及設備 581 574

  長期應收款 64,948 –

  非流動資產總額 4,836,412 3,984,790

  流動資產

  其他應收款 806,332 590,265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2,067,484 1,221,650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 15,371 297,588

  流動資產總值 2,889,187 2,109,503

  流動負債

  貸款和借款 128,106 135,000

  其他應付款 31,321 59,905

  流動負債總額 159,427 194,905

  流動資產淨值 2,729,760 1,914,598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7,566,172 5,899,388

  非流動負債

  貸款和借款 1,370,087 1,279,513

  資產淨值 6,196,085 4,619,875

  資本和儲備 23(a)

  股本 18,718 15,760

  儲備 6,177,367 4,604,115

  權益總額 6,196,085 4,619,875

  董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核准並許可發出。

  易小迪 范小冲

  董事 董事

  195 2015 年度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31 母公司和最終控股公司

  董事認為,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母公司是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在英屬維爾京

  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樂昇,而最終控股公司是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在英屬維爾京群島

  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漢威控股有限公司。這些實體並無編製財務報表以供公眾查閱。

  32 已頒布但尚未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採用的修訂、新準則和詮釋

  可能帶來的影響

  截至本財務報表刊發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布但尚未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生效,亦未於編製本財務報表時採用的數項修訂和新準則。這些準則變化包括下列可能與本集團

  有關的項目。

  在以下日期或之後

  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12年至

  2014年週期之年度改進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修訂

  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

  「投資者與其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

  之間的資產銷售或投入」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1號修訂 「收購合營業務權益的會計處理方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 「披露動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修訂

  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修訂

  「可接受折舊和攤銷方法的澄清」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 「披露動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 「就未實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源自客戶合約的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

  結論基礎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範例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生效日期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2014年)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2014年)

  的結論基礎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2014年)

  的實施指南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的結論基礎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的範例

  196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32 已頒布但尚未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採用的修訂、新準則和詮釋

  可能帶來的影響(續)

  本集團正在評估這些修訂和新準則對初始應用期間的預計影響。到目前為止,已得出結論,認為除

  了下述者外,採用這些修訂和新準則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構成重大的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源自客戶合約的收入」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建立釐定是否、如何及何時確認收入的綜合框架。該準則取代現有的收

  入確認指引,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及《國際財

  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13號-「客戶忠誠計劃」。該準則也包括其他標準未有提及的何時將獲取或

  履行合約的成本撥充資本的指引,且包括擴大後的披露規定。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為租賃安排的識別以及承租人及出租人對其處理提供了全面指引。具體

  而言,《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引入單個承租人會計模式,據此,所有租賃均確認資產及負債,

  若干例外除外。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相關解釋,包括《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

  員會詮釋》第4號-「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

  本集團並不計劃提早採納上述新準則或修訂。就《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第15號及第16號而言,

  由於本集團尚未完成有關該等準則對本集團的全部影響的評估,因此未能量化其對本集團的經營業

  績及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

  33 報告期後事項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本集團兩家附屬公司廣西萬通和煙臺盛通與第三方廣西信合雲養老產

  業投資有限公司訂立了協議,以總對價人民幣400,000,000元出售煙臺盛通的全部股權。

  煙臺盛通持有桂林陽光壹佰的100%股權。桂林陽光壹佰負責開發桂林麗園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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