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专项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民族证券官网,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民族证券官网,对尤夫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民族证券官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尤夫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7号)核准,于2015年6月采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80,426股,发行价格
为15.0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971,499,998.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26,999.9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0,672,998.55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
〔2015〕22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
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尤夫股份拟滚动使用余
额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
体为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证券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民族证券官网;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三、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
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并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因此,同意公司使用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关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是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尤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尤夫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
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姜 勇 许 达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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