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3日电 13日音讯,经我国国务院同意,我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来续签了双方辅币交换协议。
材料图:银行工作人员正在清点钱银。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此举旨在促进双方贸易和出资以开展两国经济,为商场供给短期流动性以安稳金融商场。协议规划为3000亿元人民币/610亿新加坡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能够展期。
这是我国与新加坡第三次续签双方辅币交换协议。我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7月23日初次与新加坡金管局签署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随后在2013年初次续签并扩展规划至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2016年3月第2次续签时,交换规划与上一次保持不变。
依据我国人民银行数据,到2018年底,在我国人民银行与境外钱银当局签署的双方辅币交换协议下,境外钱银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327.86亿元,我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4.71亿美元,对促进双方贸易出资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