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发布公告,对《北京住宅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稿揭露寻求市民定见。寻求定见稿提出,公积金提取获批后,1个工作日内就会直接划入自己账户,而且取消了提取次数的约束,还能够托付别人代理公积金提取。
什么状况下能提公积金?这是缴存员工最为关怀的事儿。寻求定见稿提出了11种员工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状况,包含:购买、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离休、退休的;出境久居的;归还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租住宅屋付出租金的,等等。
记者注意到,比较此前的版别,“房租开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这句被删去了。不过,实际上,从几年前开端,本市对租房公积金提取就现已简化手续,只要是无房,无须提交租房合同和发票,就能依照每个月1500元的规范提取公积金。
此次修订,简化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寻求定见稿提出,单位或员工向管理中心请求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请求资料齐全,审阅无误后应即时处理。需对请求材料进一步核对的,应在受理提取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管理中心审阅准予提取的,1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员工自己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也就是说,将来缴存员工提取公积金,1个工作日到账。
此外,关于公积金提取次数的约束,在寻求定见稿中也被删去。
依据原先的方法,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是有约束的。借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方针性住宅的员工及其爱人每季度能够提取一次住宅公积金,其他状况的每年能够提取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是商品房,依照方法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方针房则能够每季度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