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申铖)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步法律功率,方便群众就事,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跨省异地交纳作业。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是指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记载的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构成的交通违法罚款。依据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施行跨省异地交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作业的告诉,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恣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告诉称,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处理地在同一省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许其托付的署理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议书后,在处理地地点省交纳罚款,罚款收入按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规则及时缴入国库。缴款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承受处理的,可在处理地地点省交纳罚款,也可跨省异地交纳罚款,罚款收入按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规则及时缴入国库。
告诉清晰,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承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议书或许出具行政处罚决议书编号,到处理地地点省挑选的署理银行在全国恣意地的营业点交纳罚款。缴款人运用署理银行的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法缴款的,由缴款人自行运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议书编号,承认无误后缴款。
告诉着重,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署理银行,对施行交通违法罚款跨省异地交纳作业中触及的机动车驾驶人个人信息均负有保密职责,禁止将取得的机动车驾驶人名字、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等信息走漏、出售或不合法提供给别人,以及用于商业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