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官方30日发布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7月30日起实施。
与上一版比较,新版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长度从95项大幅降至45项。
与6月28日发布的全国版外商出资准入负面清单比较,新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敞开程度更进一步,撤销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协作,表演生意组织须由中方控股等多项约束,将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出产外资股比由不超越49%放宽至不超越66%。此外,在建立文艺表演集体方面,由制止外商出资放宽至中方控股。
新版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对部分范畴列出了撤销或放宽准入约束的过渡期。例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现在外资股比不能超越51%,到2021年撤销外资股比约束;除专用车、新能源车外,轿车整车制作中方股比现在不能低于50%,2020年撤销商用车制作外资股比约束。
依照新规,境外出资者不得出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中制止外商出资的范畴;出资该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内的非制止出资范畴,须进行外资准入答应;出资有股比要求的范畴,不得建立外商出资合伙企业。
近年来,我国继续加大自贸区敞开力度,负面清单不断缩短。2017年版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比上一版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