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讯 4月2日下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古井房地产集团董事长李运杰涉嫌纳贿案进行揭露宣判。一审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李运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90万元。
6月30日:短线大盘还有回调要求 7月行情
今天可申购新股:无。今天可申购可转债:无。今天可转债上市:今天转债。今天...
2007年4月,安徽省纪委专案组在查询古井集团董事长王效金期间,找到李运杰说话时,李运杰自动供述了自己的纳贿行为。同年8月31日被检察机关决议拘留,同年9月11日被宣告拘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李运杰受国有公司(企业)托付从事公事,担任安徽古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获取利益,先后讨取、收受别人资产人民币227万元、港币30万元、美金0.2万元,其间索贿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纳贿罪,应依法惩办。被告人李运杰索贿90万元,应依法从重处分。被告人李运杰具有自首情节、建功体现,案发后,被告人李运杰自动退出悉数赃物。
法院遂判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