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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1广电网络股票(广电网络股票分析)

wx头像 wx 2021-12-19 08:30:5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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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2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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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代码:110044 转债简称:广电转债

参股期货,参股期货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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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债务挂号日:2021年6月25日

● 债券除息日:2021年6月28日

● 债券兑息发放日:2021年6月28日

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发行的可转化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广电转债”)将于2021年6月28日开端付出自2020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期间的利息。依据公司《揭露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本期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称号: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化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广电转债

3、债券代码:110044

4、债券类型:可转化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化公司债券

5、发行总额:80,000万元

6、发行数量:800万张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8、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2018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

9、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办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选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办法,到期偿还本金和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息核算

年利息的核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务挂号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选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办法,计息开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作业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买卖所的规则确认。

付息债务挂号日:每年的付息债务挂号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出当年利息。在付息债务挂号日前(包含付息债务挂号日)请求转化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付出本计息年度及今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敷衍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当。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完毕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年1月3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止。

12、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9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90元/股。因本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转股价格由6.91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详见公司临2019-031号、临2019-032号布告)。

13、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供给担保。

14、信誉评级:公司主体信誉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安稳”,“广电转债”的债项信誉等级别为“AA”。

15、信誉评级组织:联合信誉评级有限公司

16、挂号、保管、托付债券派息、兑付组织: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计划

本次付息为本期可转债第三年付息。依据公司《揭露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的约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三年为1.00%,每张面值100元“广电转债”本次兑付利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三、付息债务挂号日和付息日

1、债务挂号日:2021年6月25日

2、债券除息日:2021年6月28日

3、债券兑息发放日:2021年6月28日

四、付息目标

本次付息目标为截止2021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整体“广电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定托付署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托付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准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停止托付署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作业由本公司自行担任处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布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可转债兑息日2个买卖日前将本期可转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金钱后,经过资金结算体系将可转债利息划交给相应的兑付组织(证券公司或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组织),出资者于兑付组织收取可转债利息。

六、关于出资者交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本期可转债个人出资者应交纳可转债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组织担任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组织所在地的税务部分缴付。本期可转债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阐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可转债的个人出资者;

2、纳税目标:本期可转债的利息所得;

3、纳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即每张面值100元“广电转债”实践兑付利息金额为0.80元(税后);

4、纳税环节:个人出资者在兑付组织收取利息时由兑付组织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担任本期可转债付息作业的各兑付组织。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关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100元“广电转债”实践兑付利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三)关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组织出资者(QFII)、人民币境外组织出资者(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意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法令、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办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组织出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08号)等规则,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组织出资境内债券市场获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广电转债”实践兑付利息金额为1.0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模不包含境外组织在境内建立的组织、场所获得的与该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组织及联络办法

(一)发行人

名 称: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曲江首座大厦

联络电话:029-87991257

传 真:029-87991266

(二)主承销商

名 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向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联络电话:010-85130588

传 真:010-65608450

(三)保管人

名 称: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络电话:021-68870796

传 真:021-68606998

特此布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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