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华鼎股份意科控股,60111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近期传来新进展意科控股:投资者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该案件意科控股的索赔时效已过去大半意科控股,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准备材料报名诉讼意科控股,为自己挽回损失。
投资者之所以向华鼎股份(601113)发起索赔,源于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明,华鼎股份(601113)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预付采购款、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及建筑方付款,资金通过中间账户过账,最终转入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及其控制主体或代三鼎集团偿还债务。该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14.97亿元,余额5.9亿元。该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据此,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
依据《证券法》和最高院2022年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最新司法解释,提醒凡于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8月30日之间购买华鼎股份(601113)股票,且于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华鼎股份(601113)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