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05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陈平先生、丁发晖先生、任思荣女士和任思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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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3月10日任思龙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00,000 股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详见公告 2016-02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6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锦鸿股票代码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 3 月10日任思荣女士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024《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6年 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锦鸿股票代码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及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陈平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4,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本次质押股份由1,980,000股调整为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累计质押股份 10,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丁发晖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由1,420,000股调整为2,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累计质押股份8,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任思荣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128,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本次质押股份由1,130,000 股调整为2,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由1,630,000 股调整为3,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累计质押股份 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任思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195,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由5,800,000股调整为1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累计质押股份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锦鸿股票代码;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