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已向社会揭露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刻在3年以上,最近3年接连盈余;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建立的,或许《公司法》施行后新组成建立,其主要建议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接连核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到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份到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揭露发行股份的份额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财政会计报告无虚伪记载;
(六)国务院规则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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