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821-2022 英文版(www.GB-GBT.cn): Safety of machinery - Safety distances to prevent hazard zones being reached by upper and lower limbs
GB/T 23821-2022: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泰康保险股票代码的安全距离
ICS 13.110
CCSJ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3821-2009 (www.GB-GBT.cn)
机械安全 (www.GB-GBT.com)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泰康保险股票代码的安全距离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www.GB-GBT.cn)
1 范围 (www.GB-GBT.com)
本文件规定泰康保险股票代码了在工业及非工业环境下用保护结构防止上下肢触及机器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数值,给
出了有关阻止下肢自由进入危险区的距离(见附录B)。
本文件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人员(14岁人员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1400mm)。本文件还
提供了3岁以上儿童(3岁儿童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似为900mm)上肢通过开口触及的距离。
注1:由于无法规定适合所有人群的安全距离,因此,所给出的数值旨在覆盖全部人口的第95百分位数。
本文件未考虑防止儿童下肢进入的数据。
这些安全距离适用于仅通过距离就能获得充分的风险减小的场合。由于安全距离的依据是人体尺
寸,因此即使满足了本文件的要求,某些具有极限尺寸的人员仍能够触及危险区。
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可防止触及危险区。但是本文件使用者要知道,这并不能给所有的危险提供所
需要的风险减小(例如电离辐射、热源、噪声、粉尘等与机器排放相关的危险)。
本文件涉及下肢的条款,只适用于风险评估未能预见上肢可进入同一危险区的场合。
安全距离旨在防止人员在特定条件下(见4.1.1)触及危险区。
注2:本文件未提供防止以攀爬方式触及危险区的措施(见GB/T 8196-2018中的5.1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 12100:2010,IDT)
4.1.1 假设
本文件中的安全距离基于以下假设:
---保护结构及保护结构上的开口的形状和位置保持不变;
---安全距离从限制身体或其有关部位的表面开始测量;
---人员可能试图强行使身体某一部位越过保护结构或通过开口来触及危险区;
---穿鞋时与参考面有一定接触(不包括穿高跟鞋、攀爬或跳跃);
---不借助辅助设施(如椅子或梯子等)改变参考面;
---不借助辅助设施(如棍棒或工具等)扩展上肢的自然触及范围。
4.1.2 风险评估
4.1.2.1 一般要求
如果所考虑的危险已被识别为重大危险(见GB/T 15706-2012中的3.8),则需要确定安全距离。
应考虑所有可合理预见的进入方式。如果因进入的可能性或者危险区的多样性要求采用一个以上的
表,则应考虑所有安全距离。如果同一进入方式确定的安全距离超过一个,应采用最大的安全距离。
表7中给出的安全距离(sr)适用于人员试图使用下肢通过开口触及危险区的场合。
4.1.2.2 上伸触及和越过触及时安全距离的选择
如果是上伸触及(见4.2.1)或越过保护结构触及(见4.2.2),在选择合适的安全距离前,应考虑危险
所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发生的概率。
如果是上伸触及,应采用4.2.1.2的较大值。如果是越过保护结构触及,应采用表2中的数值。
只有在危险所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均较低的情况下(见 GB/T 15706-2012中的
5.5.2.3)才可以采用4.2.1.2的较小值或表1中的数值。
在运动缓慢可以避开危险运动等情况下,可假定伤害发生的概率低。
以下情况可假定伤害的严重程度低:
---热表面的温度和接触时间低于烧伤阈值(烧伤阈值见ISO 13732-1);
---危险不会对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或不可恢复的损害,如血肿、轻微挫伤或身体可重新生长部位
受损伤,如指甲。
GB/T 16856-2015的第6章给出了风险估计的更多指南。
4.2 防止上肢触及的安全距离
4.2.1 上伸触及
4.2.1.1 概述
4.2.1.2 危险区高度
危险区高度h不应小于2700mm。
如果危险所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均为低,则危险区高度h不应小于2500mm。
4.2.2 越过保护结构触及
4.2.2.1 概述
4.2.2.2 数值
如果伤害严重程度轻且发生概率低,可以使用表1。表1给出了危险区高度、保护结构高度和水平
安全距离之间的关系(见图2)。
4.2.4 通过开口触及
4.2.4.1 通过规则开口触及---14岁及以上人群
4.2.4.2 通过规则开口触及---3岁及以上人群
4.2.4.3 通过不规则开口触及
对于不规则开口,应按以下顺序确定安全距离。
a) 确定以下能够完全插入不规则开口的尺寸[见图3a)和图3b)阴影线部分]:
---最小圆形开口的直径;
---最小方形开口的边长;
---最窄槽形开口的宽度。
b) 根据表4(14岁及以上)或表5(3岁及以上),针对步骤a)确定的每个开口选择距离危险区的
相应的安全距离。
c) 可以使用b)中所选的三个数值中最小的安全距离。
a) b)
标引序号说明:
1---最小方形开口的边长;
2---最窄槽形开口的宽度;
3---最小圆形开口的直径。
图3 不规则开口
4.2.5 附加保护结构对安全距离的影响
表1~表5中的保护结构都处于同一平面。采用附加保护结构或具备相同功能的表面能减少臂、
手或手指的自由运动,并能增大容存危险的区域。表3和表6给出了如何实现该目的的示例。
能托住手臂的保护结构和表面,可以任意角度倾斜。
4.3 防止下肢触及的安全距离
通常,宜用表1~表6确定上肢的安全距离。在可预见上肢不会进入开口的情况下,可单独使用
表7确定下肢的安全距离。
开口尺寸e表示方形开口的边长、圆形开口的直径或槽形开口最窄边长。
表7中的数值与是否穿着衣物或鞋袜无关并且适用于14岁及以上的人员。
通过不规则开口触及,见4.2.4.3。
a 如果槽形开口长度不大于75mm,该距离可减小到不小于50mm。
b 该值对应腿(脚尖至膝部)。
c 该值对应腿(脚尖至胯部)。
在某些场合(如设计在不平地面上运动的移动式农业机械),不能采用本文件规定的安全距离。在
这种场合,宜至少采用保护结构限制下肢的自由运动。对于这种方法,可以采用附录B给出的数值。
4.4 考虑全身进入
由于能够全身进入,在未采用附加防护措施时,不应使用槽形开口e>180mm以及方形或圆形开
口e>240mm的(见4.2.4.1)保护结构。
根据表2,在未采用附加保护措施时,不应使用高度小于1400mm的保护结构。
注1:使用本文件时,考虑从保护结构上方攀越或从保护结构下方钻入的全身进入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