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庞大集团股票代码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人员 2016 年度绩 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表如下意见 庞大集团股票代码: 1、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庞大汽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生上述规 定中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解锁的 23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许鹏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 40 万股进行了回购注销。 综上,我们同意按照上述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31 名激励对象安排第一 次解锁上市事宜,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36.50 万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都、苏珉、武成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