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西南证券软件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软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弘讯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西南证券软件: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向 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共计51,864,575.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1 4,813.20 4,813.20 目 2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11,104.48 11,104.48 3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25,535.20 25,535.20 4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2,279.78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4,186.88 注 1 合计 53,732.66 47,919.54 注 1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为募集资金不足导 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 进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 12月和2016年10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 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调整后 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原计划项目建设完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成时间 1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13.2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7104.48 2018 年 3 月 31 日 14,535.2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7,000.00 4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4,186.88 - 6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8,0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47,919.54 三、拟对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一)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共同实施,所需建设内容均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按原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该项目两地实施总共拟投入21,535.20万元,截至截止2017年4月10日,该 项目已累计投入17,702.20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833.00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3,390.31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1,181.00万元,合计结余募集资金 4,571.31万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下 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全资子公司 实施单位 弘讯科技公司 桥弘数控科技(上海) 合计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开户银行 宁波分行 金桥支行 银行账号 94110157870000131 98840155200002950 - 计划投资总额 14,535.20 7,000.00 21,535.20 累计投入金额 11,266.15 6,436.05 17,702.20 尚未投入金额 3,269.05 563.95 3,833.00 专户余额 2,809.62 580.69 3,390.31 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 1,181.00 - 1,181.00 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3,990.62 580.69 4,571.31 注:上表中尚未投入金额与专户余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 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预算。在项 目筹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 项目总投入。 (三)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入 加大。为了支持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 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上述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拟对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调整实施内容与进度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实施。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本次拟调整的实施内容 1、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 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原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占总投资比例 (万元) 1 土地购置费 3,000 20% 2 建筑工程费(含安装工程费) 5,000 34% 3 设备、软件、管理办公设施购置费 3,500 23% 4 铺底流动资金 3,500 23% 合计 15,000 100% 调整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占总投资比例 (万元) 1 土地购置费 3,600 24.0% 2 建筑工程费(含安装工程费) 5,000 33.3% 3 设备、软件、管理办公设施购置费 2,900 19.3% 4 铺底流动资金 3,500 23.4% 合计 15,000 15,000 因购地进度延缓,原计划该项目总建设期为三年,分两期进行建设,预计于 2018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现调整为预计于2019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二)拟调整实施内容的原因说明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购地进度的延缓与土地价格随市场波动有所上调而作出 的。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 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 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本次对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状况, 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会 严格控管资金的使用,将募集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率。若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出现资金不足情况,公司根据行业整体发展状况适当调整或利用公司的资金积累 进行投入,确保此项目实施不受影响。 五、拟对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调整实施进度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该项 目因实施地点从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调整至公司新厂 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机电园区。(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在新厂区现场重新规划布置与装修施工过程 中进度略有延误,故现拟调整为2017年12月31日全部建设完成。 本次调整实施进度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 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 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 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及其资金更有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 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 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 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 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计划。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弘讯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 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决定,符合公司 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符合有 关规定。 3、西南证券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 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海安 李 皓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