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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票(天津松江股票历史)

wx头像 wx 2023-06-23 23:00: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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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天津松江股票的真实性、继续停牌 的合理性和 5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因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松江”)正在筹划重大 事项天津松江股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停牌。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 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公告》,明确上述事项 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相关事项仍在继续推进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 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5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进行了专项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 (一)天津松江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13),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停牌。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 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18)。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23),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正在商谈的 两笔交易分别涉及资产收购和资产出售事项,上述事项均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 持股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6-124),披露了截至停牌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的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股东总人数等相关情况。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25)。 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 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3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3),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1 月 8 日起不超过 1 个月。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8 日前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 月 25 日 , 公 司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e 互 动 平 台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收购事项的交易对方天津 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的相关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 组框架协议书》(公告编号:临 2017-019)。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1),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7 年 3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26),公司决定不再继续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事项。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27),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3 月 8 日起不 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12 月 13 日、12 月 20 日、12 月 27 日、2017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 1 月 18 日、1 月 25 日、2 月 8 日、2 月 15 日、2 月 22 日、3 月 1 日,公司分别发 布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的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 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要求 (一)停牌的必要性及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 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且具有不确定性。鉴于上述 原因,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 4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五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 (一)公司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中介机构将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对本 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共同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 作,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工作,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 指引》等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在 2017 年 4 月 8 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案,并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及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由于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具体交易 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且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在 停牌期满 4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 一步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预计公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信息及复牌。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复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5 个月内复牌可 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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