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需求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蚂蚁金服”)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2日起,对蚂蚁金服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在蚂蚁金服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16年12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蚂蚁金服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蚂蚁金服代销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蚂蚁金服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蚂蚁金服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蚂蚁金服所有。
风险提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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